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神

岳神

扬州提同知,夜梦岳神召之,词色愤怒。仰见一人侍神侧,少为缓颊,醒而恶之。早诣岳庙,默作祈禳。既出,见药肆一人,绝肖所见。问之,知为医生。既归暴病,特遣人聘之。既至,出方为剂,暮服之,中夜而卒。或言阎罗王与东岳天子,日遣侍者男女十万八千众,分布天下作巫医,名“勾魂使者”。用药者不可不察也。

本文与上文主旨一样,都在暴露庸医害人的不良社会现实,只不过不再是庸医直接坑害百姓,而是换成阎王爷和东岳大帝“日遣侍者男女十万八千众,分布天下作巫医”,称为“勾魂使者”。这就暗示上苍也跟着人世庸医一起行医蒙骗,这一来就意味着病人别想活了,可见社会上下庸医之多!因此作者提醒:“用药者不可不察也。”

这就有些奇怪了,专管人间生死的神,怎会派如此多的“巫医”下凡坑害提同知?答案只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或言”,也就是“有人说”;有可能是暗指以皇帝老儿为首的官府不作为吧。另外,假如提同知是个贪官或坏蛋,也不为怪;可是不要忘记《聊斋》是志怪故事,不能一切都顺情达理,一定要神乎其神,怪之又怪,为的是脱净干系保平安。这也许就是作者直接用《岳神》做小说标题的玄机。

“勾魂使者”坑害提同知的过程也非同一般。小说特意制造一个情节。提副市长梦见岳神召见他,不敢不去。见面后,岳神很不客气。只见有位站在岳神旁边的人,好像在为自己说情。于是醒来之后,他就早早来到岳庙祭神消灾,拜完神,走出庙门,恰好看见药铺里有个人,长得很像梦中为自己说情的那位,便赶紧上前施礼询问,原来是位郎中。提副市长回到家就病了,觉得“缓颊”的那位定然是个良医,就派人去请来为自己诊治。结果开了药,吃下去,一到半夜就死了。可见那位爷站在岳神旁边,不是为提同知说情的,而是特派来毒害提同知的。

很难想象,如果岳神和阎王爷联合“执法”,那么有病的无论是当官儿的还是老百姓,就算是死定了。这意思无非是说当时庸医太多、太烂!不但民遭殃,官也遭害。其实诸如此类庸医害人的事,哪朝哪代都少不了,直至进入民国时期,也还是谬种流传,代不乏人。记得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父亲的病》中,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其中有两位“名医”开的药引子,一个比一个稀奇:首位名医开的是生姜两片、去尖竹叶十片、河边的芦根须、经霜三年的甘蔗;次位“名医”开的是“蟋蟀一对”,而且“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鲁迅先生讽刺说:“似乎昆虫也要贞洁,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1]总之,《岳神》与《医术》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上(神仙)一下(平民),全方位地暴露了庸医误人的黑暗现实。

【注释】

[1]《鲁迅全集·朝花夕拾·父亲的病》,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第2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