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色列人从埃及带走的金银
1.凡是深入思考两约的安排——与人类历史进程的时间性相一致——的人,我想,都会充分明白何者适用于早期人类,何者适用于后来的人类。神意完美地管理着万物,从亚当直到世界终末的全部世代都在管理之中,就如同一个人的生命,从儿童到老年,整个人生由确定的阶段构成。所以一个虔心研读圣经经文的人,也必须区分人的行为中不同阶段的美德,直到最高的美德成全,不然,当他发现有时为那些幼小的人规定小事,为那些年长的人命定大事,就将小的与大的相比较,从而把小的看为罪,于是可能会认为上帝命令人做这样的事是不恰当的。但是要详述美德的不同阶段(步骤)颇费时间,对于目前要讨论的问题以上所述已经足够。
就欺骗而言,最高的完全美德是不欺骗任何人,也是践行经上所说的话:“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雅5:12)但是因为这条诫命是给那些已经得应许要承受天国的人立的(践行这些大事乃是一大德,所以这报赏是他们应得的,正如经上所说“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太11:12]),所以我们要问,人要达到那个完全的高度需要经历哪些步骤。可以肯定,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只是应许给他们属地的王国,他们既得了这样的应许,就像小孩子,暂时享受属地的喜乐,这也是他们暂且渴望的,是他们从同一位上帝获得的,他是万物之主;然后从那里前行,在灵里成熟,他们就敢于盼望属天的王国。正如最高的几近神圣的美德是不欺骗任何人,同样,最大的邪恶就是欺骗任何人。要从这最大的邪恶到那至高的美德,期间有一个步骤,那就是:诚然不能欺骗一般的人,无论是朋友还是外人,但对敌人有时还是要欺骗。就此而言,诗人的话具有类似于箴言般的力量:“对待仇敌,是施计还是行德,有何分别?”[84]然而,即使仇敌本人,也可能常常受到不义的欺骗,比如订立某个协议达到暂时和平,就是所谓的休战协议,但对方没有遵守,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所以,一个人虽然想要欺骗仇敌,但没有欺骗,除非这是出于神圣权威,不然,这样的人更可宽恕,也更接近那种最高美德。因为上帝知道——唯有他知道,并且他比人卓越得多,也公义得多——谁该受惩罚,谁应得奖赏。
2.因此,上帝自身绝不会欺骗任何人,因为他是真理之父,是真理之灵,他就是真理[85]。然而,当他将功德分派给那些配得的人(因为这也与公义和真理相关)时,他利用灵魂获得美德各阶段所特有的功德和业绩,于是,即使有人该受欺骗,他不仅不会亲自欺骗他,也不会藉着尽心热爱并始终遵守那条命令,即“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的那类人来欺骗他,也不会借助天使欺骗,对他们来说欺骗是与其本性不相称的行为,而是通过还没有剔除这类意向的那类人,或者因其悖逆意志处于最低本性的天使,被专门用来惩罚罪恶或者教训并洁净那些根据上帝的安排要重生的人。比如,我们读到,一个王被伪先知的假预言所骗。在读到这样的事件时,我们发现,若不是出于神圣审判,这样的事断不会发生,因为他该受那样的欺骗,骗他的不是天使,天使接受欺骗的任务是不正当的,而是某个堕落天使,他很乐意并且主动要求派给他这样的任务。[86]圣经有些地方对某事描述得不那么清楚,但在另外地方会有更明晰的阐述,细心而虔诚的读者完全可以理解。因为我们的上帝藉着圣灵为灵魂的拯救编写圣书,他希望不仅以明白的文字滋养我们,也以晦涩的文字操练我们。[87]这种不可言喻的、巧妙绝伦的安排是藉着神意成就的,从这种安排中,可以说,一种自然法镌刻在理性灵魂上,[88]好叫人在此生的这种生活方式及其属地的活动中就能把握如此安排的要义。因此,一个法官不会亲手执行死刑犯,他认为这样的事与他的人格不相称,也是可恶的;而行刑者——尽管是在法官的命令下——因其禀性之故被指定担当行刑任务,杀死一个已被判处死刑的人,是合法的。