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司马
新城王大司马霁宇,镇北边时,常使匠人铸一大杆刀,阔盈尺,重百钧。每按边,辄使四人扛之。卤簿所止,则置地上,故令北人捉之,力撼不可少动。司马阴以桐木依样为刀,宽狭大小无异,贴以银箔,时于马上舞动。诸部落望见,无不震悚。又于边外埋苇箔为界,横斜十余里,状若藩篱,扬言曰:“此吾长城也。”北兵至,悉拔而火之。司马又置之。既而三火,乃以炮石伏机其下,北兵焚箔,药石尽发,死伤甚众。既遁去,司马设箔如前,北兵遥望皆却走,以故帖服若神。后司马既老乞骸归。塞上复警,召再起;时司马八十有三,力疾陛辞。上慰之曰:“但烦卿卧治耳。”于是司马复至边。每止处,辄卧幛中。北人闻司马至,皆不信,因假议和,将验真伪。启帘,见司马坦卧,皆望榻伏拜,挢舌而退。
阮亭曰:“今抚顺东北,哈达城东,插柳以界蒙古,南至朝鲜,西至山海,长亘千里,名‘柳条边’,私越者置重典,著为令。”
本短章反映的是边疆发生的故事,非常有趣、容易理解,又极会使读者产生误判。故事写明朝末年大司马王霁宇,挥舞桐木银箔制作的“假大刀”,震慑北人;又写他以炮石炸药埋在以芦苇作边界的绵延十几里的地下,诱使北人上当受骗,以至杀伤甚重;最后写他病逝前二年,还被崇祯帝请到前线,特准“躺”在中军帐里指挥作战,使北兵闻风丧胆。若说故事全属虚构也不尽然,因为主人公有着确切的原型——他就是王象乾(1546—1630),字子廓,号霁宇,山东桓台新城人。明隆庆四年(1570)亚元举人,连科进士,官佥都御史。后官至兵部尚书,以年老乞休。崇祯三年(1630)五月卒,享年八十五岁,赠太子太师,自择墓地埋葬于淄川王母山。至于文尾的“阮亭曰”,因为一则王阮亭是王象乾的后裔,王氏家谱有载;再则王阮亭又是当朝刑部尚书。血统与国祚这双层特殊关系,遂使王阮亭写下这段“证明”性质的评语。
此人生前最大的功绩,有矗立于新城镇“四世宫保”牌坊可作见证。该坊造型别致、独具风格、古雅秀丽,是专为表彰王象乾“总督蓟辽”,“威名著九边”,“行边视师”保卫明王朝,经万历皇帝特旨敕造的。当时王象乾已经七十一岁高龄,帝御赐追封三代,包括其曾祖父王麟、祖父王重光、父亲王之垣,皆诰封为“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因此该坊称为“四世宫保”。如今该坊已成为山东新城唯一一座保存完好,也是国内仅存的一座砖坊。该坊集建筑、雕刻、书法等艺术于一体,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有鉴于此,不少评论认为《王司马》体现的是王象乾的机敏、睿智和英风浩气,是一种爱国主义精神。还有的说,挥舞木制大刀、设置芦苇边界、躺着巡视前线,靠的是赫赫威名。这一切说明王象乾善于运用谋略,使其成为冷兵器时代克敌制胜的法宝。同时,也有更为冷静而现实的分析:“其主要人物的行为透露了其处境的尴尬,暗示出将领的无奈来自朝廷的昏庸和法令无常,体现了蒲公对明朝灭亡的深沉思考。”[1]这一观点,比较靠谱,因为主人公的这些守边举措,并没给明朝带来长治久安,明朝很快就被清朝取而代之。这说明两国交界的边疆是敏感地段,作战靠的是实力,而不是虚张声势。
若换个角度考量:“北人”会憨直呆傻得那么“可爱”吗?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曾指出,羌戎一些西北游牧民族,颇畏服中原汉族的老将。唐人薛胜《拔河赋》的叙述更胜一筹:唐明皇陪同域外使节观看拔河比赛,看台上匈奴使者看中原勇武之士,个个豪强,禁不住被宏大场面和气势吓得“落箸”![2]匈奴会用“箸”吗?该赋为衬托盛唐气象,不惜将胡人观众描绘成“掉筷子”的呆子!这也难怪,因为作者的创作目的,就是要对外炫耀。所以开篇就明确:“名拔河于内,实耀武于外。”
顺势再回味大司马三个互有关联的故事,不得不赞叹蒲公于本文所作的这些戏剧性的描写,真令人哭笑不得!其一,总体看王大司马守边,靠的不是真功,而是虚张声势(麻秆打狼——两头害怕)。其二,三个故事体现了王大司马行的是“抚”政,并非武力镇压。其三,《明史·孙承宗传》对王象乾有评曰:“象乾在蓟门久,习知西部种类情性,西部亦爱戴之,然实无他才,惟啖以财物相羁糜,冀得以老解职而已。”[3]“羁糜”引申为笼络控制,就是“哄着来”。其四,《明史·王象乾传》又载:王象乾暇经常招呼大小诸部酋长,犒以牛酒与马,并以射箭为戏,哄得诸部酋长都高兴的说:“那颜爱我。”“那颜”者,犹“大人”也。总之,王象乾的政治、军事策略,在当时是行之有效的,均受到朝廷倚重也是事实,这正是崇祯帝迫切起用八十三岁高龄的王象乾的原因。
一般来说,蒲公于《聊斋》中抒发民族意识时,多以曲笔表达对清朝各种政策的不满;可是《王司马》一篇却要一本正经地故意大事小说、正事戏说,无非是要透露出对于明季御边将领的讽刺,而促使产生“那颜爱我”效应的则正是皇帝老儿的无能、无助与无奈!这一点也是蒲公不得不语塞而留给读者去发挥的了。
【注释】
[1]王立:《中国人对外邦的态度与豪侠文化——〈聊斋·王司马〉的主题学解读》,《南开学报》2010年第1期。
[2]张鲁雅:《惊心动魄的“拔河赛”》,《文史知识》1993年第8期。
[3]《二十五史·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八》,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第84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