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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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虽然号称我国古代“文言短篇小说集”,有人甚至还把蒲松龄与俄国短篇小说家契诃夫、法国短篇小说家莫泊桑相提并论,但是《聊斋》中却有几千字的“大篇”和几十字、几百字的“微型小说”杂然并存;这几乎是任何一位短篇小说家的创作中都没有的奇特现象。其实《聊斋志异》中“大篇”与“微型小说”更多地是从字数上来区分的,同时也是作者有意为之的一种超凡脱俗的效果,这就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短篇小说”不是一码事。这是必须首先要说明的一点。

而研究《聊斋》的学术界对该书的看法可以说自其问世之日起就颇具争议——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的多样化,犹如清初社会的全景图画,但却是珍珠鱼目参差互见,美酒酸醪相伴并存,无论怎样爬梳检索,都失之允当。然而大浪淘沙,评价《聊斋》最值得关注的渐渐只剩下了两家:纪昀和鲁迅。纪昀之非议,最切近的理由是《聊斋》一书而兼有小说和传记两种体式(“一书而兼二体”),这在有清一代可谓义正词严!而今看来则并非如此,因其体大思精,兹不赘述;同样的意思,到了鲁迅笔下,反倒成为肯定《聊斋》之由:“用传奇法,而以志怪。”[1]此言一出,即被学界奉为圭臬。

细究鲁迅这段经典评价,正是以题材为标准对《聊斋》进行分类的创举。

先看,“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然描写委曲,叙次井然,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此指结构完整,情节曲折,人物鲜活,细节感人的“大篇”。如《辛十四娘》长达六千余字,而以它为代表的“大篇”,标志着全书的最高成就,多为作者呕心沥血之作,集中体现了我国源远流长的叙事文学的诸般优长;以之改编成戏曲剧目的也不胜枚举,证明着它们虽然已经是“大篇”了,可仍然具有更大的张力,甚至扩写为中、长篇也不在话下,可知作者凝练情节的才华有多么杰出。只可惜,此类佳作为数不多,大约只有一百七八十篇,尚不及《聊斋》全书的一半。

次看,“又或易调改弦,别叙畸人异行,出于幻域,顿入人间。”(出处同上)——此指志怪小品,约有一百五六十篇。这些篇札承袭六朝干宝《搜神记》类书的传统,或以志怪为内容,撰写荒幻事体、神鬼灵迹,别无寄托;或以神道设教,宣扬善恶轮回,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前者如《赤字》,只二十五字,为全书最短小者,其叙述文字似成句又不成句,可解又不可解,纯属搜奇志怪,与小说相距甚远。后者如《某甲》《某乙》等,凭借“怪力乱神”巧设疑阵,申述内心“孤愤”。这前后有别的两种志怪,虽貌似杂乱并处,或许也是作者有意掺和,意在明哲保身、巧避“文网”。

最后看,“偶述琐闻,亦多简洁,故读者耳目,为之一新。”——此指不具故事规模,也无多少相应的情节安排,只表现事件发展中的一个场面或片段,如《咬鬼》《捉狐》《野狗》《土化兔》等,内容多样,为数甚夥,约占全书篇目一半以上。其中有许多饶有兴味的篇什,即如《土化兔》,绝非单纯的“出土异物”,而是要“借物讽人”——以某处地下发掘出半截肉身、半截土身的兔子,曲笔暗刺明清鼎革之际朝三暮四的叛将张勇。

然而,清评《聊斋》最为周详恳切的要数冯镇峦了,他指出:“《聊斋》之妙,同于化工赋物,人各面目,每篇各具局面,排场不一,意境翻新,令读者每至一篇,另长一番精神。”[2]这说明《聊斋》中的“大篇”与“微型小说”各有优长,犹如正月十五的夜空,不只明月当头,还有群星璀璨,彼此映衬,构成一幅众星捧月的星夜画面。这绝对是千古难得的仅此一家,此后很多“聊学家”也都发表了这样或那样饶有兴味的赞许,现摘录几段,以醒耳目:

第一,山东大学教授袁世硕先生在《〈聊斋志异〉时事短篇考析》中指出:“《聊斋志异》里有一类记述怪异非常之事的短篇……值得重视的是,其中许多书写时事的篇什……意蕴深邃,有着相当的历史价值和文学欣赏性。”[3]

第二,当代学者吴世昌先生在《〈聊斋志异丛论〉序》中指出:“《聊斋志异》中故事大都很短,一页半页,寥寥数行,戛然而止;但读者余味盎然,觉得它乎其所不得不止。”[4]

第三,华中科技大学中文系盛瑞裕教授在《别具会心的炼石精品——读〈聊斋〉短章三得》中说:“从阅读与欣赏的角度看,《聊斋》短章自不如其大篇精彩,然从文化史的研究和对蒲翁内心的理解而言,则短章又不乏出大篇之右者。”[5]

第四,潍坊学院中文系陈炳熙教授在《论〈聊斋〉中的小文》中更形象地将之比喻为:“如一位歌王,即使偶唱短曲,档次与大调无别;又如一座名窖,虽偶产盅匙,也为瓷中上品。”[6]

上述见仁见智的观感,说明在科学昌明的近当代,《聊斋》中的“小文”并没失去它的奇光异彩,这就从客观上见证了评判文艺作品与科学发明有着截然不同的标准:后者越新越值钱,前者则越老越珍贵;因为只有“老古董”才潜藏着时代的印记、暗合着古今文学艺术共同的理念与规律。

记得吴世昌先生还说过:“就内容题材而论,《聊斋》是《太平广记》的嫡系后裔。”[7]一句“嫡系后裔”,形象地标明了二者的传承关系。《太平广记》的鲜明特点就是目次分明:或谈狐,或说鬼,或讲神仙,甚至专列出“女仙”,真正做到了“井水不犯河水”。既如此,何不“拿来”使《聊斋》“小文”也按内容题材加以区别一下?于是拙书尝试着挑选出具有生活情趣、寓意深广,能使人读而不倦的百余篇,分成十四类,每类有个“综述”,下列“原文”——多则十篇,少则六七篇;这样可使读者对这些“小文”有个分门别类的认知,从而免去“如入迷雾”,不知所以地盲目翻检。具体到每篇的“解读”,应是拙书的“着力点”:第一,先厘清原文的来龙去脉,但绝不是直接翻译成白话文;第二,指明故事“本事”的出处或源流,略做比勘,以参见作者的创意何在,高下如何;第三,作者的创作意图,尽量让它“水落石出”,即便作者“犹抱琵琶半遮面”,甚至不露丝毫马脚(怕触“文网”),拙著也要不揣浅陋,努力拿出个“说法”;第四,总结写作技巧,有话则长,无料则短,顺其自然;第五,辨析人事,夷考风俗,摭拾众说,皆以能对读者有所帮助或启发为目的。上述诸般设想能否如愿,尚属一孔之见、一得之愚,况且这十四类百余篇,也不能涵盖《聊斋》“小文”的全部,不过是尝脔一鼎,“味道”如何,敬请方家品评,不吝赐教。

刘鑫全 周容良

2019年初春于财大静心斋

【注释】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第147页。

[2]冯镇峦:《读〈聊斋〉杂说》,载张友鹤辑校《聊斋志异·各本序跋题辞》,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第13页。

[3]载于《蒲松龄研究》2015年6月。

[4]吴世昌:《罗音室学术论著》第三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第45页。

[5]载于《蒲松龄研究》2000年10期。

[6]载于《文艺理论研究》2004年03期。

[7]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