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滚

头滚

苏孝廉贞下封公昼卧,见一人头从地中出,其大如斛,在床下旋转不已。惊而中疾,遂以不起。后其次公就荡妇宿,罹杀身之祸,其兆于此耶?

本文的苏孝廉,字贞下,是蒲松龄的朋友。故事说苏的父亲午睡时,看见一个大如斗的人头从地下冒出,并在床下旋转。苏父惊吓而死。不久苏的弟弟淫乱嫖宿,也遭杀身之祸。作者结尾点明:“其兆于此耶?”意谓:天下之事,其祸福休咎之兆,无不表现于外。

这一判断源自《中庸》: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耆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

但是,征兆的特点都是无声的,日常生活中的人们怎样才能感知呢?为此,何守奇道出了其中秘密:“先兆当知所戒,则庶或免乎此矣;然非战兢惕厉者不能。”[1]也就是说,时时处处小心谨慎的人,才会悟出是非祸福,而如苏之第等淫乱嫖娼者,既不能知也不能免祸。

反观本文,是个倒因果关系:先出现灾祸,后暗示原因。由此可知,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命运,就像一条已经铺设好的无形轨道,牵引着人们一步步走下去。苏孝廉与其弟的命运,有生死之别,这其中有没有规律,有没有真理存在呢?中国古人讲,命运的真理,是“命由心造,福自我求”。也就是说,命运是由人们的心念造就的,这个心念,通俗地说,就是人们的想法、看法、价值观。一个人思想观念正确了,命运自然就吉祥、平安;思想观念错了,命运也就充满凶灾、祸患。苏家的不幸完全是因其弟“嫖宿”这一不端的行为决定的。回顾《头滚》中所讲的诡异现象,有何“前知”之兆?即为非作歹者,不止祸及自身,还会殃及亲属。所以,作者借一颗人头,写了苏父与弟弟的不幸。其中作者借机警示人们改邪归正的良苦用心,倒是不容小觑,不必纯以志怪一笔抹杀。

【注释】

[1]韩欣主编《名家评点聊斋志异》,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第3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