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 制定新标准、树立新目标

1.9.1 制定新标准、树立新目标

2000年9月10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厅)各有关文科高等学校下发了《新闻学类专业基本教学条件》的通知。就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4个专业,提出了在师资、教学方案、教材、图书资料、专业实验、校外教学实习基地6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为新闻传播教育该如何发展,指明了方向。

新闻传播教育的两个关键要素是教材和教师,教材决定了教学的方向和内容,教师承担着具体实施的任务。它们两者之间的起承转合相生相变决定、制约、导引着新闻传播教育的发展,而且经过它们之间的组合调配,可以衍生出许多的奇变来。所以,尽管这是一个从新闻传播教育发端的那一刻起就引起人们探讨的话题,但却是一个永远也不会画上句号的研究命题。

1990年,第一次全国新闻学科系主任联席会议上就提出和讨论过新闻学专业的核心课问题。与会者基本同意设立核心课,大家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确立了“新闻学概论”、“中国新闻史”、“外国新闻事业”、“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评论”、“新闻编辑”、“马列新闻原著选读”、“公关与广告”、“广播电视新闻”、“基础写作”、“古代汉语”、“中国当代文学”13门课为新闻学专业核心课程。1996年10月,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制订了“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新闻学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研究”成为第一批新闻类立项的项目。确立了新闻学专业的9门主干课程,它们是:“新闻学概论”、“传播学”、“中国新闻事业史”、“外国新闻事业史”、“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编辑”、“新闻评论”、“新闻摄影”。这个核心课程的内容,虽然比1990年商定的13门少了4门,但实质的东西没有变,那就是注重新闻实务,注重以“新闻”为核心展开相关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它的“业务性”很强,学生按这个大纲的要求接受教育和培训后,可以“上手快”,能马上适应媒体的工作。但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也即后来被学界认可的结果是,以这种方式培养的学生后劲不足,学术底蕴差,发展潜力不大,只能做“短跑运动员”,不能跑“马拉松”,更不能跑“超长距离”。

2003年以后,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新闻学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进行了立项研究,并有了具体的结论,大体是:保留原有的“新闻学概论”、“传播学”、“中国新闻事业史”三门课程不变;把原来的“外国新闻事业史”调整为“外国新闻事业”,力求全面、系统地介绍外国新闻事业的流与变,在了解掌握外国新闻事业的同时,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可取做法;原来的“新闻采访”与“写作”两门课合并为一门,事实上在新闻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新闻采访与写作”也是不分的;“新闻编辑”和“新闻评论”合并为一门,这也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一条途径。另一方面,现在的知识比过去不知翻了多少倍,学生的知识基础比过去提高了很多,他们的知识面和感悟能力远胜于过去的人,因此这样的浓缩他们完全可以接受;拟新增的三门课程是“传播科技”、“媒介经营与管理”、“媒介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