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被称为基督
八个问题
前言
我最亲爱的孩子杜尔西提乌斯,在我看来,我已经尽可能毫不耽搁地回复你的问题。没错,我于古历四月初三[1]收到阁下从迦太基寄来的信,当时正值该年的复活节期间,我在家里与至亲朋友相聚。然而,那个节期后,我立即出发去了迦太基,在那个城市,成堆的工作——真是没完没了——使我没有时间口述任何问题。从那里回来之后,我又与自己的信众待了两周时间,因为我离开这么久(我三个月后才得允返回),他们坚持要我处理诸多其他事务。之后我就赶紧回复你寄来的问题,不再迟延。那些问题我在以前的作品中早就有过讨论,从那些作品中我找出回答或者至少是某种看法。唯有一个问题我没有从以前作品中找到现成答案,那就是:主既有难以言喻的对将来事件的预知,却为何说“我拣选了大卫,他是合我心意的”(行13:22),尽管大卫犯有如此大的过错。我不记得何处讨论过这个问题,对它说过什么,是在某个作品里还是在某封书信里。因此,我不得不重新思考这个问题,我就把它留到本文的最后,打算先把我已经在其他书卷中有现成答案的问题处理好。这样,我既不会挫伤阁下的热心,那是我特别宝贵的财富,同时,也使我不必另外开笔,因为我实在不堪负荷,何况那对你也没有多大帮助。
第一个问题:受洗后犯罪的人是否能离开死谷
1.你的第一个问题是:“那些受洗后犯罪的人能离开死谷吗?”你说,“因为有相当数量的人对此有不同看法,他们说罪人的折磨,就像义人的报赏,不会有尽头。他们想要主张的是,惩罚必持续到永远,就如奖赏一样。但是福音书里有话反驳他们,说:‘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太5:26)。这意思是说,只要把这钱还清了,人就可以离开那里。我们坚持这一点,也坚信使徒的话:‘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一样’(林前3:15)。但是我们在另外地方读到:‘他不认识她,直到她生了儿子’(太1:25)[2],这话我们无法按这个意思解释,所以我希望对这个问题有更加确定的回答。”这就是你这个问题的全部内容。
没有行为的信心不足以使人得救
2.对此,我从我题为《论信心与行为》(De fide et operibus)的书中摘出回答,[3]我在该书中谈到这个问题,我说:“雅各激烈反对那些认为只要信心不要行为就能得救的人,他甚至把他们比作鬼魔,说:‘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得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2:19)。还有比这话说得更简明、更真切、更激烈的吗?因为我们还在福音书读到,鬼魔承认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彼得曾因承认这信心受到主称赞[4]——却受到他斥责。[5]雅各说:‘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雅2:14)他又说:‘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雅2:20)。这些人从他们死的信心期望得到永生,他们要在错误中沉迷多久呢?
使徒的一段经文极难理解
3.“因此我们要仔细留意使徒保罗以下这段话该如何理解,它的困难之处显而易见:‘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要在火里显明,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1—15)他们认为,这段话应该这样理解,那些在基督里有信心又有善工的人,可看作在这根基上用金银宝石建造;而那些作恶的人,虽然也有同样的信心,可看作用草木禾秸建造。基于此,他们相信,幸亏这些人有根基,可以藉着某种火的惩罚得洁净,从而得救。
反驳没有行为的信心能使人得救的观点
4.“果真如此,我们承认,他们正是本着某种可敬的仁爱力求接纳每个人受洗,无一例外,不仅包括违背主的教导主张错误婚姻观的男女通奸者,还包括从事那种最可耻职业的公开卖淫者。然而,对于这些人,除非他们先行脱离娼妓职业,绝不会有哪个教会,哪怕是最漫不经心的教会,惯于接纳他们。果真按照以上的推理,那请问,他们为何没有全被接纳呢?谁不更希望他们至少得到某种持续特定时间的火完全洁净——幸亏有一个已经建好的根基,即使他们用草木、禾秸建造——而不希望他们永久毁灭呢?
然而,若是这样,那些毫不含糊、清楚明白的话就是错的:‘我若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得什么’(林前13:2)‘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以下这些也是错误的:‘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林前6:9—10)。以下这些也是错的:‘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加5:19—21)这些话都是错的。因为如果他们只是相信且受了洗,尽管他们沉迷于这样的恶行,却仍要藉着火得救;因此那些已经在基督里受洗的人,即使行这样的事,也必承受上帝的国。那么经上所说的话就是徒劳的:‘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已经洗净’(林前6:11),如果他们即使在洗净之后,仍然行那些事。彼得所说的话也是徒劳的:‘这……洗礼……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上帝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3:21),因为根据这种观点,洗礼甚至可以救那些全无良心的人,他们充满各种羞耻而罪恶的事,没有藉着悔改脱离他们的恶行,但他们因着在洗礼中所建造的根基,必然得救,虽然是过了火。
我也不明白主为何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太19:17),或者为何谈到与善行相关的事,[6]如果即使不遵行这些事,人仅凭信心——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也可以得生命。最后,他要对那些被安置在他左边的人说的话:‘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怎么可能是真实的呢?他斥责他们不是因为他们不相信他,而是因为他们没有行善事。[7]没有谁基于信心就能指望永生,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因此他说,他要把所有混合在一起并且使用相同牧草的人作出分别,就显出那些必对他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遭受如此这般的事,却不伺候你呢?’(太25:44)的人。他们相信他,但没有奋力去行善事,就如同凭着死的信心去得永生。或许要进入永火[8]的就是那些不曾行怜悯之事的人,而不是那些拿走不属于自己之物的人,或者那些在自己身上毁坏上帝的殿[9]并且对自己不怜悯的人?没有爱,怜悯的作为会有什么价值呢?!如使徒所说:‘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13:3)。或者难道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会爱人如己么?[10]因为人若爱邪恶,必恨自己的灵魂。[11]这里也不能认为,所说的是一种永火,而不是永远的惩罚本身(不少人都被愚弄了)。他们认为那些人真的经过某种永恒的火,并且向他们——因其死的信心——许诺因火得救。换言之,这火本身是永恒的,但他们之被烧——即火的结果——对他们来说却不会是永远的。但是主作为主也预见到这一点,他这样总结自己的话,说:‘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6)。所以,必然有一种永刑,类似于火烧;真理说,那些——如他所宣告——并不缺乏信心但缺乏善工的人,要往这永刑里去。
使徒的经文应怎样理解
5.“这样说来,如果所有这些以及整部圣经里可以看到时时说起且说得清楚明白的其他事,都是错的,那么关于草木、禾秸的理解——即,那些忽略善工单纯守着基督里的信心的人会因火得救——就是对的。然而,如果它们既正确又明显,那么就必须对使徒那段话另寻他义;那段话必定属于彼得所说的那些经文,彼得说,保罗作品中说的有些事是难明白的,人们不可自取沉沦。[12]因此,他们违背圣经里最清晰的证据,保证那些十恶不赦、顽梗地坚守自己的邪恶而不思悔改的人能得救。
