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楼人
何冏卿,平阴人。初令秦中,一卖油者有薄罪,其言憨,何怒,杖毙之。后仕至铨司,家赀富饶。建一楼,上梁日,亲宾称觞为贺。忽见卖油者入,阴自骇疑。俄报妾生子。愀然曰:“楼工未成,拆楼人已至矣!”人谓其戏,而不知其实有所见也。后子既长,最顽,荡其家。佣为人役,每得钱数文,辄买香油食之。
异史氏曰:“常见富贵家楼第连亘,死后,再过已墟。此必有拆楼人降生其家也。身居人上,乌可不早自惕哉!”
故事的主体由两出悲剧组成:一出是何县令罚不当罪地杖杀了卖油人;二出是死者(卖油人)为复仇投胎为何子(拆楼人),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使何县长家败楼毁。
何县长即何冏卿(1525—?),又名何海晏,康熙十三年(1674)《平阴县志》卷七《人物志》有传。这说明历史上实有其人,但不一定真有其事,因为蒲公一向在人物塑造上使用“真人假事”,为的是既学《史记》笔法,又给读者以真实感。尽管如此,但故事情节完全符合旧时官场霸凌作风,以及家庭盛衰的生活逻辑。试想,一个卖油的,敢于顶撞县太爷,岂不是找死。但从父母官方面说,对一个“薄罪”之人也不至发怒“杖毙”。虽然何县长事后也并非没有悔意,但草菅人命这笔账,老天是记下了。“上梁日,亲朋称觞为贺。忽见卖油者入,阴自骇异。”紧接着又是“妾生子”。按说这是“双喜临门”,可是做了亏心事的何县长却高兴不起来,而是自觉地“愀然曰:‘楼工未成,拆楼人已至矣!’”很显然,后续的何子顽劣、败家、爱吃香油等报复行为,便都是蒲公暗示的关合之笔。
然而,家与国,在华夏大地自古即为一体。文尾“异史氏曰”已经点明:“拆楼人”并非只出自何县长一家,而是富贵之家常有的现象。因此故事进一步给人以启示,即继业者能否守业并兴业,是一个家国盛衰的关键。清孔尚任的《桃花扇》结尾《余韵》昆曲版中最后有一段套曲《离亭宴带歇指煞》,描写教曲师傅苏昆生,在南明灭亡后重游南京时,唱出了国破家亡的凄凉景象:“俺曾见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1]这里将家国兴亡之思与富贵人家起楼、塌楼的盛衰过程联系在一起,更见其悲凉而深沉。如此推想,蒲公提醒“乌可不早自惕哉”!即有“一言兴邦”之效。
【注释】
[1]王季思:《中国十大古典悲剧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第9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