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 新闻传播教育本科专业评估的主要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教育部统一指导的教学评估结果一般是以“学校整体评估”形式向社会定期公布,没有进一步的分专业的详细评估结果公布,但在评估过程中所在学校的所有本科专业都要进入评估程序,因此“学校整体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具体专业评估结果的重要参数。
2001年开始进行评估结果的发布,在25所高校参加的评估中,有河北大学等8所大学被评为优秀。
2002年有32所高校参加评估,苏州大学等13所大学被评为优秀,成都理工大学等7所大学被评为良好,安徽技术师范大学等12所大学被评为合格。
2003年,教育部正式开始高校本科教育评估的“第一轮五年评估”,有42所高校参加了评估,上海大学等20所学校被评为优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19所学校被评为良好,鞍山师范学院等3所学校被评为合格。
2004年,有54所大学参加评估,大连理工大学等30所大学被评为优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19所大学被评为良好,井冈山学院等5所大学被评为合格。
2005年,有75所大学参加了评估,兰州大学等43所大学被评为优秀,吉林师范学院等28所学校被评为良好,上饶师范学院等4所学校被评为合格。
2006年,有133所高校参加了评估,中国人民大学等100所高校被评为优秀,北京联合大学等24所高校被评为良好,嘉兴学院等9所高校被评为合格。
2007年,有198所高校参加了评估,北京大学等160所大学被评为优秀,唐山师范学院等38所大学被评为合格。
2008年,有87所高校参加了评估,北京师范大学等71所高校被评为优秀,廊坊师范学院等16所高校被评为良好。
从2003年到2008年,教育部组织完成了对第一轮共计589所高校的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该轮589所高校评估结果的统计,总的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不合格率分别为71.9%、24.4%、0.37%、0。
2009—2013年,教育部进行了第二轮本科教育评估,基本完成了未参加第一轮评估的所有学校的本科教育评估工作。此轮评估有少部分学校未能通过合格评估而进入整改程序。由此观之,绝大多数进入评估的学校的新闻传播专业顺利完成了本专业的合格评估。
然而,对新闻传播学科而言,更有直接意义的评估结果还是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最新结果。教育部新闻传播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最新编制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约有637所高校开设有新闻传播学类专业,覆盖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数字出版七大新闻传播类本科专业,专业布点在全国共计1073个。全国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在全国共有专职教师至少6900余名,在校本科生超过14万人,就业率普遍较高,毕业生首选的就业去向是企事业单位,其次是媒体。然而,报告同时指出,虽然我国新闻传播教育事业近些年来发展迅速,但一些高校仍存在学科总体建设重视不够、教学特色不明显、院系结构不合理、课程设置不够完善、师资力量有待加强、科研经费投入不够、硬件水平落后、新闻传播实践教学不够规范等问题。[2]这些问题有的是整个新闻传播教育界的问题,有的则是一些高校和院系自身发展所累积形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