6.“这里或许有人会问我,我认为保罗的话本身是什么意思,我觉得应该如何理解它们。我承认在这个问题上,我宁愿听从那些更聪明更有学识的人,他们能作出完美的解释,以至我前面提到的所有那些事,以及我没有提及的其他任何事,都能保持正确无误。[13]关于这些事,圣经完全公开地证明,信心若不是如使徒所描述的,即出于爱作工[14],就没有功效;而没有事工就不可能得救,既非离开火,也非依靠火,如果有由火而来的得救,那救他的是真正的信心。经上说得非常明白而确凿:‘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
不过,关于使徒保罗那段难以明白的话,我也愿意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说说我自己的想法,同时务必把我上面所说的话考虑在内,即我更愿意听从比我优秀者的观点。
基督就是聪明工头建造的根基。[15]这话并非没有解释,因为经上说得很清楚:‘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既然基督是根基,那基督里的信心肯定也是。藉着信心,基督住在我们心里,就如这位使徒所说。[16]如果基督里的信心是根基,那么使徒所描述的‘因爱而作的事’(加5:6)也是。因为这不是鬼魔的信心,尽管他们也相信,也战惊,也承认耶稣是上帝的儿子[17],他们的信心不可视为根基。为何如此?岂非因为它不是因爱而作为的信心,只是因恐惧而表现出的相信?而基督里的信心,基督恩典的信心,即因爱而作工的信心,只要它作为一种根基建立,就不会让任何人毁灭。
但是如果我力图更详尽地讨论何谓用金银、宝石或者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恐怕会让解释更加难以明白。但求主的帮助,我尝试尽可能简洁而明了地阐述我的思考。
记得有个故事,一个人问良善的夫子,他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他得到回答说,[18]如果他想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他又问是什么诫命,回答说:‘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太19:18—19)。如果他以基督里的信心遵行这些事,他无疑就有那因爱作工的信心。因为他若不曾领受上帝的爱——没有这爱,他也不可能爱自己——就不可能爱人如己。但是如果他还想行主所加的额外的事,就是主说的:‘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富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太19:21),那他就是用金银和宝石在根基上建造。因为那样的话,他就会只为上帝的事挂虑,只想怎样叫上帝喜悦,[19]并且在我看来,这样的所思所想就是金银宝石。但是如果他对自己的财富有某种属肉体的情感,那么就算他捐出很多财富,而不是通过欺骗和偷盗增加财富,或者因害怕减少、失去财富,陷入犯罪或不齿行为(若是那样,他就是离开了那个坚实的根基)——就算那样,由于他对财富有一种属肉的情感,如我所说的,而这必然使他在缺乏这些财物时感到痛苦,所以可以说他就是用草木、禾秸在根基上建造;尤其是如果他还有妻子,为了她的缘故他必会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20]他既然带着属肉的情感爱这些[财富],放弃它们时必然不会毫无痛苦。因此,人若以这样的方式拥有财富,有因爱作工的信心作为根基,他不会出于任何计算或欲求选择财富而舍弃根基,但必然承受失去财富之痛,通过这种痛苦得到救恩,就像过了火一样。一个人,对那些事物的爱越少,或者拥有它们就如同不拥有它们,就越是不受这种痛苦困扰。[21]但是人若为了守住它们或者得到它们,犯谋杀、通奸、淫乱、拜偶像或者诸如此类的罪,必不会因他的根基从火里得救;相反,因为他的根基已经毁坏,他必遭受永火的折磨。
那些教导没有行为的信心使人得救的人徒劳地引出另一段使徒经文
7.“但是,他们为了证明仅有信心就足够,又引用使徒的话:‘若是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换言之,为了在基督里的信心,就算是自己的妻子,在法律里结合的对象,若是因丈夫是基督徒而不愿意与他一起生活,就可以离弃她,而没有任何罪过。[22]但另一方面,如果她对丈夫说,你若不去抢劫让我变富,我就不再作你妻子;或者,即使是基督徒,你若不像过去在我们家做过的那样拉皮条,我就不作你妻子;或者,如果她知道丈夫曾为取悦她、满足她的情欲或使她生活安逸,甚至为了让她出门穿得更光鲜,而犯过别的罪行或无耻作为,不照样做,她就不愿再一起生活,他们倒不认为可以合理地休她。事实上,如果一个人在受洗之后,真诚地忏悔自己的死行,[23]有爱发动行为的信心作为他的根基,那么当妻子对他说这些话时,毫无疑问,支撑他的必是他对神圣恩典的爱,而不是他妻子的身体,他必勇敢地砍掉叫他跌倒的肢体。[24]不论他在这种分离中因对妻子有属肉体的情感故要承受多大的心里伤痛,都是他必须承受的损失,这就是他藉着得救的火,就如禾秸燃烧。但是如果他有妻子,如同没有妻子,[25]出于怜悯,不是出于情欲,以便救妻子,[26]并且以合宜之分对待妻子,[27]那么当他解除这样的婚姻时,必不会有任何属肉的伤痛,因为当他在婚姻内时,他所挂虑的只有上帝的事,所想的是怎样叫上帝喜悦。[28]他既因那样的挂虑建造金银宝石,就不受任何损失;他的建筑既不是由禾秸所造,就不会被任何火烧着。
8.因此,不论人们只在此生遭受这些事,还是来生也有类似的事跟随他们,对这些经文作如此理解,在我看来,应该与真理之法并无二致。即使有另一种我所没有想到的理解可以选择,只要我们坚持这一种,我们就没有义务对不法的、不服的、犯罪的、不洁的、弑父母的、杀人的、行淫的、亲男色的、抢人口的、说谎话的,起假誓的,以及别样敌正道——就是照着可称道之上帝所交托的荣耀福音说的[29]——之事的,说:‘只要你们相信基督,领受他洗礼的圣礼,你们就必得救,即使没有改变最堕落的生活。’
迦南人的信心为何受称赞
9.“因此,那个迦南妇人并没有为我们确立先例,因为主给了她所求的,他原本对她说过:‘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太15:26),因为他洞悉人的内心,看到她被他称赞就有改变。因此他没有说:‘狗啊,你的信心是大的’,而是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太15:28)。他改变了说话方式,因为他看到她的禀性改变了,他注意到他对她的责备结出了果子。然而,如果他称赞的是她没有任何作为的信心——即,不是由爱生发的信心,而是死的信心,如雅各断然称呼的,不是基督徒的信心,而是鬼魔的信心——那我倒要吃惊了。最后,如果他们不愿意看到迦南妇人在基督满怀鄙视地责备她之后改变了她的错误行为,如果他们遇到某些人尽管相信基督却不仅不隐瞒自己最可耻的生活方式甚至公然承认,还毫无悔改之心,那就让他们医治他们的儿女,如果他们能,就像迦南女人的女儿被医治,但是当他们仍作娼妓的肢体时,断不可使他们成为基督的肢体。[30]”
某些人的观点:受洗的信徒,虽然陷在罪里,仍经火得救
10.同样,在我写给我的孩子你的弟兄劳伦修(Laurence)[31]的题为《论信望爱》的书里,我也谈到这个问题:[32]“还有人认为,那些没有离弃基督的名,又在教会里受了基督的洗,也从未因分裂或异端言行被教会清除出去的人,尽管他们活在最污秽的罪里,既未在悔改中洗净自己,也未以施舍补救自己的罪,却执迷不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这些人也会经火而得救。也就是说,他们虽受火的刑罚,且刑罚延续的时间视其罪情而长短不一,却不会受永火的刑罚。在我看来,有如此看法却又属于在公教会的人是被人的良好愿望引入了歧途。我们若查考圣经,就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答案。我曾专门写书阐述这一问题,该书的题目是《论信心与行为》。在书中,我借上帝的帮助尽自己所能从圣经的角度阐明,能救我们的信心正像使徒保罗清楚说明的:‘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但这信心若是行恶,却不行善,那么无疑正如使徒雅各所说的:‘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33]这位雅各还说:‘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雅2:14)再者,假如恶人只凭信心就可以经火得救,假如这就是保罗所谓‘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一样’(林前3:15)的意思,即信心没有行为也可使人得救,那么他的使徒同伴雅各所言就一定是错的了。若然如此,保罗自己在另一处所写也必定是错的了,他写道:‘不要自歁,无论是淫乱的、崇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林前6:9—10)这些在恶道上一意孤行的人若仍可以凭信基督而得救,他们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又怎能是真的呢?