而法官不会亲自做这样的事,也不会让某个官吏或者律师或者雇用任何不适合担当此职的人来做。同样,一些让人来做显得太残忍的事,我们就利用无理性的牲畜来做。比如,可以肯定,狠狠地咬一个盗贼是正当的,但被盗者不会自己做这样的事,也不会让他儿子或者家里的某个成员甚至奴仆去做,但是让他的狗去咬,是与它的本性适合的。因此,有些人适合遭受某事,有些人却不适合,某些职位就是专门用来实施特定任务的工具,所以,在使用它们时,公义本身不仅命令一个人要承受这样的事,因为他适合遭受,也命令那些行这些事的人去行,因为他们也同样适合行这些事。
因此,当埃及人该受欺骗,而以色列百姓仍然处于与人类的那个时代相对应的道德阶段时,他们欺骗仇敌并非不当,于是上帝命令他们——或者毋宁说按着他们的意向允许他们——向埃及人要金器银器,这是他们热切欲求的,因为他们当时仍渴望属地王国;而且要走了就不会再归还,尽管他们拿走时装出要归还的样子。[89]他们既经历如此漫长的劳苦作工,上帝不希望对他们的补偿与他们灵魂所处的阶段不相适应,也不希望对仇敌的惩罚与其不相称——他公正地使他们丧失他们不得不交出去的东西。因此上帝不是欺骗者(谁不知道相信这样的事是邪恶而不敬的?),而是最公正的监察者,他监察一切功过和人格。有些事只适合他自己做,唯有他亲自成就,比如启示明智而有福的灵魂,向他们显明他自身,叫他们享有他的恩赐;有些事他根据最健全的律法并基于功过,挑选某个为他效劳的造物,借助于它来做;有些事他命令实施,有些事他允许发生;他甚至关心到麻雀,如主在福音书里说的,[90]甚至在意野草的美好,[91]甚至数算我们的头发[92]——一切都在神意的管理和随时帮助之下,这神意就如经上所写:“它大有能力,从此极到彼极,欣然管理万物。”(智8:1)
3.上帝通过守他律法之灵魂的协助,惩罚并用相应的惩罚措施报复那些罪有应得者,但他自身保持完全的静止不动,这一点是完全公开的,如经文所记载的:“惩罚一个罪不当罚的人,你认为这与你的权能不符。你的权能乃是正义之源。因为你是万物之主,所以你恩待万物。每当有人不相信你的完备权能,你就显明自己的大能;每当有人自称知道你的权能,你就暴露他们的狂妄自大。你是权能之主,但你平静审判,你尽心统治我们。”(智12:15—18)
4.同样,主表明通向属天公义——已经责成那些更强壮的人遵行——的第一步是考虑属地事务,他说:“倘若你们在别人的东西上不忠心,谁还把你们自己的东西给你们呢?”(路16:12)主又表明要根据灵魂各自的阶段教导它们,他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约16:12)使徒也表明这个意思,他说:“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我是用奶喂你们,没有用饭喂你们,那时你们不能吃,就是如今还是不能,你们仍是属肉体的。”(林前3:1—3)所以,按着那些人所处的阶段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我们也在整个人类身上看到——即,与时代相一致,有些事责成属肉体的民做,有些责成属灵的民做。所以如果有些仍然适合去欺骗仇敌的人被任命去欺骗应受骗的仇敌,那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这些人还不能算作那些人——经上有话对他们说“要爱你们的仇敌”(太5:44)——中的成员,对这些人经上只要求“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太5:43)。那时仍然没有足够时间解释如何在宽泛的意义上理解“邻舍”。无论如何,在某个看护者的看护下已经有了开端,但结论留给教导者,因为这同一位上帝,既给小子配了看护者(即律法,通过他的众仆人),[93]又给那些长大成人的,配了教导者(即福音,藉着他的独生子)。[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