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论自由决断

二 论自由决断[2]

凡是生成的,没有一样能与生成它的事物同等;否则,公义(iustitia)——即属于各人的东西应归于各人——就必然会从世间消失。[3]因此,当上帝创造人类时,虽然已经把它造得最好,却没有造成他自己所是的样子。而一个人“意愿”成为好人,好过一个人不得不成为好人。所以,必须把自由意志赐给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