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花和尚

紫花和尚

诸城丁生,野鹤公之孙也。少年名士,沉病而死,隔夜复苏,曰:“我悟道矣。”时有僧善参玄,因遣人约至,使即榻前讲“楞严”。生每听一节,都言非是,乃曰:“使吾病痊,证道何难。惟某生可愈吾疾,宜虔请之。”盖邑有某生者,精岐黄而不以术行,三聘始至,疏方下药,病良已。既归,一女子自外入,曰:“我董尚书府中侍儿也。紫花和尚与妾有宿冤,今得追报,若又欲活之耶?再往,祸将及汝。”言已,遂没。某惧,辞丁。丁病复作,固要之,乃以实告。丁叹曰:“孽自前生,死吾分耳。”寻卒。后询人,果曾有紫花和尚,高僧也,青州董尚书夫人尝供养家中;亦无有知其冤之所结者。

本篇标题醒目——紫花和尚,和尚与“花”沾上的,只知《水浒传》里有个叫“花和尚”的鲁智深。本篇大概为区别于这位前辈,标题特加一“紫”字。可是“紫色”与“黄色”一样,在封建时代都专属上层人物独享。可见穿紫色袈裟之僧必为高僧,所以本篇的紫花和尚,无疑是个高贵僧人。

初读本文有些理不顺、绕不请,细读方知,已经死去的是丁生,死后又复活的就不是丁生了,是谁?是紫花和尚转世投胎。原来这紫花和尚曾经被董尚书夫人“供养”(以钱财供奉的专职和尚)在家中,日久天长,遂与夫人身边的丫鬟有了“瓜葛”。他们什么关系,为何结怨,一概不交代。尽管他们先后都死去,可是丫鬟的阴魂仍紧追不舍:当发现紫花和尚投胎于复活的丁生之后,又见得名医为丁生治好了病,就登门严词警告医生:“再往,祸将及!”吓得医生不敢再去了。而丁生也心知肚明,自认倒霉曰:“孽自前生,死吾分耳。”不久,丁生就死了。丫鬟向紫花和尚追讨前世冤仇,得到了应有的报偿。

此篇一般的寓意可归结为:任凭怎样转世,也将难逃前世孽债。但若具体到钱债、命债与情债的偿还,则又有所不同,前二者都可以量化,而情债难以考量,于是只明确有“未了情”,不说具体事。这也是作者很高明的一笔——放开闸门,让读者思想的洪流尽情奔泻。著名清代评家但明伦在丁生慨叹时,有一段插评:“孽自前生,医药罔效,固已。第既为高僧,何至与宦家侍儿结冤?又何以迟至今世而乃追报耶?”待到全文结尾,又评曰:“供养高僧,求拯脱也,岂知其与侍儿已结夙生冤哉?可为听闺中佞佛者戒。”[1]不错,供养高僧是为避祸保安,但人性的本然(“食、色”)岂能忘记?所以“听闺中佞佛者戒”这句就至关重要,意谓:警惕节外生枝!

【注释】

[1]韩欣主编《名家评点聊斋志异》,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第7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