火试验今生各人的工程
11.“但因使徒们这些明白无误的宣告不可能是错的,那意思不甚明显的说法,即那些根基建在耶稣基督之上,不用金、银、宝石建造,却用草木、禾秸建造的人(是这些人,‘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是那根基救了他们),就有必要经过解释才能与以上引用的经文不矛盾。[34]草木、禾秸可被合理地理解为对世俗事物的恋慕(无论这些事物本身如何正当),失去这些东西总会使其恋慕者心痛。假如心痛虽如火烧,基督却仍在此人心中占有根基的地位,也就是说,他仍然爱基督胜过一切,且虽然痛火中烧,却宁愿失去自己所恋慕的东西,也不愿失去基督,那么,他就像经火一样得救了。但在遇试探中,有人宁愿为自己保住不能长存的属世之物,而不是基督,那么就没有以基督作自己的根基,而是把属世的事物放在首位。而建造房子首先要立的必须是根基。使徒此处说的火,必定是这两种人均须经过的火,一种是在根基上用金、银、宝石建造的,另一种是在根基上用草木、禾秸建造的。因为他随即补充道:‘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这火要试验的不只是一种人的工程,而是两种人的都要试验。
12.“苦难的试验正是另一处圣经明确谈到的火:‘炉火试炼陶人的陶器,言谈试验人的人格。’(便27:5)这火在今生中正如保罗所说的那样试炼人。两个信徒若同受火的试验,一个“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林前7:32),也就是在基督的根基上用金、银、宝石建造,另一个“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林前7:33),也就是在同一根基上用草木、禾秸建造。前者的工程不会烧毁,因为他不恋慕那些失去就会痛心的事物;后者的工程则被烧毁,因为他所恋慕的东西一旦失去,必会让他伤心不已。但我们假设的是连后者也宁愿失去这些东西而不愿失去基督,不因怕失去那些东西而离弃基督,纵然他会因失去它们而痛心,也还是得救了,但要经火才能得救,因为他恋慕且失去的东西所带来的痛苦,对他来说如同大火烧身。不过这大火不致毁灭他,因为有那不可动摇、不可朽坏的根基保守他。
死后炼狱的火
13.“这类事情在此生之后发生并非没有可能。是否有些信徒将会因恋慕必朽坏的事物经炼狱之火,[35]是否依他们恋慕的程度,经火长短、得救早晚不一,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不管是能就这些问题得出肯定的答案,还是仍旧让人存疑。然而,那些所谓‘不能承受上帝的国’的人却绝不属于这种情形,除非他们经过必要的悔改而得赦免。我说‘必要’的意思是,他们在施舍上不是不结果子,因为圣经极为看重施舍的美德,以至主事先就告诉我们,他只赐奖赏给那些在他右边而多行施舍的人,只将匮乏降给那些在他左边而少行施舍的人,[36]他对前者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又对后者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
我想,从我这两篇作品引来这些话作为对你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充分的。
14.关于主所说的‘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太5:26),我没有必要再回答,因为你自己已基于类似的福音书经文‘他不认识她,直到她生了儿子’(太1:25)作了回答。事实上,我对这个问题的想法丝毫不向你隐瞒,如果可能我希望——或者毋宁说,如果可能我愿意——在这个问题上被真理战胜。因为那种观点所说的——即,那些在大公教会里死去的人,虽然在此世终其一生都过着极其可耻的有罪生活,但总会在某个时候免除报复性的惩罚,即使是很长时间之后——与我们的爱密切相关,那些与我们在基督身体和宝血的圣礼里相联的人,虽然我们痛恨他们的堕落行径,无法通过教会规训纠正他们,或者使他们离开主的圣餐,但我们仍然爱他们。然而,我希望让真理来作主,真理不会违背圣经最清晰的陈述。因为凡是与圣经抵触的,就没有任何理由被说成或被视为真理。但此时,在我们听到或读到那样的经文之前,我们要留意使徒所说的“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等等,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如果说相反的话能对使徒的这段直白的话提供另一种意思,那么使徒本人实际上已经教导我们并希望以此武装我们抵制那样的理解,他说:“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崇拜偶像的一样。不要被人虚浮话欺哄”(弗5:5—6)。但是当我们听到有人说某些淫乱的、污秽的、有贪心的,经火得救,从而‘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有分,我们不能对使徒的话充耳不闻,他大声说:‘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弗5:5)。为了防止我们在那样的言语中寻找安慰,他随即又说:‘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弗5:6)。”
第二个问题:为死者献上的祭是否对死者本人有益
1.你的第二个问题是:“为那些安息的人献的祭对他们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吗?因为显然,我们因自己的行为,或者被提或者沉沦,就如我们读到的,在阴间没有人可以再认信主。[37]关于这个问题,有许多人说,如果今世的事物对死后有什么益处,那么灵魂通过承认自己的罪为自己获得的宽恕比通过别人献祭为他们求的宽恕更大。”
2.我最近为诺拉主教圣保利努(Paulinus Nolanum)写的一本书谈到这个问题,当时他问我在殉道者纪念碑旁埋葬死者的习俗是否对死者的灵有什么益处。[38]我从中摘录一段给你:[39]“尊敬的保利努,我的主教弟兄,你让我们最虔诚的女儿福罗拉(Flora)家的人转给我的信,我已收到多时,未能及时回复,深表歉意。你问我人死后如果将他的尸体埋葬在某个圣徒的纪念碑旁,是否对他有什么益处。因为我提到的那位寡妇关于他已经过世的儿子向你问到这个问题,而你回信安慰她并告诉她,她对虔诚的年轻人西奈基乌斯(Cynegius)的尸体怀有情感,是出于母爱,理所当然;她希望把儿子的尸体安置在至圣的宣信者弗利克斯(Felix)大教堂[40],也已如愿以偿。借此机会,你也写了一信给我,让同样的受信人转交,就这件事提出一个问题,恳请我尽可能回答,同时也坦率地表达了你自己的思考。你说,在你看来,虔诚的信徒为他们所爱的人做这样的事,他们的动机并不可笑。你还说,事实上,普世教会一直在为死者祈愿、代祷,这样做不可能毫无意义。由此可以推出,一个人死后,如果通过他所爱之人的信心,提供这样一个地方埋葬他的尸体,对此人应是有益的,由此也显明所求之圣徒的帮助。
3.“但是,虽然这可能是事实,你并没有充分表明,使徒所说的话,即:‘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如何与你的这个观点相一致。使徒这话显然是在告诫,要在生前行能对死后有益的事,而不要留待各人要为自己生前所做的一切负责的时刻。不过,有人觉得这个问题可以这样解答:正是当人还活在这个身体里时,就通过某种生活为自己积德,死后那些德行才能对死者有所帮助,因此人死后,那些为他们而敬虔所做的事之所以对他们有帮助,是因为他们还在身体里时所行的也是敬虔之事。而有些人,这些事对他们毫无益处,比如那些罪大恶极的人,他们根本不配得到这些事的帮助,还有那些功德显赫的人,他们根本不需要这样的帮助。所以,一个人死后,不论为他虔诚地做什么事,都依据他生前所过的那类生活,或者对他有益,或者对他无益。因为这些事的有效性是这样的:如果生前没有这方面的装备,死后去求就是徒劳。因此教会以公义之灵为死者尽心尽力做这些事,并不荒唐。但是当主照着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时,[41]‘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因为那为他花费、在他死后对他有益的,原是他生前所过的生活中已获得的。”
复活前灵魂的隐遁之所
4.此外我还对劳伦修[42]说:[43]“在人死后和最后复活前的一段时间里,灵魂处于某种隐遁状态,在此状态中,它或享安息,或受痛苦,全因人在世生活的行为如何而易。同样无可否认的是,活着亲友若生活敬虔,在教会中代死者献上中保的牺牲或施舍,会使死者的灵魂得安慰。[44]但这些只对生前有同类功德的灵魂产生益处。这类仪式之所以存在,是因有些人的一生既不是好得乃至死后无需这些仪式,也不是坏得乃至死后即使有这些仪式也对他无帮助。不过,也有些人一生好得无需这类仪式,还有些人一生败坏得即便有这类仪式也无助于他们。因此,是人们今生一切的善恶使其死后或得安慰或受苦痛。所以,没有人能指望今生不行善,死后却可以得上帝的赏赐。这样,教会为举荐死者所行的仪式与保罗的话并不矛盾,保罗说:‘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我所说的使这类仪式对人产生益处的德行,是人活在肉身里时获得的。这类仪式并非对每个人都有益处。为什么不是人人都因此受益呢?只是因为各人在肉身里的生活各式各样。于是,以一切受了洗的死者[45]的名义献在坛上或施舍的财物,对于极好的人来说是感恩祭,对于不太坏的人来说是挽回祭,而对于极坏的人来说,虽于死者无补,却可以安慰活着的人。在这些仪式产生益处的情形下,其益处或在于使死者得到完全的赦罪,或至少使死者所受的刑罚比较容易忍受。”
