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罗

阎罗

莱芜秀才李中之,性直谅不阿。每数日,辄死去,僵卧如尸,三四日始醒。或问所见,则隐秘不泄。时邑有张生者,亦数日一死,语人曰:“李中之,阎罗也。余至阴司,亦其属曹。”其门殿对联,俱能述之。或问:“李昨赴阴司何事?”张曰:“不能具述。惟提勘曹操,笞二十。”

王阮亭云:“中州有生人为河神者,曰黄大王。鬼神以生人为之,理不可晓。”

异史氏曰:“阿瞒一案,想更数十阎罗矣。畜道剑山,种种具在宜得何罪,不劳挹取,乃数千年不决,何耶?岂以临刑之囚,快于速割,故使之求死不得耶?异矣!”

《聊斋》有两篇“同题异文”的《阎罗》,而如今在各种版本的《聊斋》中,这两篇《阎罗》所载情况又很不一样:雍正年间的《异史》本,将两篇合在一起;最早的青柯亭本,哪篇也不载;后世的二十四卷抄本,又分别载于卷五(“打曹操”)和补遗(“送左萝石升天”,本书已将此篇选入“清官篇”)。为便于区分两篇《阎罗》的不同旨意,特将此篇“打曹操”的《阎罗》与上文《曹操冢》安排在一起,以取“抱团取暖”之效。

本文最后由“异史氏曰”做了暗示:曹操一案,为什么数千年不决?答曰:“故使之求死不得耶?异矣!”——作者所做的这一推测,说明曹操杀人如麻罪恶深重,所以,让他们每日遭受“笞二十”达千年之久。这既是罪有应得,又反映出百姓嫉恶如仇的朴素感情。至于文中王阮亭的插话与本文主旨搭不上关系,故从略不论。

具体说来,曹操所枉杀的人,据王仲荦教授《说曹操》[1]记载,可综合归纳成三类。其一,宫廷政变人员。曹操自从建安元年(196)迎汉献帝后,本可以一步到位登上皇帝宝座,但他却矫情作态“挟天子以令诸侯”,长达二十四年之久。汉献帝及其亲信的“明顺暗抗”自不可免。建安五年(200),车骑将军董承联结刘备谋杀曹操,结果董承失败被杀。董承之女为献帝妃,有孕在身,帝请不杀,曹操岂肯?遂杀之。伏皇后把帝之怨情,写信给父亲伏完。到建安十九年(214),伏完已死,曹操见到此信,又怒杀伏后并其二子、伏氏宗族百余人。此外还有少府耿纪、太医令吉本、魏相国西曹掾魏讽等人,都因起事反曹,被残酷地屠灭三族。这些冤魂,能饶过曹操吗?

其二,素有私怨的人。袁忠曾任沛相,是曹操故乡的地方长官。大概出于公务“打击”过曹操,当曹操得势后,袁已逃至交趾,曹派人逼交趾太守杀了袁忠全家。更有一位曹操的同乡名叫桓邵,也曾与曹有私怨,后来跪在曹操面前主动请罪,曹却对桓邵说:“跪可解死耶?”结果还是把桓邵杀了。尤其广为人知的是曹操枉杀名医华佗,给中华医学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其三,不称心的姬妾乐人。曹操在《遗令》里讲善待“吾婢妾与伎人皆勤苦”,而他自己却不拿伎妾当人看。一次曹操要午睡,嘱咐身边宠妾,到时叫醒他;待到了时间,那宠妾看他睡得正香,没叫他。等他自己醒来,便把宠妾用棍棒打死了。又有一女伎,嗓子不错,唱歌挺好,可是不肯曲意奉承。曹操很不爽,想杀之,又怕再找不到如此好听的嗓音,就挑选百余人专门学声乐,不久,果然有一位嗓子和那女伎差不多的,曹就用这女伎替补那违拗女伎,而把“不顺溜”的女伎杀了。

作者借阴司审判曹操,阐扬了民间惩恶扬善的心理,以及“帝蜀寇魏”的历史观。然而,时至今日全面评价曹操已成近代史家的共识,鲁迅先生说:“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我虽不是曹操一党,但无论如何,总是非常佩服他。”[2]山东大学教授王仲荦先生在《说曹操》一书结尾又特意强调:“纵然如此,曹操还是当时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同时他又不愧是中国军事史上第一流的军事家和文学史上第一流的文学家。”[3]

【注释】

[1]中华书局,2009,第212—221页。

[2]鲁迅:《而已集·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第501页。

[3]王仲荦:《说曹操》,中华书局,2009,第2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