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罪的惩罚

对原罪的惩罚

1.9,“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罗7:16),因为那也是律法所不愿意的,是律法所禁止的。他应承律法,并非因为他做的是律法禁止的,而是因为他做的是他不愿意做的。他还未藉着恩典得自由,尽管已经藉着律法知道自己在作恶,也知道自己不愿意作恶,所以他被压倒了。但接下来他说的是:“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罗7:17)。他这样说并非因为他应承犯罪,尽管他应承禁止犯罪的律法(因为他这里仍然代表在律法之下、尚未在恩典之下的人说话,[7]这样的人实际上是在贪心的主宰之下、在所禁止之罪骗人的甜美引诱之下作恶,虽然由于对律法的某种认知,他并不赞同作恶);他说“不是我做的”,乃是因为他已经被压倒。其实这正是欲望(cupiditas)做的,他屈从于它,让它得胜。而恩典则保证没有任何屈从,保证人心有能力抵挡欲望。这一点他后面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