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附录1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1 前言

新闻传播学是文学门类下设的一个专业类,主要以文学、政治学和社会学为学科基础,同时又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心理学和历史学等学科密切相关。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具有较强的政治性,要求学生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同时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与融合性,要求教学能紧跟传媒实践的快速发展,学生掌握扎实的新闻传播知识,能够胜任未来新闻传播相关行业的工作。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在我国高等教育以及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承担着培养新闻传播、编辑出版、策划营销、媒介管理和文化创意人才的任务。随着媒介在当今世界社会文化生活中作用和地位的不断凸显,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育将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闻传播学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标准是全国本科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标准,各高校可结合自身的定位和办学特色,对该标准中的条目进行细化规定,但不得低于该标准相关要求。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高于该标准办学。

1.2 适用专业范围

1.专业类代码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2.该标准适用的专业

该标准施行后,相应的适用专业约为7类,具体如表一所示:

表一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适用专业

1.3 培养目标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育以符合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发展需求为基本原则,以我国高等教育定位和特点为参考框架,同时以行业标准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方向,具有全媒体新闻传播知识和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以及具有全球视野和跨文化传播能力的国际新闻传播人才。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基本定位制定合适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但同时应根据社会、文化、经济的发展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并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1.4 培养规格

1.学制与学位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各高校可在四年制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3~6年内完成学业,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总学分建议控制在140~160学分。

2.素质要求

(1)政治素质: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维护国家利益,遵纪守法。

(2)道德素质:始终坚守新闻真实性等基本准则以及服务国家、服务人民、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理想。

(3)专业素质:具有清晰的新闻从业者的角色认知,具备积极乐观、竞争协作的良好个性,掌握新闻传播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具备创业基本素质。

(4)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教育部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

3.能力要求

(1)具备与本专业工作相适应的理论学习能力,并掌握持续学习的方法。

(2)具备与新闻传播实践的发展变化相适应的业务动手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3)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

(4)具备计算机和现代新媒体技术的应用能力。

(5)掌握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初步具备社会科学调查与研究的能力。

4.知识要求

(1)掌握新闻传播学相关理论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拥有比较广博和扎实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

(2)了解党和国家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

(3)掌握业界发展现状与变化趋势,了解外国行业和专业发展动态。

(4)了解并掌握计算机和现代新媒体技术基础知识以及相关应用。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在外语的听、说、读、写、译方面达到较高的实际应用水平。

(6)掌握科学的辩证思维方法,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调查研究能力。

(7)掌握媒介经营管理的相关原理和知识,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媒介调查、媒体策划与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8)了解并掌握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具备创新思维与一定的创业素质与能力。

1.5 课程体系

1.课程体系总体框架

根据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特点,课程体系应当包括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作品)。理论课程主要包含通识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这四大类课程总体上应能充分反映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培养目标以及培养规格的要求,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实践的最新经验,充分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情况。课程总体框架设计应当强化专业实践能力,扩大通识类课程覆盖面,增加新媒体知识和技术相关课程,涵盖创新创业教育。

各高校可选择一些反映学科前沿、学校特色的知识单元作为选修科目。有条件的学校可制订并实施国内(外)学生交换计划,建立各类形式和层次的联合培养制度,以及开展双语教学。

2.课程设置

1)理论课程

(1)通识类课程。主要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和自然科学类课程,旨在提升人文素养,培养科学精神,陶冶艺术修养。

(2)公共基础类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及应用”、“体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等。

(3)专业基础类课程。各高校应当根据各专业教学目标和任务,开设新闻传播学类基础课程,主要包括“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广告学概论”、“传播学概论”、“网络与新媒体概论”、“出版与数字出版概论”、“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或马克思主义新闻论著选读)、“数字媒体技术”、“新闻传播学研究方法”等。

(4)专业类课程。各高校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师资情况,结合专业教学目标和任务,应开设8~10门专业类必修课程,教学内容应涵盖业务方面的核心知识点:

新闻学专业:中外新闻传播史、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编辑、新闻评论、融合新闻学、新闻摄影、媒介经营与管理。

广播电视学专业:广播电视史、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电视画面编辑、广播电视评论、融合新闻学、非线性编辑、电视节目类型与策划、电视摄像。