第三个问题:是否主到来之际就有将来的审判,那些被提到云里与主相遇的人是否不会有死
1.你的第三个问题是:“是应该相信主一到来就会有一场当下的审判,还是相信两者之间有一个时间间隔?”你说,“因为我们读到在他到来的日子,那些还活着的人要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基督相遇,从而永远与主同在,[46]所以我想知道,审判是否在他到来之际就施行,以及那些被提到云里的人是否会进入死地,除非我们可以把这种变化理解为死的替代。”
2.我们在信经里承认基督必从父的右边降临审判活人和死人,我想,这信经应该足以回答你这个问题,即是否应该相信审判在主到来之际就直接发生。因为这就是他到来的原因,若不是为了这个他为之而来的目的,他到来之际还会作什么?[47]
然而,关于那些将被提到云里的人,你可以读读以下我在一封信里所写的论述,那是我写给我的孩子梅尔卡托尔(Mercator)的,你肯定熟悉他。[48]他向我问到关于佩拉纠主义者的几个问题,这些人否认死是对罪的惩罚。所以我说,[49]“使徒对那些人谈到死人复活,他说:‘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帖前4:17)。于是那些人就提出一个问题——不过是出于他们自己的原因,并非出于佩拉纠主义者的原因。[50]因为如果他们[即那些活着还存留的人]也不会死——原本是说两位先知(以诺[51]和以利亚[52])不会死,但如果这样的事也同样可以指着那些还存活的人说,那我就完全不明白这对他们这些佩拉纠主义者有何帮助。事实上,就圣使徒的话来说,他似乎认为到了世界末了时有一些人还活着,那时主到来,死人复活的事就发生;这些人既然被发现还活着,就必然即刻进入到赐给其他圣徒的不朽之中,他们就与圣徒一起,如使徒所说,被提升到云里。[53]每当我思考这些话,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看起来合理的解释。
3.“但在这个问题上,我愿意听听更博学者的观点,[54]看看使徒是否也会对那些认为有些人将直接进入永生而不经历第一次死亡然后复活的人说:‘无知的人哪,你所种的,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15:36)。我们在许多抄本中都读到过这话:‘我们都要复活’(林前15:51),然而,若不是我们都死了,怎么可能都复活呢?显然,没有先死了,就不会有复活。一些抄本里说的——‘我们都要入睡’(林前15:51)——使这个意思更加清楚,更加明显。圣经里找到的任何其他类似的话似乎都这样要求:如果没有死,没有人能进入不朽。所以,请思考使徒所说的:‘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断不能在那已经睡了的人之先。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上帝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帖前4:15—17)。关于这些话,如我所说,我愿意听听博学之士的看法,如果他们能够解释它们的意思就是,所有现在活着或者将来在我们之后活着的人,都要死,那我愿意改正我在这个问题上曾经相信的观点。因为我们绝不是永远正确的教师,有错就改,善莫大焉;我们所写的作品,虽然不具有圣经那样的权威,但也是用来训练和教导人的,使我们和其他人能克服自己的软弱和不足。
4.然而,如果说使徒的这些话里不可能找到别的意思,他已经很清楚地表明,他希望按文字本身大声表露的意思去理解,即,到了世界的末了,当主降临之时,必有一些人不必脱去身体,而是穿着它进入不朽,好叫这必死的被生命吞灭了,[55]那么毫无疑问,这与我们在信心之法[56]里所认信的那个观点是一致的,即,主来要审判活人死人——不是说活人就是那些义人,死人就是不义的人(虽然义人和罪人都要审判),[57]而是说,他降临时会找到那些还留存在身体里活着的人,和那些已经离开身体死了的人。果真如此,那么像‘你所种的,若不死,就不能生’、‘我们都要入睡’这样的话就必须正确理解,使它们与这个观点不相矛盾——根据这个观点,我们相信有一些人将与身体一同活着进入永恒,不尝死味。[58]
5.“然而,不论发现哪一种观点更合乎真理,更富有洞见,与我们目前讨论的问题,即是否所有人都要遭受应得的死,或者有些人可以摆脱这种境况,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若没有先前的罪,死——不仅灵魂的,也包括身体的——就不会随之而来;而义人从死里复活,获得永福的生命,是藉着奇妙无比的恩典之权能,如果他们不曾经历死,这种恩典的奇妙可能就大为逊色。关于你信中提到的那些人,我们就谈到这里,但我不认为他们会说,即使亚当没有犯罪,他仍会在身体里经历死。
6.“与复活相关的其余问题,以及关于那些被认为不会死、直接从这必朽坏的变成那不朽坏的、不经历死之环节的人的其余问题,都必须仔细考察。如果你曾经或者将来听到、读到甚至尽自己能力思考后想到某个确定的答案,并且是通过理性的、确凿的推论找到的答案,我恳请你一定要毫不犹豫地寄给我。因为我必须向仁爱的阁下承认,我更愿意学习,胜过教导。使徒雅各也这样告诫我们,他说:‘你们各人要快快地听,慢慢地说’(雅1:19)。所以,为了学习,必有真理的甜美(suavitas veritatis)吸引我们。[59]然而,为了教导,必有仁爱的必须(necessitas caritatis)催促我们。但愿那必须的——由此一人教导某些东西给另一人——过去,我们众人都蒙上帝的教训,[60]只要我们学习与真正敬虔有关的事,就会如愿以偿,即使看起来似乎是某个人在教导它们,因为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上帝。[61]这样说来,若不是那叫人生长的上帝,即使栽种和浇灌的使徒们都算不得什么,更何况我或你或这个世代的任何人呢,纵然我们自己看起来是在做教导人的人。”
第四个问题:《诗篇》为何祝福义人的后代
1.你的第四个问题是:“为何大卫说‘他的后裔在世必强盛,正直人的后代必要蒙福’(诗112:2)?因为我们知道,义人的后裔过去有被咒诅的,现在也有被咒诅的,而不义人的后代过去有蒙福的,现在也有蒙福的。”
2.对于这个问题,我要引用对一篇《诗篇》的解释,那是我布道时讲到的。我说:[62]“‘敬畏耶和华,甚喜爱他命令的,这人便为有福!’(诗112:1)唯有上帝的论断既是真实的,又是有怜悯的,他知道人在遵行他的命令上取得多大进步,因为如圣约伯所说,‘人在世上就是一场试炼’(伯7:1)。经上又有话写着:‘可灭的身体压制着灵魂,属世的居所挤迫着心灵,使它思虑众多’(智9:15)。但是主是论断我们的那一位。我们不应草率论断,等到主降临,照亮我们的黑暗、隐秘之所,揭开我们内心的念头,然后各人都必拥有从上帝而来的称赞。[63]因此,唯有他能看见各人在他的命令里取得多大的进步。然而,凡深爱那合式居所(coaedificatio)之和平的,[64]不应失去盼望,因为他是‘甚喜爱他命令的’人(诗112:1),并且有‘和平归于地上良善的人’(路2:14)。
3.“因此‘他的后裔在世必强盛。’使徒见证将来收成的种子乃是怜悯的作为,他说:‘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加6:9)’;又说,‘少种的少收’(林前9:6)。但是弟兄们啊,不仅撒该用他一半的所有买得天国,[65]而且寡妇用她仅有的两个小钱也买得天国,[66]两者在那里还拥有同样多的东西,还有比这样的事更奇异的吗?同样的国,既值富人的所有财富,[67]又值穷人的一杯凉水,[68]还有比这事更神奇的吗?但是有些人只求属世的好,他们做这些事,或者指望从主得此世的回报,或者求使人喜悦的事。而‘正直人的后代必要蒙福。’这是指这样一些人的作为,他们的上帝是以色列的良善上帝,因为他们心里正直[69](所谓正直的心,就是当父纠正时不抵挡,当父应许时相信他),而不是另一些人的作为,他们的脚不稳,他们的步失闪、滑倒,如另一诗篇所说,他们看到罪人得平安就嫉妒,[70]他们行事只求可朽的奖赏,如果没有这样的奖赏,就认为自己的作为落空了。而敬畏主的人,因为皈依正直的心,所以为上帝的圣殿作好了预备,既不求属人的荣耀,也不求属世的财富,然而‘他家中有荣耀,有钱财’(诗112:3)。他的心就是他的家,在这个家里,他丰丰富富地拥有对上帝的赞美和对永生的盼望,比他住在嵌木屋顶大理石地板的房子听人的奉承话——而且充满对死的畏惧——更丰富。因为‘他的公义存到永远!’(诗112:3),那就是他的荣耀,那就是他的财富。另一个人的紫衣袍、细麻服和豪华宴[71]都过去了,而他的财富还在;当他们的生命终了之后,那人必带着烧灼的口舌哭喊,只求指头尖的一滴水。[72]”
至于你的第五个问题,我答应在回答完所有问题之后再来讨论。
第六个问题:撒母耳是否真的被巫师从阴间召上来
1.你的第六个问题是:“根据记载,巫师是否把先知撒母耳本人从阴间召上来了?”
