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选是出于上帝的恩典和旨意
2.6,是否必须说,若是双子在母腹里没有任何分别,不论是信心上,是行为上,还是某种功德上,不论是什么,就不会有任何拣选?但是经文说“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那么我们要努力找出这样说的原因。或许这句话应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也就是说,“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并非意在说明“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才有话对她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这话的原因,而是为了解释所举的未出生者之例说的话,他们既然还未作出任何行为,这里的拣选就不能理解为是基于行为作出的。“他们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也就是说,善恶还没有作出来,所以不可能有基于善恶行为作出的那种拣选,不可能依据所行的善拣选行善之人。因此,拣选绝不是基于善行,乃是要显出上帝的旨意,它“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才有话对她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换言之,只在乎这位主,他召罪人归信,藉着恩典称他为义。[33]
因此,上帝的旨意并不依赖于一次拣选,相反,这拣选源于上帝的旨意——不是因为上帝在人类中间发现善工,他才拣选人,才使他称义的旨意(计划)显明出来;相反,他显明旨意以便称那些相信的人为义,并因而发现义人的作为,可以为天国作出拣选。若不是已经作出拣选,就不会有被拣选者,说这样的话也不恰当:“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罗8:33)然而,并非拣选先于称义,而是称义先于拣选。人若不是已经完全不同于被弃绝的人,就不可能被拣选。因此,若不是出于预知,我就不知道为何会有这样的话“上帝在创立世界以前,……拣选了我们”(弗1:4)。但是他在这里所说的“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才有话对她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他想要读者明白,这拣选不是基于人的功德——人因恩典得称为义之后才会有功德做出来——而是基于上帝白白的恩赐,免得有人夸口自己的行为。“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