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全面制订质量基本规范,构建“三层次、四维度、全覆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第一节 天津大学全面制订质量基本规范,构建“三层次、四维度、全覆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1]

天津大学作为全国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试点学校,扎实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以提升知识迁移力、实践创新力和职业胜任力为目标,突出产学结合,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4C”培养体系,实现专业学位的特色化培养。[2]

所谓分类(Classification)指导,是指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建立多元目标驱动的管理模式。能力(Capability)导向,是依据“冰山模型”理论确立胜任力素质标准,构建基于胜任力素质的课程体系。协同(Collaboration)培养,是充分利用优秀校友资源建设校企双赢的实践基地体系,吸引企业参与教学创新,打造校企深度合作的实践平台。内涵(Connotation)引领,是指从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到就业各阶段完善全程质量跟踪的保障机制。

在此基础上,构建起了“三层次、四维度、全覆盖”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图7-1)。所谓“三层次”,是指研究生教育的国家政策层面、学校设计层面和学院操作层面。“四维度”是指生源质量、培养质量、学位质量和发展质量4个维度。“全覆盖”是指这个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该体系包含内、外两方面质量保障的内容。一方面,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过程管理和节点控制为重点,构建以学校、学院为主体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另一方面,更加重视外部的质量评价,积极参与学科评估、学位论文抽检、教学质量评价和质量认证,合理地利用这些外部评价,建立天津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预警机制。通过深化改革,研究生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相关成果获2014年第一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