2.已故的米兰主教辛普利奇曾问过我这个问题。你可以看看我写给他的回信,如下:[73]“你还问,附在巫师身上的污鬼是否有能力让扫罗看见撒母耳并与他说话。[74]要说这个,那更加令人震惊的是,所有污鬼之王撒但——还曾要求试探使徒[75]——能够与上帝说话,并且请求让他去试探最大的义人约伯呢。[76]所以,这个问题并不难,因为无处不在的真理想要藉着什么造物说话,就藉着什么造物说话,想要对什么造物说话,就对什么造物说话,所以,上帝对谁说话并不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关键在于,他说的是什么,因为即使是皇帝,对于他小心翼翼挑选出来为其谋福祉的清白之人,他也并非与他们很多人说话,但他确实与很多他下令处决的犯人说话。所以,若说这样的事毫无疑问,那么对于污鬼能够与某位圣人的灵魂说话这样的事,就更毋庸置疑了。因为上帝这位创造主和圣化者(sanctificator),远超乎他的所有圣者。但是如果这样的事——他允许一个邪灵召来一位义人的灵魂,把它从最遥远的死者避难所召上来——令人不安,那么撒但带着主并把他置于神殿之顶,[77]这样的事岂不是更令人吃惊吗?不论他以何种方式做成这事,他唤来撒母耳这样的事也同样以隐秘的方式发生,除非有人说,比起把死去的撒母耳从他安息之地唤醒,魔鬼更容易得允把活着的主从他想要带走的地方带走,安置到他想去的地方。如果福音书里的记载没有使我们不安,因为这是主希望并允许它发生的,与他的权能和神性没有任何损害,正如他把自己交出去,让自己被犹太人抓捕,被他们得胜、嘲笑、钉十字架、刺穿,尽管他们是悖逆的,不洁的,所行的正是魔鬼的作为,那么可以正当地相信,圣灵依据神意的某种安排,就允许这位圣先知的某种形像出现在这个王面前——不是无意的或者在魔力的支配和辖制之下,而是有意为之,是服从上帝的隐秘安排,这种安排向巫师隐藏,也向扫罗隐藏——因为圣灵要用神圣审判击打他。试想,既然许多在世的善人也常被召唤来到恶人面前,依据公正要求与他们合作,同时保持自己的德性之美纯洁不污,有效地对付他们的恶行或者满足应急之需,那么一个死去善人的灵魂因在世恶人的要求显现出来,这灵魂怎么会失去自己的尊贵呢?
撒母耳显现的可能是幻象,不是灵
3.“关于这件事,还可以有一种更便捷的回答,一种更简单的解释,即,我们不相信撒母耳的灵真的从安息之地被唤醒,而认为魔鬼用诡计引来的只是一种幻影和假像,圣经之所以用撒母耳的名字来指称,乃因为事物的影子通常都以其代表的事物之名来指称。比如,凡是用金属、木头或者其他某种材料绘制、塑造的作品,梦中所见的事物,以及所有与那些事物极其相似的事物,通常都用事物本身的名称来指称。试问,对于一个人的画像,谁会不愿意称之为人呢?事实上,每当我们看到具体个人的画像,我们都毫不犹豫地使用它们的专有名字,当我们盯着一幅加框的画或壁画,我们就说,那是西塞罗,那是萨卢斯特(Sallust),那是阿基里斯(Achilles),那是赫克托耳(Hector),那是西摩伊斯河(River Simois),那是罗马,尽管它们只是画出来的像而已。同样,虽然基路伯是天上的权势,却按上帝的命令用金子造出它们的形像,放置在约柜前,表示大能,[78]这些形像也被称为基路伯,不会称为别的东西。同样,凡做了梦的,不会说我看见了奥古斯丁的像,辛普里奇的像,而是说,我看见了奥古斯丁,看见了辛普里奇(尽管当他看见这样一个事物时,我们自己毫不知情),但大家都理所当然地知道,他所看见的不是他们本人,不过是他们的像而已。法老说他在梦里看见麦穗和母牛,[79]而不是说看见麦穗和母牛的像。这样说来,既然用真实事物的名称来指称这些事物的像,这是通用的做法,那就不必奇怪,圣经说所显现的是撒母耳,但可能只是藉着魔鬼的计谋显现的撒母耳的幻像——这魔鬼装作光明的天使,他的差役就装作仁义的差役。[80]
魔鬼如何知道将来的事
4.“若说藉着扫罗的邪灵预言真实的事令人费解,那犹太人不认识基督,魔鬼却认识基督,[81]岂非也可以说不可思议了。因为上帝如果愿意,他甚至可以藉着最卑贱最低级的灵让某人知道真实事物,虽然它们只是暂时的、属于此世可朽生命的事,所以他作为全能而公义的上帝,通过自己使者隐秘的运作,把某种预言的权柄赐给这些灵,好叫它们向人宣告从天使听来的信息,而作为对得到这些预告的人的惩罚,他们必因预先知道了还未到来就威胁着他们的恶而受苦,这是完全合宜的,没有任何不当。当然,这些灵只能听到万物之主宰者和统治者命令或允许它们听到的事。因此,《使徒行传》里的巫鬼也向使徒保罗作见证,企图成为传福音者。[82]不过,这些鬼灵混杂着谎言,它们预告有幸得知的真理,有教训的目的,也同样有蒙骗的目的。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撒母耳的像预言扫罗要死时,又说他将与他一起,而这显然是假的。事实上,我们在福音书里读到,人死后,善人与恶人之间有深渊隔开,如主证实的,在那个傲慢的财主——他在阴间受痛苦折磨——与那个生前浑身生疮、常在财主家门口乞讨如今安息的乞丐之间,有深渊限定。[83]或者如果撒母耳告诉扫罗“你必与我在一处”(撒上28:19),不是指同等的快乐,而是指同样的死的状态,因为两者都是人,都是必死的,那么这就是一个死人预言一个活人之死的问题了。
阁下明智,我相信您明白可以根据哪一种解释来理解那节经文,前提是不违背信仰。但唯有进一步作更深入更复杂的研究——这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时间也不允许——才有可能发现,人的灵魂离开此世又被咒语召回后,是否能够穿戴身体向活人显现,从而不仅可以被人看见,还能被人认出是谁;如果可能,还可以发现,义人的灵魂是否并非受制于巫术咒语,而是顺服于至高律法的隐秘命令,屈尊显现。所以,如果可以肯定这样的事不能发生,那么在讨论和解释圣经的这段经文时这两种理解都不能成立,但是如果排除前者,有一点还是很清楚的,即撒母耳的假形像是以恶灵的样子显现的。不论它能不能发生,撒但的技俩及其设计假像的狡诈手法意在想方设法蒙骗人的感官,我们当然不应反对更加仔细地研究,但必须十分小心(我们仍应认为,这类事是藉着那个巫师的恶计得逞的),只要不提出更多的问题让我们思考并寻找答案。”
5.这就是当时回答巫师和撒母耳的问题我所写的内容。但是我当时说,我们应当认为在这件事上巫师通过恶计使撒母耳的幻像呈现出来,同时我们要极为谨慎,不应反对更加仔细的考察,我这样说是完全有道理的,我自己后来的研究就证明了这一点,因为我在《便西拉智训》里发现,当我们的先祖按时间顺序受到赞美时,撒母耳本人也受到赞美,说他甚至死后也作了预言。[84]
第七个问题:撒拉如何逃脱亚比米勒和法老的羞辱
1.你的第七个问题是:“有人说撒拉没有避免羞辱,因为亚比米勒因一个梦才没有亲近她,[85]而法老得允与她发生了关系,[86]对此该如何回答呢?”
