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胍类降血糖药物
20世纪50年代末,苯乙双胍用于2型糖尿病的治疗,1957年二甲双胍用于临床。但因双胍类药物所致的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较高,于20世纪70年代末已被许多国家禁止使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双胍类药物独特的治疗作用,二甲双胍又被重新广泛地用于临床。
(一)作用机制
1.降血糖作用。双胍类通过以下机制降低血糖:①主要作用为通过抑制肝糖异生及肝糖分解,从而减少肝糖产生和输出;②促进各类细胞表面的葡萄糖转运因子(GLUt-4、GLUt-1)的位移,增加了胰岛素敏感性,改善胰岛素抵抗(IR);③促进外周组织(骨骼肌及脂肪细胞)对葡萄糖的摄取和利用,促进葡萄糖无氧酵解,增加肌糖原及脂肪的合成;④延缓肠道对葡萄糖的吸收(但葡萄糖吸收总量不减少)。双胍类对正常人并无降血糖作用,故也称为调血糖药物。
2.降糖外的作用。双胍类的其他作用包括:减轻体重、调血脂、促进纤维蛋白溶解等。①降低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甘油三酯(TG)、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水平;②抑制动脉平滑肌细胞和成纤维细胞生长,抑制血小板聚集,降低血管通透性,延缓并发症的发生;③抑制纤溶激活物抑制物(PAI),增加纤溶作用。
(二)适应证与禁忌证
1.适应证。双胍类药物主要适用于:①单纯饮食和运动疗效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超重、高胰岛素血症、高脂血症的患者,因为双胍类药物不但能够控制高血糖,还能够抑制肠道吸收葡萄糖,并且不增加胰岛素浓度,故有减轻体重的作用。当经过严格的饮食控制和运动治疗,病情控制不满意时,应首选此类药物;②用于糖耐量减低患者的干预,以防止或延缓糖耐量减低发展为临床糖尿病;③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可加强其降血糖作用,单用磺脲类药物血糖控制不佳、磺脲类药物原发性或继发性失效的患者,可改用或联合双胍类药物,常可获得满意疗效,反之亦然;④与应用胰岛素治疗者联合使用双胍类药物,有助于加强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能够改善胰岛素的敏感性,可减少胰岛素用量,稳定血糖波动。故可适用于需要胰岛素治疗的1型和2型糖尿病患者,但不能完全代替胰岛素治疗,须及时减少原来的胰岛素剂量,以防低血糖发生;⑤原用较小剂量胰岛素(每日<20U)的糖尿病患者,拟采用口服降糖药物治疗,而又对磺脲类药物过敏或失效时,可试用双胍类;⑥作为有效的减肥药物之一,由于双胍类单独使用不发生低血糖,对正常人无降糖作用。
2.禁忌证。以下情况不适宜使用双胍类药物:①由于双胍类药物借助于体内存在一定的胰岛素水平而发挥作用,所以不能单独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但必要时可与胰岛素联合使用;②有酮症酸中毒、非酮症高渗综合征、乳酸性酸中毒等急性并发症者,或伴有感染、高热、创伤、手术、妊娠、分娩等应激状态的患者;③有心、脑、肝、肾、眼及周围动脉闭塞伴坏疽等各种严重慢性并发症的患者;④有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休克等时,易致低氧血症,从而可诱发乳酸性酸中毒,故不宜使用;⑤有严重高血压及嗜酒患者;⑥消化道反应剧烈或原有消化道疾病、慢性营养不良、消瘦的患者;⑦2型轻型糖尿病单纯饮食控制满意者;⑧年龄大于65岁或不能配合的患者。
(三)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与药物剂量有关,减量后可减轻或消失,餐中或餐后立即服药则可大幅度减少这些副作用。二甲双胍肠溶片剂的胃肠道反应较轻。表现为食欲减退、恶心、上腹部不适、腹胀、腹泻等,偶致呕吐、口内金属味。
2.乳酸性酸中毒。是双胍类药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少见。由于双胍类药物可促进组织葡萄糖的无氧酵解而发生乳酸堆积,尤其见于伴有肝、肾功能不全或合并重症感染、心肺疾病、休克、缺氧、酒精中毒等情况时。苯乙双胍在较大剂量时易发生,二甲双胍的发生率很低。
3.低血糖症。双胍类药物单独使用时,不发生低血糖,但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等联合使用时可出现低血糖。
(四)常用双胍类药物(https://www.daowen.com)
目前,国内常用的双胍类药物有两种,即苯乙双胍和二甲双胍。
