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的概念及特征

第一节 舆论监督的概念及特征

舆论监督是媒体的重要职责,也是新闻的重要社会功能。全媒体时代,搞好舆论监督既是党和政府对媒体的期望,也是读者和观众对媒体的期待,同时也是发挥主流媒体权威性和“定海神针”作用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可以这样说,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媒体发挥舆论监督功能是社会各阶层的共同心声,也是让社会走向公开透明,各级部门权力走向阳光操作的必然要求。但是我国媒体在具体的新闻舆论监督实践中,还有很多困难和矛盾需要解决,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或客观或主观,但都影响着新闻监督权力的正常行使,从小的方面来说,是影响了媒体正常职责的发挥;从大的方面来讲,则不利于社会的公平正义,新闻舆论监督不到位,导致的往往是重大社会成本的付出。

新闻监督不是一种权力(Power),而是一种权利(Right)。新闻监督的权利来自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批评建议权和知情权。舆论监督的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舆论监督,是指公民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及自由。公民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狭义的舆论监督,是指新闻舆论监督,公民享有依法运用新闻传媒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声,表达自己意志的权利和自由,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实质上是人民的监督,是党和人民群众通过新闻舆论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以及对社会事务实行监督。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国家健全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周礼》云:“施典于邦国,而建其牧(官员),立于监。”[1]“监”,就是监督,监视。中国历代的官制不同,但几乎都设有“监官”。御史大夫,就是主监督之官。他的职位小于宰相或尚书,但他可以监督包括宰相及以下的官员。帝王们若对他的下属如诸侯不放心,就派出“监国”(“立于监”),“以察其奸”。若行军打仗对主帅不放心,怕他“临阵卖国”,就派出“监军”。“监国”和“监军”,一般是由帝王信任的太监或御史大夫充任之,“专掌稽核功罪赏罚”,可与诸侯、主帅分庭抗礼。由此可知,社会对国家的监督,人民对官员的监督,官员和官员的互相监督,古已有之。

新闻舆论监督最早起源于西方,并因在西方国家权力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被称为在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之外的“第四种权力”。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出现了“舆论监督”,报告提出: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在此之前,舆论监督被称为“报纸批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人们思想的解放,政治文明的推进和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提高,舆论监督的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其作用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尽管其间有反复,也不时遇到阻力和障碍,但总体不断向好,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都与世界接轨,新闻监督的作用也愈发明显。有人说新闻舆论监督是“无处不在的眼睛”,能够揭露社会的阴暗面或反映社会存在的问题,具有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反应迅速、易产生轰动效应的特点,最能体现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和民主性。它能十分有效地影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其他监督形式无法代替的作用。但是新闻要起到舆论监督作用也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近年来,新闻舆论监督呈现出三个令人欣喜的明显特点:

一是党和国家以明确的态度支持新闻舆论监督,党的会议多次把舆论监督鲜明地写进有关报告和决议,以种种举动表明:新一届政府自觉地把自己置于新闻舆论监督之下。

二是把新闻舆论监督作为民主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又作为推进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逐步建立了有关机制。

三是新闻舆论监督的方式有了新发展,传播内涵不断丰富。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为代表,当前,全国的新闻媒体在不断摸索新闻监督方面形成了好的形式和经验。除《焦点访谈》外,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今日说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纵横》,人民日报的《今日谈》《人民论坛》,新华社的《半月谈》等都有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但另一方面,新闻传媒和记者在履行舆论监督这一职责时,阻力重重,干扰不少,难度相当大。传媒单位固然要承受种种压力,而一线采访记者更是遭遇多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