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鸭
邑西白家庄居民某,盗邻鸭烹之。至夜,觉肤痒;天明视之,鸭毛茸生,触之则痛。大惧,无术可医。夜梦一人告之曰:“汝病乃天罚,须得失者骂,毛乃可落。”而邻翁素雅量,生平失物,未尝征于声色。某诡告翁曰:“鸭乃某甲所盗,彼甚畏骂焉。骂之亦可儆将来。”翁笑曰:“谁有闲气骂恶人!”卒不骂。某益窘,因实告邻翁。翁乃骂,其病良已。
异史氏曰:“甚矣,攘者之可惧也:一攘而鸭毛生!甚矣,骂者之宜戒也:一骂而盗罪减!然为善有术,彼邻翁者,是以骂行其术者也。”
短短的一篇《骂鸭》,在学界引起了较多热议,其中有的论者认为:中国有个坏民俗,东西被偷走,失主就习惯于骂人,《骂鸭》反映的就是这个民俗。这种观点其实是值得商榷的。
故事虽简单,但也一波三折:盗鸭与偷鸡摸狗一样,纯属小事一桩,谁人理会?然而老天有眼,让此贼当夜浑身发痒,次晨遍体鸭毛,而且“触之则疼”,还“无术可医”,这就真够吓人的,接下来“天罚”开出了药方:必须遭丢鸭者骂一通,才能痊愈。而丢鸭者又是个高风亮节的邻翁,丢了什么都不动声色,更不会做骂人解恨的事。这就使故事立刻陷入了僵局。至此,偷鸭贼只得去“登门求骂”,他开始还顾及面子,谎称偷鸭贼是某甲,此人特怕骂,而且骂了还能“儆将来”。而邻翁却豁达地说:“谁有闲气骂恶人!”此时,偷鸭贼只得实话实说:“您不骂我,我病好不了!您还是骂吧,求您了!”——邻翁面对此情此景,该怎么办?为了“治病救人”,这才张口开骂。结果那贼的病果然痊愈。这样独特的构思,可谓举世无双,令人忍俊不禁。
偷盗在任何时代都是违法的,清代也不例外。而且惩罚力度还不小,比如:盗窃,虽没得逞,也要笞五十。如果是初犯,要在右臂上刺“盗窃”二字,再犯刺左臂,多次就要绞杀。可是,此贼当晚吃了偷来的鸭,没等法律惩处落实,就出现了“食物中毒”般的症状。这一罪有应得的下场,体现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巨大震慑力,也是小说着力表现的主旨:贼腥味的鸭子,吃了就生病。依此类推,凡是偷来的东西,都不是得便宜而是灾害。贼啊,当三思!
再说邻翁不骂,原来《大清刑律》明载关于“骂詈”的法律条文,共有八条之多。可见,邻翁不笃不但有修养,更是知法守法的表现。至此,出现了两难局面:不骂虽然守了法,可是治不了贼的病;骂了贼,治了病却又犯了法,怎么办?这是作者的精心安排,也是作者要表达的又一项要义:为了治病救人而犯法是值得的,因为“是以骂行其术者也”。
这篇小说,或许得之于《孟子·什一去关市之征章》里的一段话:
戴盈之曰:“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孟子曰:“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1]
“戴盈之”是宋国大夫。“什一,去关市之征”是恢复古代“十分取一”的税法,废去当时对关市的征税。戴盈之主张别一下子恢复“十分之一”税法,慢慢来。孟子则主张马上减去关市税,于是打了上述比方。
蒲公当然不想谈“税改”,但是其中的“日攘其邻之鸡者”与“是非君子之道”二句,却是蒲公想拿来参考、借用的素材,而且这“偷鸡”换成“偷鸭”,贼身长鸭毛总比鸡毛更具新意。然而看点远不止于此,邻翁劝人为善不为恶,甚至不惜触碰骂人违法的红线,也要践行“救死扶伤”的义举,这一喜剧效果,才更值得点赞。
【注释】
[1]李炳英:《孟子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第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