1.苯乙双胍(降糖灵)。有两种制剂。一种是片剂,每片剂量25mg。开始剂量25mg/次,每日2~3次,餐中或餐后即服,或同时服抗酸药,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根据疗效和病人的反应情况逐渐增量,每3~7d调整一次剂量,一般每日剂量在50~75mg,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150mg。由于有效量与毒性反应剂量很接近,当每日超过150mg时,常会出现较严重的胃肠道反应等,但并不增加疗效。另一种制剂是长效胶囊剂,每粒剂量50mg,吸收较慢,胃肠反应轻。苯乙双胍一次口服后,2~3h血糖开始下降,半衰期约3h,作用维持4~7h。一次口服苯乙双胍胶囊后可维持有效作用8~12h。24h内90%的苯乙双胍从尿中排出。长期服用此药,可使患者体重逐渐下降,为有效的减肥药之一。当磺脲类药物失效时,使用苯乙双胍仍有半数患者有效。
苯乙双胍主要副作用是胃肠道反应,有厌食、口干、恶心、腹胀、腹泻等症状,大剂量时(每日125~150mg)较易诱发,尤其见于肝、肾功能不全者。因为苯乙双胍由肝脏代谢分解,且以原型从肾脏随尿排出,肝功能不全患者乳酸代谢受阻,肾功能不全患者乳酸从尿中排泄障碍,导致血循环中乳酸增多而聚积,故即使是治疗量的苯乙双胍也可引起乳酸性酸中毒。有心力衰竭及肺功能不全者,由于缺氧也容易生成乳酸,因此,在伴有肝、肾功能不全或心肺疾病的糖尿病患者中,不宜使用本药,尤其每日剂量超过75mg时,更容易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必要时需要做血乳酸浓度监测。采用双胍类药物治疗,约有5%的患者因出现各种不良反应而停药。虽然美国比较强调苯乙双胍对心血管的副作用,但国内少见。苯乙双胍在美国已禁止使用,我国也有被淘汰的趋势,目前已不常用,主要基于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较高的原因,一般认为,每日剂量不超过75mg时是安全的。
2.二甲双胍(格华止,美迪康)。为目前临床使用最为普遍的口服降血糖药物之一。普通剂型每片剂量为0.25g、0.5g、0.85g,初始剂量为每次0.25~0.5g,每日2~3次,于餐中或餐后口服,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进行调整。每日用量一般为0.5~1.5g,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2.0g。二甲双胍缓释剂(卜可)每片0.5g,每日1次,晚餐时与饮食同服,维持剂量为1.5g~2.0g/次/d。二甲双胍的作用和用途与苯乙双胍基本相同。本药对肥胖和非肥胖的2型糖尿病均有效,经单纯饮食控制无效的,单用二甲双胍治疗,其基础血糖通常可降低20%以上。磺脲类药物降血糖效果不佳时,加用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又可使血糖降低20%以上。二甲双胍降血糖效果与药物剂量有关,有人研究,在每日剂量0.5g、1.5g、3.0g时,血糖下降率分别为13%、34%和41%。二甲双胍原发性失效率≤10%,继发性失效率每年为5%~10%。
二甲双胍的副作用比苯乙双胍少,但也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反应和皮疹,罕见副作用有贫血和血管炎。偶尔可抑制维生素B12及某些氨基酸的吸收,可导致维生素B12缺乏症。二甲双胍也可引起乳酸性酸中毒,但极为罕见。
(五)双胍类与磺脲类药物的比较
1.诱发低血糖。双胍类,尤其是二甲双胍单独使用可使血糖降至正常,而一般不引起低血糖,对正常人无降糖作用,降低基础血糖效果更明显;磺脲类,尤其是格列苯脲则容易诱发低血糖,甚至发生低血糖昏迷。
2.体重变化。双胍类可使体重减轻或防止体重增加,磺脲类可使病人体重增加。
3.作用机制。双胍类不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不增加血浆胰岛素浓度,能增加胰岛素受体敏感性,改善胰岛素抵抗;而磺脲类则能刺激胰岛素分泌,增加血浆胰岛素浓度。
4.对脂代谢的影响。双胍类可改善血脂紊乱,磺脲类则加重血脂紊乱。
5.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双胍类,尤其是二甲双胍,与蛋白结合率不到5%,故其降血糖作用很少受具有强阴离子特性的药物影响;而磺脲类,均与蛋白主要是白蛋白高度结合,具有强阴离子特性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水杨酸盐、保泰松等,可置换磺脲类与蛋白结合,导致血浆内游离的磺脲类药物浓度增高,从而加强磺脲类药物的降血糖作用。
6.双胍类与磺脲类联合应用。可以加强二者的降血糖效果。当两类药物联合用至最大剂量,血糖控制仍不良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