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一切被造物都为人类之用而造

三十 是否一切被造物都为人类之用而造[33]

正如善好的(honestum)与有用的(utile)两者有不同,同样,应享有的(fruendum)与应使用的(utendum)两者也有不同。虽然我们可以合乎逻辑地证明,每个好的事物都是有用的,每个有用的事物都是好的,但是我们更习惯也更适当地把因其自身被欲求的东西称为善好的,把以另外事物为目的的东西称为有用的。因此我们现在说话既要保留这种区别,同时主张善好的与有用的两者并非完全对立的。因为有时候无知的流行观点会认为它们彼此对立。于是,当我们从某物获得快乐时,就说我们享有一物,而使用一物则是指该物指向那产生快乐的源头。人的各种悖逆(perversio),我们也称之为恶习(vitium),源于这样的颠倒,即应当享有的事物却想要使用,而应当使用的事物却想要享有。同样,一切正当安排的事物(ordinatio),也称之为美德,源于这样的顺序:享有应当享有的事物,使用应当使用的事物。而善好的事物是应当享有的,有用的事物是应当使用的。

我把善好(honestatem)称为可理知的美,我们说它是属灵的,这很恰当;而用处(utilitatem)我称为神意安排。这样,虽然有许多可见的事物都是美的——称之为善好(honesta)不是很恰当——但使一切美的事物成为美的那个美本身,绝不是可见的。同样,许多可见的事物都是有用的,但使一切有益于我们的事物成为有用的那个用处本身,我们称之为神意,是不可见的。当然我们说的“可见的”包含一切属体事物。因此,享有不可见的美,也就是善好,是正当的;至于是否可以正当地享有所有这些事物,是另一个问题,或许唯有应当享有的事物才可以正当地称为善好的。但所有有用的事物都应当被使用,因为每个人都需要它们。事实上,甚至可以说兽类也享受食物以及某种程度的身体快乐,不要认为这很荒谬。但是唯独拥有理性的存在者能使用事物,因为知道某物以何为目的这种知识并没有赐给那些无理性的存在者,甚至愚蠢的理性存在者也不拥有这种知识。如果某人不知道使用某物是指向什么目的,他就不能使用它;而他若没有智慧,就不可能知道。因此,那些不能正当使用事物的人,通常被认为是在滥用事物,这样的说法是十分准确的,因为被恶劣使用的事物对人毫无益处,没有益处的事物其实就是无用的。凡是有用的事物都在使用中才是有用的,因而事物若不是有用的,没有人会使用它。因此,凡是不当使用事物的,就是没有使用事物。

由此,人的理性——它若是完全的,就可称为美德(virtus)——首先使用自己以便理解上帝,从而能够享有上帝,因为理性原本就是他造的。然后它为结社(societatem)使用其他理性灵魂,为发展(eminentiam)使用非理性灵魂。它自己的生命则以享有上帝为目的,因为那是它得福的原因。因此它使用自己。如果它以自己为目的,而不是以上帝为目的,那它就因着骄傲为不幸设立了根基。它也使用各类物体(corporibus)——有些物体,赐给它们生命,是出于恩惠(这样它就可以使用自己的身体);有些物体,接受或拒斥它们是为了健康;有些要忍受,是训练耐心;有些要管理,是体现公义;有些需反思,是为真理作见证;它甚至为了节制的缘故使用它所弃绝的物体。因此它使用一切,包括可感知的事物和不可感知的事物,没有第三类事物。它使用的一切事物,它都能对之作出判断;唯独上帝,是它不能判断的,因为它判断其他一切事物都以上帝为依据。它也不是使用上帝,而是享有上帝。因为上帝不是必须指向别的事物的事物。凡是必须指向别的事物的,低于必须指向的事物;而没有任何事物能高于上帝——不是指处所,而是指本性的卓越性。所以,凡是被造的,都是为人类所用造的,因为理性带着判断使用一切赐给人类的事物。可以肯定,堕落之前人不曾使用必须忍受的事物,堕落后他若不皈依也不会使用;尽管他在身体死亡之前使用它们,无论如何,他总是尽可能作为上帝的朋友使用,因为他是上帝所喜悦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