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机构概况
我国的新闻传播教育发展已近百年。自改革开放以来,传播学被引入国内,新闻传播学于1997年成为一级学科。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特别是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与革新,新闻传播学与其他学科间的融合不断加强,全国各层次的新闻传播高等教育发展迅速。目前,新闻传播学类本科专业布点达到1080个,占到全国专业布点总数的2.31%,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在校本科生达到23万,占到全国普通高校本科生总数的1.61%。
为加强对高等学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新闻传播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聘请新闻传播教育领域的专家组成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1997年教育部成立第一届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何梓华担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主持完成两届教指委工作;2006年,第三届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由复旦大学李良荣担任主任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自1997年成立以来,开展多项重大新闻教育改革课题研究,出版面向21世纪的新闻学系列教材,起草《新闻学类专业基本办学条件》报告,切实推动了我国新闻传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2013年5月,教育部成立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本届教指委由来自39所不同高校新闻院系的40位专家学者组成。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胡正荣教授担任主任委员,新闻传播学部学部长高晓虹教授担任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此外还有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暨南大学、四川大学的6位学者担任副主任委员。教指委秘书处设在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
该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咨询:为教育部和高等学校提供关于国内外新闻传播学科专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咨询和建议。
制定标准与规范:接受教育部委托,研究专业结构和布局,制定新闻传播类专业规范、教学质量标准、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实验教学的基本条件,承担本科专业设置的核定任务。
指导:指导新闻传播学科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评估:根据国家对新闻传播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有关要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对新闻传播学科专业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服务:组织师资培训,沟通信息,交流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宣传推广优秀教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