胰岛素使用遵循的原则
1.遵循动态调整及剂量个体化的原则。胰岛素剂量的确定和调整,没有任何公式可循,基本上是半定量估计或经验性估计,主要依据血糖水平来判断。影响血糖水平的因素很多,诸如病情程度、糖尿病类型、饮食、运动、用药情况、肝肾功能、肥胖、对胰岛素的敏感性等,应经过反复监测血糖,并根据上述诸变量因素,强调动态调试及剂量个体化,才能达到最佳控制。如病情严重伴循环衰竭等情况下,应首先使用正规胰岛素静脉滴注。胰岛素剂量调整须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切忌患者自行调节。
2.遵循初始剂量不宜过大的原则。胰岛素初始剂量的给予具有试探性,任何试图用公式来表达血糖值与胰岛素剂量的换算关系,都是没有根据的。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糖尿病患者,初始注射剂量都应从小剂量开始,一般的,初始剂量以不超过20U/d为宜。另外,初始接受胰岛素注射治疗的患者,最好住院进行。
3.剂型与注射次数选择的原则。应以控制全天血糖稳定为目标,不应首先考虑注射的方便。一般的,在胰岛素治疗初始阶段,使用全日短效胰岛素3~4次注射,便于调整剂量,使血糖迅速得以控制,稳定一段时间后,可改为每日1~2次中效或联合短效,或长效联合短效胰岛素注射;在变更胰岛素剂型时,首日总剂量可较原短效胰岛素量减少4~6U。对2型糖尿病病人,如总剂量较小(<30U/d)时,可改为加/不加口服降糖药物治疗,此时,改用口服降糖药物治疗,可能会获得替代成功。
4.胰岛素剂量调整的原则。应根据血糖监测结果调整:①应2~3d监测全天三餐前、后2h血糖及睡前血糖(7次),再次调整,经过反复调试,直至血糖控制满意为止;②应遵循先快后慢的原则,尤其在血糖越接近正常时,调试剂量的幅度应越小;③必须注意在肾糖阈升高(如肾小球硬化、GFR下降)、肾糖阈降低(如妊娠),或尿潴留时,尿糖监测不能作为胰岛素剂量调整的依据,应依据血糖监测水平。(https://www.daowen.com)
5.胰岛素剂量分配的原则。一日3次注射时,早餐前最多、晚餐前次之、午餐前最少;一日2次注射时,早餐前约为2/3,晚餐前为1/3;一日1次注射时,可全部于早餐前注射或于睡前注射胰岛素、白天口服降糖药物治疗。因为清晨体内各种拮抗胰岛素的激素(如皮质醇等)水平较高,需要胰岛素量要多。应强调,使用胰岛素期间必须保持饮食与运动量的恒定,以维持胰岛素、饮食及运动量三者之间的平衡。
6.胰岛素混合注射的原则。短效与长效胰岛素混合时,应先抽吸短效、后抽吸长效。短效与长效的混合比例一般为(2~3)∶1;若短效和中效胰岛素混合时,短效与中效比例一般为1∶(1~2),目前,应用于临床的人胰岛素30R、50R预混型制剂符合上述比例,使用方便。
7.血糖控制目标设定个体化的原则。胰岛素治疗的理想控制目标是:对于一般病人而言,使体内各种代谢紊乱完全恢复至正常范围内,血糖、HbA1c水平接近正常人的水平。此外,“三多一少”症状、体征明显缓解或消除;体重恢复至正常标准的5%左右;病人的工作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恢复正常。延缓或预防慢性并发症的发生和发展,若能防止以微血管病变为基础的各种慢性并发症的发生与发展,则为更理想的控制目标。但此标准比较严格,并且对于1型、2型糖尿病患者,也应区别对待。对于波动较大的1型糖尿病患者和已有并发症或老年、常有低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应适当放宽此标准。如果要求过高,一方面难以达标,另一方面易出现低血糖症等严重并发症。胰岛素治疗的方案和目标设定应由医生与患者共同制定。
8.胰岛素治疗方案视经济状况确定的原则。由于糖尿病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确定胰岛素治疗方案时一定要考虑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和个人意愿方能坚持。如经济条件差一些的患者可选用动物胰岛素或人胰岛素,条件较好者可选择人胰岛素类似物治疗,而条件优越者可采用胰岛素泵治疗。不愿意多次注射者可选择中、长效胰岛素或预混剂胰岛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