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乙
邑西某乙,故梁上君子也。其妻深以为惧,屡劝止之,乙遂翻然自改。居二三年,贫屡不能自堪,思欲一作冯妇而后已之。乃托贸易,就善卜者以决趋向。术者曰:“东南吉。利小人,不利君子。”兆隐与心合,窃喜。遂南行抵苏、松间,日游村郭。几数月,偶入一寺,见墙隅堆石子二三枚,心知其异,亦一石投之。径趋龛后卧。日既暮,寺中聚语,似有十余人。忽一人数石,讶其多,因共搜之,龛后得乙。问:“投石者汝耶?”乙诺。诘里居姓名,乙诡对之。乃授以兵,率与俱去,至一巨第,出耎梯,争逾垣入。以乙远至,径不熟,俾伏墙外,司传递、守囊橐焉。少顷,掷一裹下;又少顷,缒一箧下。乙举箧,知有物,乃破箧以手揣取,凡沉重物悉纳一囊,负之疾走,竟取道归。由此建楼阁、买良田,为子纳粟。邑匾其门曰“善士”。后大案发,群寇悉获,惟乙无名籍,莫可查诘,得免。事寝既久,乙醉后时自述之。
曹有大寇某,得重资归,肆然安寝。有二三小盗,逾垣入,捉之,索金,某不与;灼棰并施,罄所有,乃去。某向人曰:“吾不知炮烙之苦如此!”遂深恨盗,投充马捕,捕邑寇殆尽。获曩寇,亦以所施者施之。
脑筋好,用于正道叫聪明,用于歪门邪道叫奸诈。奸诈可能得益于一时,岂可受用一世。本文描述了一个奸诈的盗贼某乙,不但躲过了官府的缉拿,而且还靠贼赃发家致富,赢得当地官府题赠的“善士”匾额。故事的意涵显而易见:都说善恶有报终有时,可是某乙却是个例外。作者想用这“例外”一在讽刺、鞭挞官府无能——居然看不出惯偷一夜暴富的可疑。二是说明盗之所以为盗,社会也有责任,是贫穷逼良为盗。这两点是作者以敏锐的眼光透视社会得出的精辟结论。
盗贼某乙是怎样得逞的呢?一、某乙重操旧业不在当地,请算卦先生指明去向。二、到苏、松后,某乙也不马上行窃,先搞点“调研”,发现小石子,试探性地投入一粒,使得群盗找到了某乙,某乙又假造名籍,为日后案发留下退路。三、《庄子·胠箧》曾指出:“盗亦有道乎?……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知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此言暗合某乙与群盗的关系,为展开下文张本。
为印证庄子的分析言之有理,在首次行窃中,某乙被关照只在墙外收存赃物,说明群盗讲“义气”。但是却给某乙“黑吃黑”提供了方便:发现“沉重物”竟是金银,便装入口袋,溜之大吉,潜回家乡。此后某乙买田、盖楼,还为儿子捐钱做官,遂获“善士”美称。后来,苏、松盗贼被官府捕获,只因某乙的“假名籍”,使官府无从追查而逍遥法外。
作者把故事情节娓娓道来,十分完整,没有议论,描绘惯偷如何靠狡猾取胜,堪称精彩绝伦:一写“投石”问路的心理活动;二写“破箧”“揣取”时贼头贼脑的动作表情;最后“凡沉重物,悉纳一囊”。——其等不及挑拣的贪婪心性暴露无遗,惯偷的形象跃然纸上。
难道某乙真是“善恶有报”的“例外”吗?作者从结构布局上给了答案——舍去“异史氏曰”,代之以“大寇与小盗”的故事:大盗“得重资”,被小盗“灼棰”“乃去”;后来大盗“充马捕”,“获曩寇”,仍以“灼棰”对付“二三小盗”。表面看都在“黑吃黑”,实则暗示:某乙虽被官府“善士”匾额“罩”住了,可也不等于就此相安无事,总有一天也会落入“黑吃黑”的怪圈,被饿疯了的邻里盯上,趁着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最终吞下被绑票“灼棰”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