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侠
天津寺,鹳鸟巢于鸱尾。殿承尘上,藏大蛇如盆,每至鹳雏团翼时,辄出吞食净尽。鹳悲鸣数日乃去。如是三年,群料其必不复至,而次岁巢如故。约雏长成,即竟去,三日始还,入巢哑哑,哺子如初。蛇又蜿蜒而上。甫近巢,两鹳惊,飞鸣哀急,直上青冥。俄闻风声蓬蓬,一瞬间,天地似晦。众骇异共视,乃一大鸟,翼蔽天日,从空疾下,骤如风雨;以爪击蛇,蛇首立堕;连催殿角数尺许,振翼而去。鹳从其后,若将送之。巢既倾,两雏俱堕,一生一死。僧取生者置钟楼上。少顷,鹳返,仍就哺之,翼成而去。
异史氏曰:“次年复至,盖不料其祸之复也。三年而巢不移,则复仇之意已决。三日不返,其去作秦庭之哭可知矣。大鸟必羽族之剑仙也。飚然而来,一击而去,妙手空空儿何以加此!”
济南有营卒,见鹳鸟过,射之,应弦而落。喙中衔鱼,将哺子也。或劝拔矢放之,卒不听。少顷,带矢飞去。后往来近郭间,两年余贯矢如故。一日,卒坐辕门下,鹳过,矢坠地。卒拾视曰:“此矢固无恙哉?”耳适痒,因以矢代搔。忽大风催门,门骤阖,触矢贯脑,卒寻毙。
这是一篇写鹳鸟夫妇请求不知名的大鸟斩蛇复仇的惊险故事。清朝《聊斋》评家但明伦说:“禽鸟中有志士,有侠仙,人有自愧不如者矣。”[1]诚然,大鸟所表现出的侠义之举,正是作者崇拜侠义精神的真实写照,其在回忆自己少年读书情况时说过:“余少时最爱《游侠传》,午夜挑灯,恒以斗酒佐读。”[2]由此可知作者即便写作如此短篇,也要倾注满腔热情。
故事写天津某寺庙屋脊之上,有一对鹳鸟筑巢,孵化雏鹳。当雏鸟刚长出羽毛时,就被大蛇吞噬,鹳见状悲鸣几天也就飞走了。转年二鹳仍在此筑巢、产卵、孵化,蛇也仍旧准时来吞噬。三年之中,就这样不断重复着这悲惨的一幕。第四年某日,正当蛇来吞噬幼雏时,二鹳引来一只大鸟,“翼蔽天日”,“以爪击蛇,蛇首立堕”,其用力之猛,连大殿的屋角也被撞垮几尺宽。然后大鸟则毅然飞去。二鹳尾随其后,如同相送一般。再看掉在地上的两只雏鹳,一死一活,和尚把活着的安放在钟楼上,大鹳飞回继续哺育,待到幼雏羽毛丰满后也飞走了。
这时正文插入的“异史氏”说:“次年复至。”而正文却是:“如是三年,群料其必不复至。”到底谁对?显然应把“异史氏曰”的第三句与首句互换即可。“三年而巢不移,盖不料其祸之复也。次年复至,则复仇之志已决。”[3]
那么,这三年只有巢,不孵幼鹳,目的一是看蛇是否还在,二是四处寻求救兵。结果证明蛇还盯着吃幼鹳,于是鹳第四年又来孵雏,而救兵也已然请好。接下来“异史氏曰”:“三日不返”,干什么去了?作秦庭之苦(搬救兵)去了。
只见那大鸟“飚然而来,一击而去”,真是禽鸟中精于剑术的仙人,即便是传奇故事的侠客,也不过如此吧。很显然,这些话是作者以“异史氏”的口气在赞叹大鸟除暴安良、扶危济困的义举。
为了证明弱禽请来强禽报仇之可信,作者又讲了一个弱禽自己报仇的故事。济南某营卒射落一只鹳鸟,鸟嘴还叼着小鱼准备喂雏鸟。有人劝营卒拔箭放生,营卒不听。不一会儿鹳鸟带箭飞逃了。后来这只伤口带着箭的鹳鸟,有两年多总在附近飞来飞去。某一天,营卒正坐在辕门旁,鹳鸟飞过并丢下了箭;营卒拾起箭,看了看说:“箭完好如初!”此时,营卒耳朵突然发痒,顺手用箭掏耳朵,恰巧一阵大风吹来,门猛然一关——正好撞击箭头刺穿了脑壳,营卒立刻就死了。
据考此类禽鸟复仇故事可谓源远流长。较早的有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三记载的“群鸟为同类仇杀猎犬”的故事;延及唐代诗圣杜甫笔下,又撰写了脍炙人口的《义鹘行》,把复仇目标又集中到了蛇;然而《聊斋·禽侠》的故事情节,更接近宋代洪迈《夷坚志》甲志卷五的《义鹘》。
这种凭借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眼见为实”的写法,无疑会增添故事的可信度,肯定了禽鸟为同类复仇的正义性。聂石樵教授认为:“蒲松龄的描写与《可如之》中的记载更相近,写大鸟飙然而来,一击而去,来去神速,赞扬了它为被压迫者报仇的精神。”[4]可见哀子之死,仁也;报子之仇,义也。谁说禽鸟无仁义之心?
【注释】
[1]韩欣主编《名家评点聊斋志异》,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第742页。
[2]彭海燕《从〈聊斋志异〉看蒲松龄的知己梦》,《蒲松龄研究》2015年4期。
[3]马振才:《〈聊斋志异〉原文的一处误置》,《蒲松龄研究》1992年4期。
[4]聂石樵:《聂石樵自选集》,山东文艺出版社,2007,第3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