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竖
两牧竖入山,至狼穴,穴有小狼二,谋分捉之。各登一树,相去数十步。少顷,大狼至,入穴失子,意甚仓皇。竖于树上扭小狼耳蹄,故令嗥;大狼闻声仰视,怒奔树下,号且爬抓。其一竖又在彼树致小狼鸣急;狼辍声四顾,始望见之,乃舍此趋彼,跑号如前状。前树又鸣,又转奔之。足无停趾,口无停声,数十往返,奔渐迟,声渐弱,既而奄奄僵卧,久之不动。竖下视之,气已绝矣。今有豪强子,怒目按剑,若将转噬;为所怒者,乃阖扉去。豪力尽声嘶,更无敌者,岂不畅然自雄?不知此禽兽之威,人故弄之以为戏耳。
这则故事很好懂,如果没有“豪强子”那段话,哪个读者都能明白二竖子很有谋略。而且,这与《大鼠》中引进的波斯猫的战术相似。果如是,正如清朝冯镇峦所评:“《老子》云:‘柔胜刚,弱胜强。’勾践之于夫差,汉高之于项羽,大概如此。即春秋、战国亦往往有用之者。”[1]但是,有了“豪强子”这段文字,它与上面的故事有着怎样的关系?愚以为,作者加进的“豪强子”故事,实际也是作者对故事寓意的一种诠释:豪强子之怒,不过是如母狼般的禽兽之威,人们可以“故弄之以为戏耳”。母狼之死与豪强子之怒,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关系:母狼出于爱小狼,要救小狼,才奔跑过劳致死,这目的是值得歌颂的母爱;而豪强子“怒目按剑,若将搏噬”是要行凶伤人。其出发点与母狼有天壤之别:一个因“爱”而咆哮,一个因“恨”而搏噬,没有可比性。反过来,再看二者所面对的是什么人。先说二竖子的所作所为,还真像个地道的“竖子”(坏小子)。狼虽凶残,可文中母狼与二幼崽安然度日,毫无害人迹象,这俩小子偶然遇到“母狼不在”,顿生歹念,无端地导演了累死母狼,又使小狼失去母爱的悲剧,纯属恶作剧。二竖子把脑筋用在了罪恶的杀害动物上,这恰恰暴露了人性阴暗而罪恶的一面。再说豪强子,他所面对的是一个弱者,此人本着惹不起,躲得起的原则“乃阖扉去”;可是,这其中又未尝不具有不屑、鄙视,甚至“无声的抵抗”的意涵。所以,此人与二竖子也不具可比性。总之,如果作者想用母狼比附“豪强子”,用二竖子比附“为所怒者”,终难自圆其说。
当今世界,如此重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人们已经不像古代那么执意歌颂“武松打虎”了,或许反倒认为武松属于盗杀稀有动物的“罪犯”。保护熊猫、藏羚羊、丹顶鹤等珍稀动物的动人画面,何等深入人心。放眼看去,如母狼般舐犊情深的现象,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古籍记载里,都不难找到实例。电视节目《动物世界》中就有母猴抱着死去的小猴,又喂奶又摆弄的画面。南朝宋刘义庆撰《世说新语·黜免》里,也记载了桓温黜免部属的一件事:“桓公入蜀,至三峡中,部伍中有得猿子者。其母缘岸哀号,行百余里不去,遂跳船上,至便即绝。破其腹中,肠皆寸寸断。公闻之怒,命黜其人。”[2]这是桓温于永和二年(346)十一月,带兵西伐巴蜀的一段亲身经历。桓温先“怒”后“黜”了造成母猿惨死的军卒,就连这样一位征战南北的武夫,都被母猿的慈心所感动。可见古人所说“因思念过度而肠断”的故事,其来有自,并不虚妄。更为触目惊心的还有金丝猴母子情深的故事,南宋周密所撰《齐东野语》所载:某猎人为捕获小金丝猴,不惜残忍地猎杀母猴,剥皮、鞭打——用以招引小猴并捕获之。人都有不忍之心。可是这个捕金丝猴者却不择手段地利用金丝猴母子之情,以达到其捕获目的,用今天保护生物的观点分析,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惩处。
说来说去,读罢《牧竖》,我们发现作者的写作意图与读者对于故事寓意的理解之间,竟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这就叫“永远不要相信讲故事的人,要相信故事”。[3]
【注释】
[1]韩欣主编《名家评点聊斋志异》,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第846页。
[2]《世说新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第450页。
[3]张同胜:《〈聊斋志异·牧竖〉的哲学诠释学解读》,《蒲松龄研究》2008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