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过程中记者的情感特点

一、舆论监督过程中记者的情感特点

以事实说话是新闻写作的基本特点,记者在写作过程中,无论要表达什么样的情感,总是要通过叙述事实本身来实现。所不同的是,一般的消息、通讯,记者的情感态度隐含在对新闻事实的叙述之中,在新闻文面上就显得客观、从容。但是,舆论监督稿件因为其“政府镜鉴,改革尖兵”的作用,在行文过程中,记者流露出强烈的批评性情感,这种批评性的情感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1.直接性

舆论监督稿件从标题到内容,大都是直陈其弊,既没有“糖衣”的包装,也无“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含蓄,这是舆论监督稿件充分发挥其战斗性,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的需要。舆论监督稿件批评的直接性,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正是舆论监督所需要的强烈的针对性使然,如果记者不直接对某一事件进行监督,而是欲说还休、指桑骂槐,那么监督的力度就要大打折扣。不妨看看1999年8月4日《工人日报》一篇消息的标题《六成指挥站电话没人接,七成工作人员不知汛情 黑龙江防汛指挥“失灵”》。这篇稿件从标题上就直写其事:六成指挥部电话无人接,七成工作人员不知汛情;直指责任人黑龙江防汛指挥部门。在这里,记者的批评性态度是直接的,丝毫没有为责任者掩盖错误和错失,新闻事实丝毫没加上一点“糖衣”以利于“缓冲”。作者可不可以换一种委婉点的说法呢?可不可以为过失单位留一点情面呢?回答是肯定的,但是如果这样的话,也许就不能叫新闻监督,而改称一般新闻信息了。

2.尖锐性

舆论监督稿件所反映的事件,大多是对某一单位或部门客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定性,这种定性造成了记者在写作这种稿件时情感的尖锐性。就写作者而言,如果没有了这种尖锐性,那么舆论监督所表现出来的力度,将会被大大削弱,所起的作用也只能是隔靴搔痒,不着边际。然而,也正因为这种尖锐性,很容易造成记者的情感和被监督单位的情感对立,如果处理不当,将会使记者和被监督者关系恶化。某报曾经刊登一篇新闻,说某客轮在江中行驶,遇到漂流队员遇险,该客轮上人员见死不救,最后漂流队员丧生。因为记者对客轮“见死不救”进行了定性的批评,结果客轮方面认为稿件有失分寸,分量过重,最后与新闻单位对簿公堂。

3.片面性

舆论监督稿件从社会效应角度来看,是在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这也是新闻单位的职责和权利。但是,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舆论监督往往会出现看问题片面,断章取义,只取一端、不计其余等现象。有些被记者忽略的背景,往往是隐藏在新闻事实背后更为本质性的东西,它们才是更主要的,代表事件发展方向的。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把发展私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政府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然而某地区报纸在十五大召开时,登了一条舆论监督稿件《税没交多少,政策倒都要 民营老板这样“抢滩”不应该》,这则稿件从大的方面来说,是没有吃透国家政策,思想认识没有跟上国家发展步伐;从小的方面讲,则是记者的情感比较片面,对民营经济有较深的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