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稿件写作过程中记者情感的定位标准
记者在舆论监督稿件的写作过程中,情感上往往已经有了对新闻事实的褒与贬、爱与恨,他们所监督的往往是那些有悖于国家大政方针或有悖于人情伦理方面的社会、政治、经济事件。在这一过程中,记者的情感也会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道德、习俗等方面的影响,新闻稿件也正是他们根据这些既定的标准对某一事件进行批判或揭露的结果。那么记者舆论监督情感的定位标准是什么呢?
(一)基于价值标准的是非定位
舆论监督过程中,记者遇到的第一层面的问题,便是对事件本身的是非进行判断,褒是贬非。那么是非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在记者看来,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便是“是”,不符合的便是“非”。这种以国家意志为价值判断标准的是非定位,也会随国家意志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记者舆论监督过程中的是非判断也会随着时代与观念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20世纪90年代末,对于个体户养鸡这一问题的报道是截然不同的。20世纪60年代末,“个体”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词语,它所包含的是当时的专有意义:“资本主义尾巴”,新闻媒体的报道是趋向于“非”的判断。而到了90年代,“个体”不仅获得了新生,而且还产生了诸如“私有”“私营”“老板”等词汇,新闻媒体的报道趋向于“是”的判断。同样的事件由于时代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性质,记者在写作舆论监督稿件的过程中态度也截然不同。可见,记者的情感定位是打着深深的时代烙印的。与此同时,记者所处的国家不同,所使用的新闻舆论的价值判断标准也会不同,对同样的新闻事件会做出不同的判断。
(二)基于道德判断善恶定位
舆论监督的过程中,记者第二个层面所要进行的便是基于道德判断的善恶定位。“对与错”是对新闻事件性质的善与恶,是对新闻事件的伦理方面的评价。这两个方面既有相一致的地方:对即善、错即恶;也有不相一致的地方:对不善,错不恶。这也就是我们在具体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所要遇到的情与法、情与理的冲突。那么基于道德判断的善恶定位的主要标准是什么呢?是本民族、本地域风俗、习惯及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共通的人际关系构架。这个标准往往和前一个标准一起,构成了记者舆论监督过程中情感定位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情理相谐。也就是价值判断和伦理判断相一致。这时,新闻写作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时,既有“理”的依据,又有“情”的推动,写作过程中往往情理并用,被监督者则于情于理皆不符合规范,找不到可钻的空子,那么监督的力度自然会大大增强。黑龙江防汛指挥失灵的例子,从情感上讲,该地防汛指挥部门置广大人民生命安危于不顾,擅离职守,理应受到舆论的谴责;从道理上讲,这些行为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合法,一旦造成损失,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这篇稿件情理相谐,观点明确,针对性强,有着巨大的舆论冲击力,在全国都引起了反响。
(2)情理相悖,即价值判断和伦理判断不一致。这也有两个方面:合理不合情,合情不合理。情理相悖时,记者在写作过程中,情感往往是游移的,因为作为一个批评者在“义与利”的二难选择中往往很难把握一个有效的判断标准,由此导致了舆论监督的可商量性,降低了舆论稿件的价值和力度。如果非要做出判断,往往会造成争议,致使舆论监督导向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