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稿件中记者情感把握不到位的表现

三、舆论监督稿件中记者情感把握不到位的表现

舆论监督稿件的写作中,记者的情感如影随形,也正是因为这一写作过程的情感投入,对于以真实性为生命的新闻报道来说,常常会在情感的度的把握上表现出各种各样的负面倾向。

(一)情感缺位

也就是在新闻写作过程中,本该有情感流露,可是因为作者害怕监督的后果于己不利,采取“打马虎眼”的报道方式,让读者无法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无法知道新闻事件的好坏。从舆论监督的效果上讲,这种情感缺位的报道常常会导致监督的不力。曾有一篇报道《两方相争,各执一词 这笔款子该不该交》,说的是某执法单位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擅自向被执行单位收费,按照国家规定,执法单位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可是记者在报道过程中却避开矛盾,把执法单位收费的理由以实相告,而把国家不准乱收费文件的有关条款做了些牵强附会的解释,让人觉得这笔费用是按照国家规定,收有收的理由,不收有不收的理由。这种观点显然起不到引导舆论的作用。相反,却将疑团抛给了受众,表面看给他们留下了思考的余地,其实是相当大程度为执法部门掩饰了过失。这种情感的缺位,有时是故意的,但有时却是因作者本人对前述两种判断标准的把握不准确而导致的。

(二)情感错位

就是在舆论监督过程中记者情感的天平不仅没有偏向有责任的一方,而且还偏向了无责任方或受害方,导致了舆论导向的错误,造成新闻严重失实。有这样一篇稿件,写的是某市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因执法不文明,动手将一摆摊者打昏过去后,被打者的家人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这个事实很明显地说明了执法人员要承担事件的责任,可是稿件在处理的过程中却将责任归罪于摆摊者,并为事件定性说是市民违法摆摊,暴力抗法。结果见报后引起了当地民众的极大不满,酿成了一起重大的社会事件。这种记者情感的错位,既有可能是采访不深入偏信一方的原因,也有可能是自己思维方式的问题,以为站在执法者一方,就是站在正确的一方。从前述两种标准来看,显然是在是非定位和伦理定位上的摇摆。

(三)情感越位

就是在写作过程中,记者的情感失控,造成了反应过激,片面地扩大事态,致使舆论导向发生严重偏离。这是在新闻舆论监督写作过程中经常遇到而且很难把握的一种情感表现形式。如1998年抗洪时,某受灾地区在全力抵抗洪水,当地干群夜以继日地在长江大堤查险、排险,致使有些社会捐赠物资没能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这时,某报一记者以《捐赠物资还在睡大觉》为题,对当地的一些部门进行了批评。乍一看,这一报道像是在为民说话,但是参加过抗洪的人都知道,在那样紧张而激烈的与洪水搏斗过程中,越是主要部门,越是战斗在一线上。如果在如此关键的时刻回来讨论如何分捐资这种可在洪水险情排除过后再来讨论的问题,岂不是舍本逐末,置更多人的生命财产于不顾?很显然,记者在这里是因没有弄清全盘事实真相,情感过激,造成了舆论监督的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