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 省部共建模式的出现[10]
省部共建模式由上海市委宣传部和复旦大学率先“试水”。
2001年12月24日,上海市委宣传部与复旦大学达成协议,决定共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协议从共建的目标、任务、共建形式、职责、经费、附则六个方面对作为甲方的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和作为乙方的复旦大学的权责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正式开创了我国“‘部校共建’新闻人才培养模式”的先河。
2013年12月20日,中宣部、教育部在复旦大学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复旦大学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的做法,并指导10个省市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签署共建协议。会议指出,要把部校共建作为战略任务、基础工程,遵循新闻教育规律,遵循新闻人才成长规律,发挥业界学界各自优势,携手培养有正确立场、人民情怀、责任担当的一流新闻人才。要努力打造合作平台,探索合作形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使新闻人才培养更加契合新闻事业发展的时代需求,走出一条新闻教学与新闻实践深度融合的新路。
会议当天,包括北京市委宣传部与中国人民大学、江苏省委宣传部与南京大学、山东省委宣传部与山东大学、安徽省委宣传部与安徽师范大学、湖北省委宣传部与武汉大学、广东省委宣传部与暨南大学就签署了共建协议。之后吉林省委宣传部与吉林大学、四川省委宣传部与四川大学、海南省委宣传部与海南师范大学、重庆市委宣传部与重庆师范大学也陆续签署了共建协议。
随后,部校共建进入高峰期:2014年2月18日,由江西省委宣传部与南昌大学共建的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正式成立;4月4日,湖南省委宣传部与湖南师范大学商讨《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实施方案(草案)》,正式开启共建工作,6月19日,该院院务委员会成立;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共建传媒学院签约;4月29日,光明日报社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光明传播学院;5月4日,河北省委宣传部分别与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签署共建新闻学院协议;5月8日,甘肃省委宣传部与西北师范大学共建新闻学院;5月28日,新华社与北京大学签署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协议;6月26日,山西省“部校共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协议举行签约仪式,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与山西大学、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山西广播电视台和山西传媒学院进行共建;6月27日,云南大学新闻学院成立,由中共云南省委与云南大学共建;7月7日,北京师范大学与光明日报社商讨共建新闻传播学院,双方商定,由双方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新闻传播学院的顶层设计,完善组建方案,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加快新闻传播学院的筹建步伐;7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广西大学共建新闻传播学院;7月11日,浙江省委宣传部与浙江大学签署共建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协议,成立部校共建传媒学院院务委员会;7月23日,贵州省委宣传部与贵州师范大学共建传媒学院举行签约仪式并召开第一届院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9月17日,天津市委宣传部与天津师范大学举行共建新闻传播学院工作启动仪式;9月25日,人民日报社与清华大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举行签约仪式……全国诸地“部校共建”工作仍在继续。
“部校共建新闻学院”所涉范围甚广:从省市上来看,不仅囊括了北京、上海、广州等领跑全国传媒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省市区域,也包括其他次发达甚至相对落后的省市。从整体上来看,基本包括了除港澳台地域之外的华北、华东、华南、华中、东北、西北、西南7大区域;从所有所涉新闻学院的发展历史上来看,既包括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老牌新闻学院,也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相对年轻的新闻学院,还包括南昌大学、云南大学等借“共建”东风新成立的新闻学院;同时,在合作主体上,与高校合作的单位也从单纯的“部”(即各级宣传部)发展到了“部”与“媒”(即各级“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