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民族院校新闻传播教育产生之背景

2.2.1 民族院校新闻传播教育产生之背景

民族院校的诞生与发展,具有特殊历史背景,肩负着重要历史使命。新中国成立不久,毛泽东主席在给中共西北局和彭德怀的电报中明确指示:“要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的地委,都应开办少数民族训练班,或干部训练学校。”[1]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培养大批少数民族人才的任务被提上了党和国家的重大议事日程。1950年,中央人民政务院第60次会议正式批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并由周恩来总理亲自签发公布。《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明确规定:“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并在西北、西南、中南各设中央民族学院分院,必要时还可增设。”《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明确规定了民族院校三项办学任务:“一、为国内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以及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培养高级和中级干部。二、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宣传并介绍各民族的优良历史文化。三、组织和领导关于少数民族方面的编辑和翻译工作。”根据中央的要求,1950年8月,西北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前身)在兰州诞生;1951年5月,贵州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大学前身)在贵阳诞生;1951年6月,中央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前身)及其西南分院(西南民族大学前身)分别在北京、成都诞生;1951年8月,云南民族学院(云南民族大学前身)在昆明诞生;1951年11月,中央民族学院中南分院(中南民族大学前身)在武汉诞生;1952年3月,中央民族学院广西分院(广西民族大学前身)在南宁诞生;1956年,青海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大学前身)在西宁诞生;1958年,西藏公学(西藏民族大学前身)在陕西咸阳诞生。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东北民族学院(大连民族大学前身)、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北方民族大学前身)、湖北民族学院相继成立。进入新世纪,经过合并改组,内蒙古民族大学成立。此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四川民族学院列入民族院校名单。截至2009年,中国建立了15所民族院校,其中6所由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9所由地方政府主管。中国民族院校与民族地区的高校一道,形成了主要面向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兼顾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办学布局。60多年来,各民族院校以打造“三个重要基地”为发力点,即“培养少数民族高素质人才重要基地”、“研究我国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重要基地”和“传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重要基地”,逐渐发展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多方协同发展格局。

民族院校新闻传播教育寄托于民族院校自身的发展,顺应民族新闻传播事业需要而产生。民族新闻传播事业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离不开民族新闻传播教育事业。我国少数民族新闻事业的诞生,主要是以少数民族语言媒介报纸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报纸为标志。1905年创办的蒙古文《婴报》,是我国境内最早的少数民族文字报刊,标志着我国少数民族信息传播媒介的创建,是我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事业产生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为了支持民族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早期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教育,主要形式是新闻短期培训班,主要目的是训练民族新闻媒介从业人员的新闻专业技能与基本新闻知识。新疆日报社于1939年9月至1941年连续举办了三期新闻技术训练班,被认定为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教育的开端。新中国成立以后,广西日报社、西藏日报社等民族地区新闻单位也举办了类似的新闻业务训练班,主要目的是强化培训民族地区新闻传播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早期新闻培训班是民族新闻传播教育的萌芽阶段,尚不属于正规学院教育。这一时期的民族新闻传播教育培养目的单一、教育体系不健全,授课内容分散、不系统,学员知识结构不完整,不足以支撑日益发展的民族新闻传播事业。创建正规化、科学化的新闻传播专业教育迫在眉睫。1953年,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前身)成立新闻编译专业,主要以培养能够使用蒙古文的编辑和记者,为内蒙古地区新闻事业发展输入专业人才。1961年,中央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前身)开办新闻研究班,招收学员30名,学制2年,以培养少数民族新闻从业人员为主要目的。作为比较正规的民族新闻传播教育,民族院校新闻传播教育对民族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民族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进入新世纪,各民族院校在原有专业的基础上,纷纷成立新闻传播院系,民族新闻传播教育步入正轨,繁荣发展(见表2-1)。

表2-1 15所民族院校新闻传播院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