广告学专业:广告史、广告创意与策划、广告心理学、市场营销学、统计与数据分析、消费者行为与营销策略、电脑图文设计、广告效果评估。

传播学专业:大众传播史、传播研究方法、跨文化传播、调查软件与应用、舆论学、传播效果与测量、传播心理学、受众与视听率分析。

编辑出版学专业:平面媒体编辑、新媒体编辑、网页设计与制作、出版物设计与制作、数字多媒体作品赏析、视觉传播、非线性编辑、出版法规。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网页设计与制作、数字多媒体作品创作、非线性编辑、融合新闻学、新媒体数据分析与应用、新媒体产品设计与项目管理、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网络舆情监测与研判。

数字出版专业:数字出版技术、数字出版创意与策划、数字多媒体作品创作、数字多媒体作品赏析、网页设计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出版法规、视觉传播、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

课程具体课程名称可根据各高校实际进行调整。各专业还可以自主设置专业选修课或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供学生选择。鼓励开发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目录外特设专业另有专业类课程,由开设院校自行制定。

2)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专业实训课和专业实习两部分,其中实训课的总学时原则上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5%,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20学分。

各高校和院系应开发拓展校内与校外的实训基地,为学生创造提高实践动手能力的平台。各高校结合办学实际可在实践教学环节中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以及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1)专业实训课。各高校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师资情况,结合专业教学目标和任务,在课程设置中,应包括以下专业实训内容:

新闻学:新闻摄影、新闻采访与写作、报纸版面编排与设计、融合新闻创作、社会调查。

广播电视学:图片摄影创作、电视摄像、电视编辑、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创作、融合新闻作品创作。

广告学专业:市场调研与统计分析、电脑图文设计、影视广告创作、广告创意、广告文案写作。

传播学专业:新闻采访与写作、传播调查与统计、传播效果与测量、受众与视听率分析。

编辑出版学:新闻采访与写作、报刊编辑、网页设计与制作、出版物设计与制作、数字多媒体作品创作。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网页设计与制作、数字多媒体作品创作、非线性编辑、融合新闻作品创作、新媒体数据分析与应用、新媒体产品设计与项目管理。

数字出版专业:数字出版创意与策划、数字多媒体作品创作、网页设计与制作。

(2)专业实习。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学生应在第7学期或第8学期到与本专业相关的媒体或企事业单位的相关部门进行不少于3个月(12周)的专业实习,也可在此期间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3)毕业论文(作品)

(1)选题要求:

毕业论文:要求学生根据在校期间专业学习所获得的理论知识并结合自身专业实践进行选题。选题要求关注本专业理论研究的重要问题、实践发展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或国内外实践发展的前沿动向。选题角度不宜过大,在研究方法上具有可操作性。

毕业作品: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也可以根据专业自身特点采用作品创作或撰写调查报告的形式毕业。作品创作的选题要密切结合本专业方向的理论知识,主题积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以及在公共媒体传播的各项要求,并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调查报告的选题要与社会实际和专业领域密切相关,鼓励学生关注具有重要影响和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并且能够对实践具有一定参考和指导意义。

(2)内容要求:

毕业论文:论文选题应与新闻传播专业领域相关,论文内容主要分为绪论(含文献综述)、正文、结论三个部分,能够体现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理论分析问题的研究能力。毕业论文字数应当不少于8000字,论文写作格式以及文献注释应当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毕业作品:作品创作应当采取各专业方向实践创作的主流作品形式,对于作品长度、格式等应有统一规定,并附有作品创作报告。创作报告在内容上应包括:创作策划与背景、创作流程记录、创作阐述、创作总结与分析。调查报告在内容上应包括:调查背景、方法阐述、调查结果与分析、调查结论。创作报告与调查报告正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并附有原始文字、图片、音视频记录等资料。

(3)指导要求:

各院系专业应为每位学生安排一位毕业论文(作品)指导教师,对论文(作品)的选题、写作、创作或调查进行全程指导。毕业论文(作品)进行过程中,须加强过程管理,指导教师应当与学生进行不少于三次的面对面指导。教师在每次指导中,须对学生的论文或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确保论文(作品)质量。论文(作品)完成后,组织安排答辩。

1.6 师资队伍

1.师资队伍结构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应保持合理性和稳定性。生师比原则上不应超过18∶1。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6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各高校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可聘请业界人士担任兼职教师。

2.教师背景与水平要求

1)教师背景

新闻传播学类专任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青年教师(40岁以下,不含)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新闻传播业务课程教学的教师应具有实务工作背景或实务经验。有条件的高校和院系,师资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学科教育背景。

