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县狐
陵县李太史家,每见瓶鼎古玩之物,移列案边,势危将坠。疑廝仆所为,辄怒谴之。仆辈称冤,而亦不知其由。乃严扃斋扉,天明复然。心知其异,暗觇之。一夜,光明满室,讶为盗。两仆近窥,则一狐卧椟上,光自两眸出,晶莹四射。恐其遁,急入捉之。狐啮腕肉欲脱,仆持益坚,因共缚之。举视,则四足皆无骨,随手摇摇,若带垂焉。太史念其通灵,不忍杀;覆以柳器,狐不能出,戴器而走。乃数其罪而放之,怪遂绝。
这是一篇专写顽皮的小狐狸(发育尚不完全)喜欢古玩、随意摆弄古玩,又屡屡险象环生,进而被捉、遭到训斥,终被放逐的故事。至于作者的用意,读者尽可以见仁见智。
生活中人们喜欢古董,原来动物也可以喜欢古董。譬如今人喜欢古董要有大把的钱支撑,而且能探寻个中的古文化遗存,进而认知社会发展的印记、人类进化的历程,总之要玩出文化内涵。动物喜欢古董既没有钱的问题,也谈不上什么文化,所以只有方式是否稳当。本文李太史家的古董总是被挪移错位,而且“势危将坠”,这就很让李太史既不安心又十分疑惑。他自然会联想到是仆人所为,仆人为洗清嫌疑就试探着蹲守,看看到底是谁干的坏事。神奇的事情出现了:某夜满室通明,仆人以为强盗来了,凑近一看,原来是一只小狐狸卧在几案上,亮光来自小狐狸的双眼,四处张望则“晶莹四射”!两仆看准真凶,冲进屋捉住了。狐狸咬住仆人手腕想逃,仆人忍痛紧紧抓住不放。相持间仆人举起一看:四条腿没骨头,“随手摇摇,若带垂焉”,便拿给主人看,李太史善心大作,看在狐狸幼小又灵透的份上,不忍杀生,就用柳条筐扣上,小狐狸顶着筐四处游走。最后,李太史列数了小狐狸的过错,放了它,此后它也就不再来了。
这故事奇特在小狐狸是光明大方地来太史家与古董为伴,并非偷偷摸摸地趁黑夜盗窃或毁坏古董,所以可想见小狐狸天真烂漫的特征,也可以理解为狐狸幼小而修炼不深,既不会隐形又不知防范,只会“移列案边”玩儿悬。这当然不可能坐实了理解,而是其中包含了作者的某种寓意:喜欢古董的人很多,但不一定都那么在行、懂规矩怎么办?像李太史那样,善意地指出哪里不对,果如是,则对方自会理解,改邪归正。故事中另一处耐人寻味的是:“(狐狸)四足皆无骨”,可是,无骨怎么走路?真的无骨是不可能,一定是因为小狐狸还处在年幼阶段。正因为如此,小狐狸带有顽皮且具灵性的一面,这也是李太史宽恕并放走它的原因,所谓“不知不懂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