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全过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
1.入口导流,提升法硕选拔质量
在招生考试方式中,持续探索适合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选拔机制,适当加入心理普测、综合素养和法律职业能力方面的考查,选拔真正适合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在此基础之上,科学设计法硕分流机制。根据考生笔试、复试综合排名,按照“双向选择、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依序尽量满足法硕学生的志愿,激发各学院根据法硕类别开展差异化培养的积极性,从而确保各培养方向的特色。
2.过程掌控,构建法硕“4C”特色化培养体系
构建能力导向的课程体系,协同培养的实践平台,更加突出“产教结合”,重点提高研究生的知识迁移力、实践创新力和职业胜任力,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色化培养。
第一,分类(Classification)指导,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建立多元目标驱动的管理模式。学校紧贴社会需求与职业发展需要,分9个特色方向,按照法本法硕与非法本法硕分别制订培养方案,并坚持3年一修订。第二,能力(Capability)导向,根据社会需求与职业发展需要,构建基于职业素养与胜任力的课程体系。创新课程组织管理模式、教学方法,优化课程结构与教学内容。编写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用教材并公开出版发行14册,4个教学案例入选首批全国法律硕士教学案例库,为首批入库案例最多的院校。“辩论式”“研讨式”“多师同堂”“模拟庭审”等研究型、探究式教学方式替代了以往常见的“满堂灌”“一人言”式课堂,课堂上的师生互动明显增多,以学生为主体的研究型教学方式逐步建立。第三,协同(Collaboration)培养,建立与职业岗位相衔接的协同培养机制,与行业实务部门合作开展教学创新,打造校企深度合作的实践平台。学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多方联手,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共同促进学生就业。第四,特色(Characteristic)引领,根据学科特色与最新社会需求,动态调整培养方向,鼓励跨学科协同创新,凝练培养特色。
3.出口把关,健全学位论文分类质量标准
结合培养目标需求,鼓励创新,健全学位论文分类评价标准。强化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的实务性,提升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邀请实务部门专家,特别是法院系统研究室实务专家参与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标准的讨论和制订。加强在学位论文选题环节的指导,在开题设计上由导师根据法律硕士实务培养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完善导师指导管理办法,切实发挥校外实务导师在论文写作和评阅阶段的作用。学校根据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订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评阅提示及参考标准》,明确将论文形式扩大为研究论文、案例研究或调研报告,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合法律实务的创新。
4.职业导向,提升法律硕士发展质量
面向法律职业未来需求的发展,积极探索法律硕士培养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衔接机制。根据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国家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该资格考试将成为法律硕士进入法律职业的第一道门槛,而各培养单位现有的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基本上是按照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设计的,与新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存在适配度不高的问题。学校主动承担司法部委托课题,探索解决如何将法律硕士培养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问题。2015年,学校法律硕士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衔接机制研究成果荣获第四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一等奖。2016年,“以社会需求与职业发展为导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实践”荣获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二等奖。
2019年,为更好地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西南政法大学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等多家实务部门共同实施开展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的高端法治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围绕国家和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确定了“长江经济带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民商法实务方向)”“‘一带一路’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刑事法实务方向)”“西部地区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律师实务方向)”等3个高端应用型法治人才试点班。学校为试点班单独制订了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区分于普通的实习,强化实习教学大纲、实务课程考核标准、技能掌握表等过程督导,打破以往人才培养的惯性,紧抓党和国家对法治人才的需求变化,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借助试点班运行所构筑的协同育人机制,与司法实务部门共同探索高端法治人才培养的职业面向和社会适应性。首届高端法治人才联合培养试点班的90名学生分批次前往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两江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中豪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等9个实训单位参加为期一年的实习工作,承担实习法官助理、实习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等工作,并同时兼顾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六全天的教学安排,实现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同步培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