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的诊断

五、妊娠糖尿病的诊断

1.妊娠期显性糖尿病

也称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指孕期任何时间被发现且达到非孕人群糖尿病诊断标准:空腹血糖≥7.0mmol/L或糖负荷后2h血糖≥11.1mmol/L,或随机血糖≥11.1mmol/L。

2.孕前糖尿病(PGDM)(https://www.daowen.com)

指孕前确诊的1型、2型或特殊类型糖尿病。

3.妊娠糖尿病(GDM)

GDM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但血糖未达到显性糖尿病的水平,占孕期糖尿病的80%~90%。根据2008年高血糖与不良妊娠结局研究,以围产期不良结局增加75%的界值作为切点,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共识小组制定了新的GDM诊断切点,并于全球普遍应用。诊断标准:孕期任何时间行75g OGTT,5.1mmol/L≤空腹血糖<7.0mmol/L,OGTT 1h血糖≥10.0mmol/L,8.5mmol/L≤OGTT 2h血糖<11.1mmol/L,上述血糖值之一达标即诊断GDM。但孕早期单纯空腹血糖>5.1mmol/L不能诊断GDM,需要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