2.我不知道他们怎么能说法老得允与她发生了关系,圣经并没有迫使我们相信这一点。他确实娶她为妻,亚伯拉罕随即因她而从埃及人得到许多礼物变富了,[87]但是经上没有写,法老与她同房,与她发生了关系,因为上帝通过许多大难折磨他,不让他做这样的事。[88]事实上,王娶来为妻的女子并不会马上与王发生肉体关系。如我们在《以斯贴记》里读到的,她们的身体与王的身体交媾之前,要花几个月甚至整年的时间抹油、清洗、洒香水。[89]《以斯贴记》所记载的事在这个时间段一直奉行,直到法老深感懊悔和害怕,把妻子还给她丈夫。[90]然而,因为亚米比勒是被一个梦禁止与她发生关系的,[91]那些主张撒拉没有避免羞耻的人认为这个王若不与她发生肉体关系,就不能入睡,从而做梦。[92]似乎远末到妇人的身体预备好取悦于王之时,如我上面所说的,上帝就不可能让他入睡并在他们结合之前通过梦境警告他。
在毛里塔尼亚·西提芬西斯发生的事
3.让我来告诉你一件发生在毛里塔尼亚·西提芬西斯(Mauritania Sitifensis)的事。[93]没错,我们圣祖先们的上帝也就是我们的上帝。有一个年轻望教者,名叫凯尔提西乌斯(Celticius),他为了找个妻子,抓住一个过着自制生活的寡妇。还没有发生性关系之前,他就困顿入睡,受到一个梦的恐吓,于是原封不动地把她送回到西提飞(Sitifi)的主教面前,这位主教正在焦急万分地四处寻找她。我所提到的这两人至今仍然在世。一个受了洗,并且因向他显现的神迹皈依了上帝之后,又由于令人敬佩的德性升至主教之职;另一个则一直圣洁守寡。
4.摩尼教徒法斯图斯(Faustus)曾诽谤我们的先祖亚伯拉罕把自己的妻子卖给两个王与他们同房,我这里附上我对他的反驳:[94]“但是当他讲到一名公义、诚信的丈夫,说他是为了贪婪和口腹之欲出卖自己妻子的臭名昭著的贩卖者——认为他在不同时间欺骗了两位王,亚比米勒和法老,因他的妻子撒拉美貌出众,就说她是他妹子——并声称他是卖她为娼,当此人这样论断时,他不是用说真话的嘴区分善恶,乃是以一张恶毒的嘴把整个事件变为一次罪行。可以肯定,亚伯拉罕的这次行为,看起来像是卖妻——但只是在那些无法根据永恒之法分辨义行与罪行的人看来如此。在他们,甚至坚毅可以看作顽梗,勇敢的美德无异于草率的恶习,更不要说那些看不清对错的人对那些看起来行为不正的人提出的其他种种非议。事实上,亚伯拉罕并没有认同妻子的羞辱,也没有作价卖她的贞洁。相反,正如她并不是被迫把自己的使女给丈夫,以满足他的性欲,而是主动地让她跟了他,以完成生育的职分,[95]同时,尽管她要求丈夫服从,而不是屈从他的情欲,却并没有破坏自然顺序,即他的权威所在;[96]同样,他也完全没有对她的灵魂产生任何怀疑,那里居住的是端庄谦恭的美德。他称这位以贞洁之心依恋他的贞洁配偶为妹子而非妻子,[97]是考虑到如果他被不敬虔的外邦人害了,她能避免被俘,[98]因为他确信他的上帝不会让她遭受任何邪恶或不耻。他的信心和盼望也没有让他失望,因为法老受到怪诞之事恐吓,又因她之故遭受众多灾祸,当他在神圣干预之下得知她是他妻子后,就原封不动并且心怀敬意地归还。[99]同样,当亚比米勒在梦里受到警告和教训后,也做了同样的事。”[100]
第八个问题:关于运行在水面上的上帝的灵,他就是圣灵吗?
1.最后你问如何解释运行在水面上的上帝的灵。[101]你说:“有些人认为这是圣灵,有些人则称之为此世的灵,说书卷的作者不可能把造主列在他的造物之列,也不可能分派给他一个具体的处所,因为他与圣父圣子同在,在永恒中无所不在。”
2.我写过十二卷的《创世记》注释,其中第一卷谈到该问题,并且尽我所能不是按寓意解释讨论,而是按基于真实事件的信心讨论。[102]我把其中相关部分摘录在这里。我说:“上帝拥有一种仁爱(benignitas),那是至高无上的、圣洁的、公义的;上帝对他所造的作品倾注爱,不是出于什么缺乏,而是出于他的圣善(beneficentia)。因此,在‘上帝说要有光’(创1:3)这话之前,圣经先说:‘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创1:2)我们可以认为,作者用‘水’这个词是想指整个物质世界。这样他就可以表明,我们所能认识的各从其类的万物是从何处被造和形成的;称之为水,是因为我们看到地上的万物都是从潮湿中产生并发展为各自不同的类别。或者我们可以说,他用这个词是想表示某种灵性生命,这种生命在接受它所转向的形式之前就如同处于一种流动状态。可以肯定,‘上帝的灵运行’在这个造物界上面。因为凡是他已经开始但还没有形成和完成的事物都从属于造主的善意,所以,当上帝在他的道里说‘要有光’时,造物界就按它自己的能力在上帝的善意和仁爱中得以建立。因此,一点没错,这使上帝喜悦,如经上所说的:‘就有了光;上帝看光是好的。’(创1:3—4)因此,混沌状态的世界,就是因将要从中产生出一切而被称为天地的,在它最初被造的时候,创造它的就是圣三一体。当圣经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1:1)时,我们把‘上帝’这个名理解为父,把‘起初’这个名理解为子,他就是起初、开端,不是父的开端,而是他所创造的属灵存在者的最初、最原始的开端,所以也是一切造物的开端;当圣经说‘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时,我们看到了一个完整的三一体的呈现。同样,在造物的转向和完全——由此它们的类各从其序——中,圣三一体也呈现出来:‘上帝说’这个表述显明的是上帝的道和产生道的父;‘上帝看它是好的’这样的表述显明的是圣善(sancta bonitas),因这圣善,上帝对整个造物界按各自本性所获得的完全感到喜悦。
3.“但是圣经为何先提到造物——当然,仍然处于未完成状态——然后提到上帝的灵?因为先有经文说:‘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创1:2)然后又说:‘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或许由于一般的爱(amor)是缺乏的(egenus)、贫穷的(indigus),因而爱的流露使它屈从于它所爱的对象;因此,提到上帝的灵——应该藉此来理解上帝的善和爱——说他运行在造物之上,就不会有人认为上帝爱他的被造作品是出于任何缺乏或需要,而非出于他的大恩大惠。当使徒圣保罗准备讨论爱(caritas),说他要指示一条‘最妙的道’[103]时,指的就是这个意思。他在另一处还谈到‘基督的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3:19)既然必须显示上帝的灵运行在某某上,那么先记载一个已有开端的作品是完全合乎自然的,这样可以说,他运行其上,不是通过任何空间关系,而是通过他超然而卓越的大能。”
第五个问题(最后一个问题):为何被选的大卫合上帝的心意
1.现在要回到我稍稍推迟讨论的问题。你问:“主对将来事件的预知永远不会错,那他为何说‘我选了大卫,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徒13:22)[104]?因为这个人犯有那么大的罪过。”
2.事实上,如果我们认为这话说的就是那个大卫,就是以扫被定罪死了之后继任的以色列的王,那就更有理由说这是因为上帝拥有对将来事件的预知,他正是在他身上看见了如此大的敬虔和真的懊悔,[105]才把他算作那些有福人中的一员,论到这些人,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32:1—2)因此,当上帝预知他将犯罪,也预知他会因其敬虔的谦卑和真诚的懊悔遮盖他的罪,[106]为何他不能说“我寻得大卫,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呢?一个人做了如此多的善事,过如此敬虔的生活,并且因着那种敬虔,为自己的罪献上痛悔之灵的祭,[107]上帝就不算他为有罪的。因着这一切,这话说得一点没错:“我寻得大卫,他是合我心意的人。”虽然曾有一段时间,他不合上帝的心意,因为他犯了罪,但他仍然是合上帝心意的,因为他以恰当的悔改偿清了自己的罪。他身上唯有这一件事——虽然上帝不算他有罪——不合上帝的心意。所以,一旦这件事被除去,即不算他有罪,岂不完全可以因此而最真切地说:“我寻得大卫,他是合我心意的人”?
