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稿件写作中记者情感定位的几个方面

四、舆论监督稿件写作中记者情感定位的几个方面

情感的定位会直接影响写作的角度和叙述的方式,而写作角度和叙述方式又会直接影响到稿件的社会效果。所以,记者把握好自己的情感,是做好舆论监督的重要方面,这需要做到以情入事,以理析事,以法判事。

1.情在事中

新闻写作要讲究客观性,舆论类稿件亦然。许多写作者在理解这一原则时,认为写作者应处在中性位置,不置可否,这就“客观”“公正”“让事实说话”,因为你写事实肯定就流露出了情感。尽管作者可以通过选择新闻事实和表达角度来表现自己的情感立场,除此之外,还应注意写作中各类情感流露的度。因为确实存在这样一类稿件:作者所写的事实可能是流露了两方面的情感,即肯定和否定的,但读者摸不清楚他究竟想说什么,如前面所说的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执法的例子。这类稿件看似情在事中,其实作者要么是有意为一方掩饰过错,摆出一副不偏不倚的架势,要么是对显然可以得出结论的东西不下判断,支支吾吾,这类稿件其实是一种零度情感写作,它的导向是模糊的。

2.情在理中

以情入事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具体的写作过程中,还要以理析事,做到情在理中。世界是发展变化普遍联系的,新闻监督过程中,有些事件如果单向地看,往往可以令我们摇起如椽大笔大加声讨,但是如果和其他事件联系起来看,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时,我们的情感就会错位或越位,《捐赠物资还在睡大觉》就是典型的有违常理不合时宜的监督。记者的批评显然是在情理之外。

3.情在法中

舆论监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本来就是一种护法行为,护法要讲法,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记者在写作过程中也要做到以法判事。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有些事情不合情理,也不合法。此时我们当然容易对事件的性质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但是,也有许多事情看似合情合理却不合法,有些事情不合情理,但却合法,这就要求记者在舆论监督过程中把握好情与理、情与法、法与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对新闻事实进行判断,从而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情感本来就是一种复杂的、流动性的东西,要将它进行定位,从生理学意义上讲显然是不可能的。以上论述,主要是想从记者如何把握好舆论监督过程中的情感态度角度,探讨舆论监督的技巧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