规范基地管理模式与制度,保障专业实践与联合培养过程

二、规范基地管理模式与制度,保障专业实践与联合培养过程

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的日常运行管理直接决定联合培养实践过程质量和最终的人才培养质量。为落实校企双方协同培养机制,保障实践基地良好运行,重庆大学与长安公司在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中实施了“三级两地”管理模式,并依据各自管理职责,开展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建设。

1.构建“三级两地”基地管理模式

“三级”指重庆大学从学校整体到具体院系,与长安公司建立了3个层次的管理合作体系。首先在校级层面,依托校董会实施校企人才培养、科研协作、资源共享等全方位合作。学校于2009年与公司签订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框架协议,并在此合作协议下就具体合作方向和合作项目进行对接,关注长远发展战略,进行长期合作交流。同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定期举办高层互访交流活动,根据双方优势和特点深化合作。其次,在人才联合培养决策与执行层面,建立以各类委员会形式设立的日常性决策机构,如校企合作委员会、行业专家委员会等,以及包括重庆自主品牌汽车协同中心、长安汽车大学与重庆大学国家级工程实践中心等在内的具体联合培养组织实体,二者共同负责落实校企联合人才培养规划,制订相应建设与培养方案,并参与培养过程评估管理等工作。最后,在联合培养实践过程管理层面,实现学校专业院系与公司生产车间部门、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的对接,规范联合培养实践过程,保障培养质量。

“两地”即学校、企业两地共同参与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工作。长安公司负责制订企业培养阶段培养方案,提供实践项目、岗位,进行实践指导与考核,为联合培养实践学生提供论文选题和指导;重庆大学负责组织制订校企联合培养方案,建设联合培养管理平台,对联合培养实践效果进行评价进而完成学位授予工作。从联合培养实践流程来看,长安公司根据汽车设计、生产、研发需求发布科研课题研究和实践岗位需求,制订并实施学员选拔与实践培养方案,根据企业人才需求与学生专业实践需要协调企业各项资源,搭建实践培养体系,保障实践培养过程顺利进行,并负责学员在企业培养期间学习管理与效果评估工作。与之对应,学校组织科教团队承担校企联合科研任务,以联合科研项目为依据与企业导师共建导师团队,共同承担人才联合培养任务。同时,学校还在校内开展校企人才联合培养宣传,结合企业实践培养要求,制订调整学生培养计划,完成理论课程教学与基本实践能力锻炼,为学生进入企业实践做好全面准备(图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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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7 重庆大学—重庆长安汽车公司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管理模式框架图

2.建设基地管理制度,规范联合培养实践过程

为落实“三级两地”联合管理建设模式,以制度形式明确校企双方责权利关系,保障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与人才联合培养成效,学校与长安公司依据各自职责,开展了一系列制度建设工作。

长安公司严格按照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流程,制订系列制度文件,实现制度与流程的一一对应。首先是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执行方案》,对专业实践与联合培养过程中所涉及的学校管理部门、企业生产部门、企业实践导师以及学生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进行明确规定,严格规范培养过程。其次是制订《人才培养管理程序》与《人才培养管理标准》,对人才培养目标、内容、程序与实施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坚决杜绝专业实践走形式、走过场现象。为帮助学生更快地适应企业实践过程,公司还对每一培养环节均制订专门的《培养作业指导书》,引导学生迅速掌握培养作业内容、要求与方法。每一个培养环节结束后,公司还要按照《培养评估手册》对学生培养实践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合格方可进入下一个培养环节。

重庆大学则从联合培养与专业实践政策保障以及过程管理方面开展了系列管理制度建设。为满足校企联合培养所需的具有丰富行业从业经验的实践型师资队伍,学校制订《重庆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设立外聘教师专项经费,将企业导师纳入学校师资队伍整体建设范畴,为校企联合培养提供师资队伍支撑。学校还制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实践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为联合培养与专业实践提供生均不少于1 000 元/(人·年)的专项经费支持;为加强实践过程管理,学校还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实践实施办法》,要求学生实践前制订《实践计划》、实践中撰写《实践日志》、实践后提交《实践考核报告》,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同时,建立重庆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学生实践状态,保障实践过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