大卫被称为基督
3.但是如果我们希望把它理解为在比喻意义上指着基督说的,那就没有任何障碍,除非我们要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何基督可以专门以这个名字称呼。对此我们可以回答,这是因为按肉身说,基督出于大卫的后裔,[108]我们可以举例证明这个名字属于基督。比如,我们看到,在先知以西结的书里,完全是公然地把基督耶稣称为大卫,我们读到上帝父说:“我必立一牧人照管我的羊,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卫。他必牧养他们,作他们的牧人。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上帝,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王,这是耶和华说的。”(结34:23—24)在另一处他说:“有一王作他们众民的王。他们不再为二国,决不再分为二国。也不再因偶像和可憎的物,并一切的罪过玷污自己,我却要救他们出离一切的住处,就是他们犯罪的地方,我要洁净他们。如此,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上帝。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众民必归一个牧人。”(结37:2—24)先知何西阿在宣告犹太人如今处于何种时代,以后他们必相信基督时,也以大卫的名字预言同一位基督,他说:“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何3:4)。没有人怀疑这些就是犹太人。但想一想使徒保罗对外邦人说的话:“你们从前不相信上帝,如今因着他们[即犹太人]的不信,你们倒蒙了怜悯。这样,他们也是不相信,叫他们因着施给你们的怜悯,现在也就蒙怜悯”(罗11:30—31)。对此,先知久远之前的预言作了补充:“后来以色列人必归回,寻求他们的上帝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在末后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归向耶和华,领受他的恩惠”(何3:5)。你看这里也以大卫的名字预言基督,因为当那些事被预言时,作为以色列王的大卫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睡着了。但是将要以肉身的耶稣降临的主,原是他的后裔,因此在预像的表述上也把他称为大卫。
不过,从使徒保罗描述来看,《使徒行传》里的这一见证似乎只能指继扫罗作王的大卫。因为除了其他事外,他还说:“后来他们求一个王,上帝就将便雅悯支派中基士的儿子扫罗给他们作王四十年。既废了扫罗,就选立大卫作他们的王,又为他作见证说:‘我寻得耶西的儿子大卫,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徒13:21—22)然而,他又说:“上帝已经照着所应许的,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稣”(徒13:23)。这样他就表明,这见证应当在更高的层次上理解为主耶稣,他才真正遵行了上帝父的所有旨意,[109]而不是指大卫王。虽然,如前面所说,因着他敬虔的悔改,他的罪得赦免,不算他为有罪的,可以合理地说他被寻着,合上帝的心意,但是他如何遵行了上帝的所有旨意呢?虽然圣经记载他的时代他的事迹时对他高度称颂,但他也受到责备,因为没有毁掉邱坛,上帝的百姓以往违背上帝的命令在那里献祭,[110]而上帝曾命令只能在圣约的帐幕里献祭,[111]尽管在那些邱坛也举行献给上帝的祭。此后不久,出于大卫嫡系的希西家王废去这些邱坛,恢复他自己的大荣耀。[112]
我已尽我所能回答了你的全部问题。如果你发现了或者将来能发现更好的回答,请你告知我,我将十分感谢。因为如我以前提到自己所说的,我更愿意学习,而不是教导。[113]
[1]即3月30日。
[2]合和本译文为“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与此处有较大出入。
[3]《论信心与行为》14,23—16,29。
[4]参见《马太福音》十六章16节。
[5]参见《马太福音》八章28—32节。
[6]参见《马太福音》十九章18—19节。
[7]参见《马太福音》二十五章41—43节。
[8]参见《马太福音》二十五章45—46节。
[9]参见《哥林多前书》三章17节。
[10]参见《马太福音》十九章19节。
[11]参见《诗篇》十一篇5节。
[12]参见《彼得后书》三章16节。
[13]奥古斯丁谦虚地承认,在这个问题上他更愿意听从别人,这是完全真心实意的。他经常表达这样的观点。参见比如Letters 157,41;166,9;202A,15。亦见第三个问题3,6和注释697
[14]参见《加拉太书》五章6节。
[15]参见《哥林多前书》三章10节。
[16]参见《以弗所书》三章17节。
[17]参见《马太福音》八章28—29节。
[18]参见《马太福音》十九章16—18节。
[19]参见《哥林多前书》七章32节。
[20]参见《哥林多前书》七章33节。
[21]参见《哥林多前书》七章29节。
[22]关于非信徒与基督徒的这个婚姻问题,在《八十三个问题汇编》的问题八十三也有简略讨论。参见那里的注释489。
[23]参见《希伯来书》六章1节。
[24]参见《马太福音》五章30节。
[25]参见《哥林多前书》七章29节。
[26]参见《哥林多前书》七章16节。
[27]参见《哥林多前书》七章3节。
[28]参见《哥林多前书》七章32节。
[29]参见《提摩太前书》一章9—11节。
[30]参见《哥林多前书》十五章28节。
[31]关于这位请求奥古斯丁写作所提作品的劳伦修,我们对他一无所知。说他是杜尔西提乌斯的弟兄,无疑是指他们两人都属于基督家里的人。
[32]《论信望爱》18,67—69。
[33]参见《雅各书》二章17节。
[34]奥古斯丁这里阐述了著名的解经原则:对于含义晦涩的经段要参照含义清晰的经段来解释。这一注经法则至少在二世纪末为人所知,如德尔图良《论道成肉身》21所见证的,奥古斯丁又在《基督教教导》Ⅲ,26,37引用它。
[35]经炼狱之火:per ignem quendam purgatorium。整个句子的语调表明,奥古斯丁认为是否存在炼狱之火是个可争论的问题。但在《上帝之城》ⅩⅪ,13他明确认为,至少对某些人,必然有死后的惩罚,但先于最后审判,而且这惩罚不是永远的——尽管他没有说它如火一般。
[36]参见《马太福音》二十五章31—46节。
[37]参见《诗篇》六篇5节。
[38]保利努(约355—431年)出生在波尔多(Bordeaux)附近,任那不勒斯附近诺拉主教时去世。他与奥古斯丁经常通信,但他诱发出奥古斯丁《对死者的照料》一文的书信却已佚失。
[39]《对死者的照料》Ⅰ,1—2。
[40]这个教堂是保利努为纪念弗利克斯所建,弗利克斯是三世纪诺拉的神父和宣信者(confessor),保利努推动了对他的崇拜。
[41]参见《罗马书》二章6节。
[42]关于这个劳伦修,见注释674。
[43]《论信望爱》29,109—110。(参考许一新的中译本《论信望爱》,三联书店,2014年3月,下同)
[44]这里就如后面的行文一样,把圣餐与施舍相提并论。不过,奥古斯丁是在非常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施舍。参见《论信望爱》19,72。
[45]“一切受了洗的死者”向今天的读者表明,奥古斯丁时代的基督徒很可能理所当然地认为:那敬虔仪式只对那些受过洗的人有益(但并非对所有受过洗的有益),未受洗的完全没有指望。
[46]参见《贴撒罗尼迦前书》四章17节。
[47]要注意,奥古斯丁为了回答杜尔西提乌斯关于主到来后是否即刻审判的问题,诉者于信经,而不是圣经,后者对这个问题讲得并不那么清晰(参见比如《使徒行传》十章42节;《提摩太后书》四章1节;《彼得前书》四章5节。)
[48]梅尔卡托尔生活在罗马,曾写文字反驳佩拉纠主义者。至于奥古斯丁为何说杜尔西提乌斯熟悉他,原因不太清楚,或许只是客套话而已。
[49]Letter 193,9—13.