2)教师水平要求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师应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热爱本职工作,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了解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态度认真、作风严谨,对于所教课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必要的业界实践经验以及多学科的背景知识;具有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具有用中文普通话或英文授课的能力;善于运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能够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3)教师发展规划

(1)各院系应对不同年龄层次和学历学科背景的专业教师制订有针对性的教师职业培养和发展计划。

(2)建立增加专业教师实践经验的制度保障,加强学界和业界的联系,探索教师团队灵活发展的模式,要求专业业务类课程教师必须具有在相应媒体工作、挂职半年以上的经历。

(3)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专业教师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开拓教师的国际视野,为教师参加业界锻炼和国内外学习提供保障。

(4)强化对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定期对教师进行系统的教育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培训;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探索教师通过互帮互助提高教学质量的新模式和新途径。

1.7 教学条件

1.教学设施

各高校应为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提供数量充足、功能完善、能够保障教学正常运行的教学设施。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一般不低于14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000元;生均图书不低于100册;生均年进书量不低于4册;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不低于10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不低于7个,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不低于10%。

2.信息资源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所在高校和院系应在图书馆、音视频资料室和网络信息资源建设上保证教师教学科研以及学生学习的最基本需求,能够保障教学科研以及学习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高校和院系应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资格审核要求等基本信息;为学生推荐课程所需的教材和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建设精品课程网站,提供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搭建教务管理、科研管理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便捷的校际、国际交流和资源共享的平台。

3.实践教学

各高校应为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提供人才培养所需的实践教学条件。

各高校和院系应根据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特点、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建设相应的教学实验室和科学研究实验室;建立完善的实验室规章制度,加强对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增强实验室的使用率,保障实训课程及学生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高校和院系应加强与行业之间的联系,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满足学生的实践教学需要;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生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为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与政策保障。

4.教学经费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所在高校和院系应保证对教学和科研经费的投入并根据社会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逐年增加投入。教学经费应严格用于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一线,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同时,各高校和院系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探索社会与学校共办教育的模式,努力开拓教育资金来源,提高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育教学的质量,提升学生和社会满意度。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所在高校的学费收入中用于日常教学的经费不得低于25%,用以保障教学业务、教学仪器设备修理、教学差旅等教学开支。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每年的生均日常教学运行经费不低于1200元/人,主要用于购置图书资料、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新开办专业的生均教学经费应能满足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1.8 质量管理与保障

1.质量管理目标

各高校和院系应围绕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和用人单位需要建立科学合理且相对稳定的质量管理与评价体系。通过对教学运行、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学经费、设施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计划修订、实践教学改革、学生日常管理、毕业生质量跟踪、社会和用人单位评价等环节进行全方位、分层次、常态化的质量监控与管理,实现以学生为本、以用人单位需求和标准为要、以结果为导向的质量管理目标。

2.质量保障规范

各高校和院系应成立专门负责质量监控与管理的部门或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日常管理、定点管理和定期管理相结合的质量保障机制。

(1)日常管理:由院长(系主任)负责对本科教学运行等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2)定点管理:由专门的质量管理组织或个人对教学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管理。实施定点管理的组织有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等,个人则有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代表等。

(3)定期管理:由学校和院系组织定期的管理评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认证)、专项评估等工作。

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应加强对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过程管理,主要方式有:(1)建立领导听课制度。学校、院系各级领导每学期应完成一定的听课任务,以便及时掌握教学一线的信息,把好教学质量关。(2)建立专家督导制度。校院两级均应聘请一些专职教学专家(退休或在职),定期随堂听课或开展其他教学督导工作,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3)建立同行评议制度。教师之间应形成相互学习、交流、竞争、提高的教学氛围,每个教师每学期须完成一定的听课工作量。(4)建立学生评教制度。每学期开展学生评教活动,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教学相长。(5)与业界建立双挂和互动制度,纳入业界对教学的反馈信息,不断改进。

1.9 名词释义

(1)学分: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18个小时的教学活动为1学分。

(2)专任教师:指学校在编、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专门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学、科研和本专业课程教学管理岗位上的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外聘人员、承担本专业课程以外其他课程的教师不计入在内。

(3)实践教学基地:是指已经签订协议的实践场所或没有签订协议但有明确实践教学目的和任务,配备专门的教师和辅导人员,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场所。

(4)教学经费:一般指本科业务费、购置图书资料费、学生实践费、教师差旅费、外聘一线人员的专题讲座费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