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博士点建设评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的要求,2009—2011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参与了学位授权点评估。应参加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共计2296个,其中学术学位授权点38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915个(含311个工程专业学位领域),涉及78个一级学科、37个专业学位类别、447个学位授予单位。
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评估结果,不合格的4个博士学位点、4个硕士学位点、42个专业学位点被撤销。
据介绍,根据专家评议意见,2097个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认定为“合格”;95个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认定为“限期整改”,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0个;50个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认定为“不合格”,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5个。此外,有54个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其中,有13个学位授权点已在2015年动态调整试点中撤销学位授权)。
在新闻传播学学科中,参与本次学位授权点评估的博士点共有河北大学、山东大学两所高校。其中,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评估结果为合格,山东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
在新闻传播学硕士一级学科评估中,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山大学、广西艺术学院、新疆财经大学5所高校的新闻传播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评估结果为合格,首都师范大学的新闻传播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撰稿人 张 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