[50]不联系奥古斯丁所引用的Letter193的前一节,这里以及下一个句子就很难理解。该信的5—8节说,大家一般认为,以诺和以利亚在最后审判之前要经历死亡,但无论如何,上帝可以随己意免去人死之惩罚。因此佩拉纠主义者不可能基于这两个例外之人的例子建立一种观点。
[51]参见《创世记》五章24节。
[52]参见《列王纪下》二章11节。
[53]参见《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17节。
[54]这个观念在本节末再次提到,在第6节又重提,并将它扩展为在基督教背景下反思学与教的关系,以此作为整个问题的尾声。事实上,他在本作品的最后一段又提到这个观念。奥古斯丁喜欢把自己最多看作辅助性的教师,基督和圣灵才是最重要的大教师。参见Exposition of Psalm 126[127],3;Homily on the Fist Epistle of John 3,13。他在Instructing Beginners in Faith2,3对自己的教学技巧表示担忧。然而,在《基督教教导》pref.4—9,他承认人类教师与上帝计划的智慧两者都是必不可少的,由此,人类彼此教导,而不是从上帝本身接受教导。亦见问题1.6。
[55]参见《哥林多后书》五章4节。
[56]参见《八十三个问题汇编》问题五十九1及注释175。“信心之法”似乎就是信经。
[57]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它从属于“是否有一些人不会死,只是被提升到云里”这个问题,即奥古斯丁反对把信经里的话“他必降临审判活人死人”中的“活人”和“死人”作寓意解释(理解为义人和不义的人)。
[58]参见《马太福音》十六章28节。
[59]“必有真理的甜美吸引我们”:invitare nos debet suavitas veritatis。这个表述很美,指向奥古斯丁的一个信念,即真理不仅有理智性质,也有某种感性色彩。参见《忏悔录》Ⅲ,6,10;Ⅳ,15,27(duleis veritas,甜美的真理)。
[60]参见《约翰福音》六章45节。
[61]参见《哥林多前书》三章7节。
[62]Exposition of Psalm 111[112],2—3.
[63]参见《哥林多前书》四章4-5节。
[64]“合式居所之和平”:pacem illius coaedificationis。这里奥古斯丁提到的是Exposition of Psalm 111[112],他在该作品中引用《以弗所书》二章19-22节经文,讨论灵性圣殿的建造,这是基督徒的使命。
[65]参见《路加福音》十九章8节。
[66]参见《马可福音》十二章42节。
[67]参见《马太福音》十三章44节。
[68]参见《马太福音》十章42节。
[69]参见《诗篇》七十三篇1节。
[70]参见《诗篇》七十三篇2—3节。
[71]参见《路加福音》
[72]参见《路加福音》十六章24节。
[73]参见《答辛普利奇的问题汇编》第二卷第三个问题。
[74]参见《撒母耳上》二十八章7—19节。
[75]参见《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1节。
[76]参见《约伯记》一章6—12节。
[77]参见《马太福音》四章5节。
[78]参见《出埃及记》二十五章18节。
[79]参见《创世记》四十一章17—24节。
[80]参见《哥林多后书》十一章14—15节。
[81]参见《马太福音》八章29节。
[82]参见《使徒行传》十六章16—17节。
[83]参见《路加福音》十六章26节。
[84]参见《便西拉智训》四十六章20节。
[85]参见《创世记》二十章2—4节。
[86]参见《创世记》十二章14—20节。
[87]参见《创世记》十二章15—16节。
[88]参见《创世记》十二章17节。从圣经经文看,更可能的情形是:正因为法老确实与撒拉发生了关系,所以上帝降灾难折磨他
[89]参见《以斯贴记》二章12—13节。这是教父学奉行的圣经经文互参的一个杰出范例,尽管时间和文化都存在很大冲突——似乎圣经所描述的世界是静态的,似乎法老的埃及与以斯贴的波斯这两国的皇家婚礼之间没有任何区别(且不说对后者的描述是否具有历史准确性的问题)。
[90]参见《创世记》十二章19节。
[91]参见《创世记》二十章3—4节。
[92]奥古斯丁所反驳的那些人似乎显示出这样一种意识,即性交对许多男人来说是筋疲力尽的过程,所以他们完事后就倒头入睡。后面这句话指出,男人也完全可能在计划性交之前就入睡,下一段落(即第3节)是对这一论点的例证,至少有部分是。
[93]Mauritania Sitifensis,位于北非,希坡的西面。它的主要城市是Sitifi。若不是奥古斯丁讲到凯尔提西乌斯的故事,不会有人知道它。
[94]Answer to Faustus,a Manichean ⅩⅩⅡ,33.
[95]参见《创世记》十六章1—3节。
[96]即,根据自然顺序,丈夫是妻子的权威,他有权命令妻子,而不是相反。奥古斯丁没有告诉我们,撒拉命令丈夫服从时为何没有篡夺那样的权威,但他至少希望我们知道,这种顺序仍然是不容侵犯的,因为不能想象这对先祖夫妻会违背它。
[97]参见《创世记》十二章19节;二十章2节。
[98]参见《创世记》十二章12节;二十章11节。
[99]参见《创世记》十二章17—19节。
[100]参见《创世记》二十三章3—16节。
[101]参见《创世记》一章2节。
[102]《〈创世记〉字疏》Ⅰ,5,11—7,13。
[103]参见《哥林多前书》十二章31节(Vulg.):Et adhuc excellentiorem viam vobis demonstro(现今我要把更妙的道指示你们),奥古斯丁译作supereminentem viam(更高的道)。
[104]“我选了(elegi)大卫,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后面成了“我寻得(inveni)大卫……”
[105]参见《撒母耳记下》十二章13节;二十四章10节。
[106]参见《撒母耳记下》十一章12节;二十四章10节。
[107]参见《诗篇》五十一篇17节。
[108]参见《约翰福音》七章42节。
[109]参见《约翰福音》四章34节。
[110]参见《列王纪上》三章2节。
[111]参见《申命记》十二章4—14节。
[112]参见《列王纪下》十八章4节。
[113]参见问题三6以及第273页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