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胎儿监护及新生儿的处理
2026年07月05日
十、围产期胎儿监护及新生儿的处理
1.加强胎儿发育情况的监护,常规超声波检查了解胎儿发育情况。连续动态监测胎儿胎盘功能:孕妇尿雌二醇监测,自妊娠32周开始每周复查,若连续2次下降超过基础值的50%,应视为高危。
2.新生儿不论体重如何,均应按照早产婴儿处理。应采取保暖、吸氧等措施,并注意观察新生儿的生命体征变化。
3.新生儿出生后应常规检查毛细血管血糖,为了防止新生儿低血糖的发生,应早期喂养,在出生后1h内喂50%葡萄糖溶液数滴,1~2h后再喂数毫升,以后每小时给5%葡萄糖溶液15~30ml,直至正常哺乳时,如已有新生儿低血糖症时应静脉注射10%葡萄糖溶液10~20ml,以后每2h喂10%葡萄糖溶液10~20ml,连续3d。
4.检查新生儿是否为巨大儿,有无高胆红素血症、红细胞增多症、低钙血症、透明蛋白膜病、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先天畸形等,并应格外加强护理。早产儿增加了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发生的可能,通常采用保守处理,如卧床休息、细心监护并检查胎儿健康状态及生理状况,酌情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及特殊的拟交感神经药物。
十一、孕期糖尿病产后管理(https://www.daowen.com)
1.孕期高血糖对母子两代人的影响不因妊娠终止而结束。
2.产后GDM停用胰岛素,PGDM和妊娠期显性糖尿病胰岛素剂量至少减少1/3。
3.鼓励母乳喂养。
4.PGDM产后管理同普通人群,妊娠期显性糖尿病产后需要重新评估糖尿病类型及糖代谢状态,GDM需进行短期及长期随访,母子两代人代谢相关疾病风险均明显增加。
5.GDM随访:产后6~12周行75g OGTT评估糖代谢状态。长期随访:GDM产后1年再行75g OGTT评价糖代谢状态。之后的随访间期:无高危因素者2~3年OGTT筛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