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理论
毋庸赘言,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我国史学研究具有主导地位,并且在学生本科阶段以前乃至于本科课程得到了充分贯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学生实际展开专业问题研究时就已经具备了充分的理论基础。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经过百余年的学术发展,无论是马克思主义本书,还是马克思主义之外的史学专业理论已有极为丰富的积累与更新。在此背景下,本科生的论文写作如果想要触及学术前沿,就必须扩充专业理论的深度与广度,扬弃旧有的理论框架。
例如,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主体既包含了马克思本人对于世界各文明、各地域历史的观察与分析,也包含了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诸多马克思主义者的补充,形成了多面向、多层次、多元化的抽象理论。例如,在经济生产方式与历史社会阶段的分期上,马克思主义中既有人所熟知的“五段论”,也有马克思本人一直倾注较大精力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再如,围绕政治事件、政治人物与社会背景的关系,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则提供了经典的叙述分析角度。当然,还有更为重要的历史辩证法,如矛盾关系、“发展的螺旋形式”等等。而在中学阶段,受限于教学目标与教学时长,学生熟悉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仅限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若干种,与之对应的则是经过选精与集萃的少数经典史料。因此,当学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需要直接面对纷繁复杂、矛盾迭出的史料记载时,往往不知从何入手,缺乏灵活而有效的处理思路,宏观理解上也较易流于机械。
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也产生了极丰富的发展分支。例如新中国建立以后史学界的“五朵金花”争论——即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问题、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汉民族形成问题,就产生了为数众多的理论与认识,观点差异极大乃至于针锋相对者不在少数,但学生在中学阶段对这些理论很难全盘了解。以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为例,中国史学界曾先后提出了西周封建说、春秋封建说、战国封建说、魏晋封建说等多种中国古代史分期理论。此外,围绕这一问题,日本学界以东京大学研究者为首的“历研派”在二战后受马克思主义影响,提出了宋代封建说;而以京都大学研究者为首的“京都学派”则提出了上古—中世—近世三段分期的“文化史观”分期,双方也展开长期论战。从争论结果来看,上述多种中国古代史分期学说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也都存在一定的缺环。恰恰是在相互争论的过程中,深化了学界对于中国古代社会不同历史时期的特征认识。换言之,分期问题的争论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终极追求在于切近中国古代历史的真实。而学生在初入专业领域时往往存在颠倒两者关系的倾向,试图寻找出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时代分期范式,以此来指导史料的分析,获得“真实”的历史,这无疑会造成认知与结论的偏移。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理论,那么在秦汉六朝史的领域中,实际还存在大量针对具体史实的经验性理论。人所熟知的经典理论,如陈寅恪的关陇集团说、隋唐制度渊源说,唐长孺的汉魏变化说,田余庆的北朝出口说;日本学者西嶋定生的秦汉国家个别人身支配说,内藤湖南的六朝贵族制说,谷川道雄的中世社会共同体说,矢野主税的六朝门阀寄生论等。至于细化到各研究方向的微观理论,则更加为数众多。诚然,这些经验性理论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均有一定限制,但至少较为清晰地揭示出了历史的一个侧面,为研究者高效地认知相关史实提供了便利。事实上,对这些理论的深化、补充与批判,也往往成为研究者提出新问题、阐释学术价值的论文出发点。换言之,如果不熟悉这些前人的经验性理论,学术论文的前沿性大多数情况下也就无从谈起。
总而言之,通过扬弃旧知识、学习新知识,从基础史实与专业理论两方面重新搭建知识体系,是本科生撰写出高质量史学论文的首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