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那些读来让人以为是说律法不好的经文
1.17,既然律法是良善的,那为何说它是“属死的职事”?因为“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当它说到福音的道理时,你不必吃惊:“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我们都有基督馨香之气体。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林后2:15—16)。就犹太人来说——因为他们的刚硬,对他们来说,律法甚至是刻在石头上的——律法被称为“属死的职事”;对我们来说,却不是这样,我们藉着爱成全了律法。“爱就是律法的成全”(罗13:10)。律法本身——就是写在石头上的文字——说:“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出20:14,13,15,17),等等。使徒声明这样的律法藉着爱完全了律法,他说:“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罗13:8—9),因为这一句也写在同样的律法里。
既然律法是良善的,那它为何是“罪的权势”呢?因为罪藉着那良善的叫人死,好叫它显出恶极了——即,它能从过犯(违法)获得更大的力量。
既然律法是良善的,为何说“我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死了”呢?因为我们在一个辖制我们的律法上死了,从律法惩罚和定罪的那种处境中解放出来了。最常提到律法的情形就是警告、威慑和惩罚。如此说来,同一个戒律,对畏惧者是律法,对爱人者却是恩典。所以福音书里说:“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这同一个律法,藉着摩西传是为了激发畏惧,藉着耶稣基督就成了恩典和真理,以便成全。因此它说:“你们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罗7:4),似乎是说,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罗7:4)在律法的惩罚上死了,藉着基督的身体,那原本在管制之下该受律法惩罚的罪,得赦免了。
既然律法是良善的,为何罪的恶欲从律法而生呢?因为他[即使徒]希望把前面频频谈到的——因禁令导致贪心的增加,因过犯(违法)导致惩罚的归咎——理解为罪的恶欲,也就是,罪“藉着那良善的叫人死,叫罪人和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既然律法是良善的,为何说“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因为对那些没有藉着爱的灵(spiritum caritatis)成全律法的人,律法就是仪文,而爱乃是新约的领域。所以那些在罪上已经死了的人,就脱离捆绑罪人的仪文,罪人不能成全仪文。对那些知道如何读律法但不能成全它的人,律法除了单纯的仪文字句外,还能是什么呢?律法为他们而写,他们并非不知道,但是他们只知道它是一张写有字句可读的纸,却不知道它作为爱的对象去成全,对这样的人,律法只是字句。这字句对读者并无帮助,反倒是指控罪人的证据。而那些藉着圣灵得到更新的人,就脱离了律法的定罪,所以不再受字句捆绑,以至受罚,而是藉着公义联合于对它的领悟。所以经上才说:“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圣灵)是叫人活”(林后3:6)。律法,如果只是诵读,却不理解,也不成全,那确实是叫人死;这样它才被称为“字句”。但精意(圣灵)是叫人活,因为律法的成全就是爱,“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已经将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