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江

于江

乡民于江,父宿田间,为狼所食。江时年十六,得父遗履,悲恨欲绝。夜俟母寝,潜持铁椎去,眠父所,冀报父仇。少间,一狼来,逡巡嗅之,江不动。无何,摇尾扫其额,又渐俯首舐其股,江迄不动。既而欢跃直前,将龁其领。江急以椎击狼脑,立毙。起置草中。少间,又一狼来如前状,又毙之。卧至中夜,杳无至者。忽小睡,梦父曰:“杀二狼足泄我恨。然首杀我者,其鼻白。此都非是。”江醒,坚卧以伺之。既明,无所复得。欲曳狼归,恐惊母,遂投诸眢井而归。至夜复往,亦无至者。如此三四夜,忽一狼来,啮其足,曳之以行。行数步,棘刺肉,石伤肤,江若死者。狼乃置之地上,意将龁腹。江骤起捶之,仆;又连捶之,毙。细视之,真白鼻也。大喜,负之以归,始告母。母泣从去,探眢井,得二狼焉。

异史氏曰:“农家者流,乃有此英物耶!义烈发于血诚,非直勇也,智亦异焉。”

本篇核心内容比较简单,是写死于狼口的于江之父,在儿子杀狼间隙小睡之际,托梦指明:“你杀了两只狼足泄我恨,但是害我的狼是白鼻子,不是那两只。”此后于江就目标明确地寻找白鼻狼,最后按照父梦指点完成了报仇任务。

故事虽然不复杂,作者写来却惊心动魄,因为于江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武器也只有一根铁椎,又只身一人,要去与狼搏斗,那不是白白送死吗?然而,于江为父报仇绝不是贸然冲动,而是要“智取”:首先他要“躺”在狼经常出没之地“装死”,以麻痹狼,使之无由发威逞凶;然后再相机行事,瞅准狼的要害(脑门儿)狠命击之。但是,狼毕竟生性多疑,作者于是分三步写狼面对“死人”的种种特异表现:一、狼“逡巡嗅之,江不动”。二、狼“摇尾扫其额,又渐俯首舐其股,江迄不动”。三、狼“欢跃直前,将龁其领”。此时,也就是在两个“不动”之后,——“江急以椎击狼脑,立毙”。此时不由得使人想起《孙子·九地》结尾中的一段话:“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1]两相对照,于江正是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骤起“如脱兔”,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恶狼脑门一击,顿收“立毙”之效。这种等待时机到来的沉稳心态,真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2]的绝妙再现。行文至此,一个胆大心细的少年英雄形象跃然纸上。

于江置死狼于草中之后,又照样干掉另一只狼;然后继续这样一直“躺”到深夜,就再也不见狼的踪影。故事至此,好像山穷水尽了,那么这两只死狼,究竟是不是杀父的真凶?此时,梦境出现了——于江小睡,进入梦乡,父亲的冤魂特来托梦:白鼻狼才是真凶,你杀的都不是真凶。这个“白鼻子”的标志性特征,宛如戏剧舞台上的小丑,鼻梁之间那块白色扑粉,显得十分醒目。作者为于江捶杀这只白鼻狼,又做了足够的铺垫:一、立刻原地等待一夜,不见真凶;二、转日再等,又不见;三、连续三四夜,终于等来了真凶;四、白鼻狼一见“死人”,咬住脚就拽拉;五、拖行中又碰到荆棘、乱石刺破划伤,其痛可知;六、再疼痛也要强忍,一如死者。这一连串炼狱般的折磨之后,白鼻狼终于要“大快朵颐”了。此时只见于江“骤起捶之……又连捶之”——真如同“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般!继而作者只以“仆”“毙”二字,见证死狼鼻尖色白,等于“验明正身”,于江从而大喜过望,归告高堂。

俗话有“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本文则是“再狡猾的白鼻狼也斗不过于江”。全文着重写两次捶杀恶狼,一次比一次紧张,但是全用“反衬”笔法——用狼的狡猾和凶狠,衬托少年英雄的机智和勇敢;写狼时泼墨如水,写小英雄则惜墨如金。故事不长,却险象环生,使读者时刻为躺在地上的于江“捏一把汗”,真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以梦境为转折的精品短章。但明伦评曰:“诱敌而不为敌所动,老成持重,是谓将才。”何守奇评曰:“连斃三狼,父仇卒报,孰得年少轻之?”[3]

【注释】

[1]《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第472页。

[2]《唐宋八大家诗文集·苏洵集》,天津古籍出版社,1999,第1765页。

[3]韩欣主编《名家评点聊斋志异》,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第2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