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疤眼
一猎人夜伏山中,见有小人长二尺已来,踽踽行涧底。少间,又一人来,高亦如之。适相值,交问何之。前者曰:“我将往望杨疤眼。前见其气色晦暗,多罹不吉。”后人曰:“我亦为此,汝言不谬。”猎者知其非人,厉声大叱,二人并无有矣。夜获一狐,左目上有疤痕,大如钱。
狐狸幻化为人,在《聊斋》里早已不足为奇。本文的两个“小人”,怎见得是狐狸变的?一、“长二尺已来”(“已来”表示约数,即二尺多高)二、“踽踽行涧底”。最重要的是,两个小人都会“相面”,他们发现一个名叫“杨疤眼”的同类“气色晦暗”——气色不好,预示着不祥。很显然,为帮助并挽救“杨疤眼”躲过一劫,心存善良的“小人”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应该提前对其警告一声,使之免遭不测。这番描写,采用拟人化写法,透露的完全是日常社会中人类如何行善的情景。岂料两个“小人”这些坦诚的对话,被一个夜伏狩猎人听到了,猎人觉得他们坏了自己的好事,习惯性地“厉声大叱”,于是吓跑了敏感又胆小的“小人”。此时,作者篇末点题:猎人“夜获一狐,左目上有疤痕,大如钱”。——本可避祸的“杨疤眼”,不幸成了猎人的囊中物。
这则童话般的短故事有何引人注目之处?首先,作者用“杨疤眼”当作文题,乍一听一定会想到这是个人,而不会是狐狸。因为长“疤眼”的狐狸,绝对是难得一见。可见蒲公多么会命名,而这绰号的低劣,又预示了主人公定然是命运多舛,因为“杨疤眼”于文中并未出场,作者对其更没有任何正面的描写,可是当他出场之时,又恰是他毙命之日!一种出乎预料的惋惜之情,充斥在字里行间。其次,故事也暗示着狐狸之间确有一个如同人类社会一样的群居组织:有会相面的(看面色、测未来、知吉凶)、有根据身体五官特征起绰号的(疤眼)、有心地善良的、有胆小怕事的,等等。毋庸说,这既是写狐群,也是写人群,不可单向理解。然而,作者最想告诉读者的应该是:假如猎人不那么自私、只顾自己,而是如同下文《陵县狐》中的李太史那样——“念其通灵,不忍杀……乃数其罪而放之”,那么“杨疤眼”就能听到同伴,的善意提示,从而隐身不出,躲过一劫,继续与同伴友好相携。由此不难料想:大千世界的生存之道多种多样,绝非你死我活般的势不两立;相较而言,多一些友善,和谐相处总比暗藏杀机好得多——这或许就是作者的良苦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