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女子的应对、心态与生活处境

三、旧式女子的应对、心态与生活处境

人各有异,面对被未婚夫/丈夫离弃的事实,不同的旧式女子做出了不一样的反应,或是以自杀、出家的消极方式进行控诉,或是为了保障生存而忍耐接受,或是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下文将简要叙述不同的旧式女子被离弃时所采取的不同应对方式。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女子向来视被弃为耻辱,一旦被退婚或被离弃,她们往往会选择自杀。1933年,湖南的谭菊英女士因是“旧家女子”而被接受过新式教育的未婚夫退婚,最终谭菊英选择投水自杀,并留下一封遗书控诉这个“礼法凌夷”的社会[63];谭菊英的自杀不是个例,同年年底,江苏宿迁一位孙姓男子因“醉心婚姻自主之说”,而试图与薛女解除婚约,薛女听说后,“认退婚为莫大奇耻”,最终投缳自缢[64]。“任你说什么‘无恋爱须当离婚’,社会上总不如此,他们总是用那讥诮的口吻,说某某人家女儿不知为什么被某某嫌弃了,实在羞辱祖宗呀!亲戚朋友虽不如此,但‘嫌弃’二字也是藏在他们脑里的,父母兄弟也是如此想,甚至于她自己也是这样想”[65],两桩女子自杀惨案反映出传统礼教仍对女性有极大影响,虽然社会风气渐开,但不少女性依旧摆脱不了旧礼教旧道德的束缚。

除了自杀,另一些被离弃的女性则选择“削发为尼遁入空门”[66]。据《妇女杂志》的投稿人霞英报道,在她家不远的尼姑庵内,就有一位被离弃而出家的女子,该女子的未婚夫在留学英国时另娶了一位女学生,随后便要求与未婚妻解约,退婚一事使该女子心中充满怨恨,郁郁难平,最终生出了遁入空门的念头,“做女尼的决心,也就从这时开始了”[67]

面对退婚,并非所有的旧式女子都选择走上如此决绝的道路。《生命线》杂志的编辑部曾接到过一封署名CC女士的求助稿件,CC自称是一位旧式女子,她的未婚夫留学西洋后便对已经订定的婚约感到不满,要求退婚。CC虽痛心不已,但事已至此,只能同意。她担心的是在这旧礼教仍有余威的社会,被弃的女子会受人鄙视,“结果绝对不会再找到一位适意的郎君”,CC既不想随意找一个男子凑合度日,也不想独身,自由恋爱又难以企及,对于今后的生活感到悲观渺茫,于是请求杂志编辑予以答疑解惑。

以上讨论的是女子在婚前被弃的情况。已经结婚的女子面对丈夫的离婚要求又会有哪些反应呢?

在甘南引的《中国青年婚姻问题调查》中,这样一则回答值得注意:

每见我有不满意的(对于我的婚姻)时候,这不满意的现象,是由我受外界的(书报杂志或他人婚姻)感触而生的,她必定说任我另娶(其意即纳妾),样样都平等待遇,甚或待另娶的比待她好都可以的,若或另娶的是又有学识,又伶俐,又是天足等等,她甘自独处而与我另娶的相亲相爱的为友,只要我不忘她的好处即可(意在供给她的衣食住)。她还说,万一我与某女子生了爱情,而此女子实是有学识的,又系天足,但结婚问题因为有她而生阻碍,可以无论如何的克己,都可以达到结婚的目的,只要不相忘[68]

有人认为旧式女子的一大优点便是她们的基本诉求十分容易满足,只要丈夫能供给她们衣食住,这样的生活“也就算幸福了”[69],这则回答中的妻子便体现了这一点。然而,她们并非不爱丈夫,也并非不期待丈夫的情感回馈,只是为了维持生活,她们宁愿“无论如何的克己”、不断压抑自己的意愿和需求,也不想招致丈夫的厌烦。因此,出于生存的压力,当丈夫对婚姻“有不满意”的时候,旧式的女子便会向丈夫摆出只要不离婚,任何事情都可以让步的驯服态度。

当时的许多男青年,基于妻子这样的态度,以为妻子对自己没有爱情,只求衣食住的保障,便没有什么心理负担的将发妻抛弃在老家,而另自在外娶妻,很多父母“既爱媳妇,又无法禁止儿子这样做,只好以儿子‘兼祧’为词,仍旧蓄养他们可爱的媳妇”。但即使基本的生活无忧,被遗忘在家的女子依旧需要忍受“生理上的抑制,精神上的苦痛”[70],她们接下来要面临的是漫长而又孤苦的一生。

另一些女子则选择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931年,上海复旦大学教授钟行素被发妻王礼馥以“恶意遗弃、违反夫妻互负之义务”的罪名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请两人同居。

该案的事实极为复杂。据王礼馥称,两人曾于1917年在江西成婚。1919年,钟行素前往上海深造求学,王礼馥也陪同前往。1928年,王礼馥回江西省亲,之后的一年内,钟行素“隔绝不通音问”,也不寄分文费用给王。因局势动乱,王不断迁徙避难。避难期间,王称自己曾屡次向钟行素寄信,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1930年,王携带子女前往苏州钟行素六弟的住所,却听闻钟行素“已另与恋人结婚之说”,还看到钟行素给六弟的信件中有“如她来沪,吾不死即走,断难见面,否则他至多告吾重婚罪”等词。王礼馥随即前往上海,钟行素始终避而不见。后钟行素的六弟告诉王礼馥:钟行素已经决意离婚,要求永远解除共同生活,今后男婚女嫁,各不干涉。王礼馥随后发现钟行素将自己的私人存款8000余元悉数提去,认为钟“居心不良、存意遗弃”,于是请了律师,呈请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同居[71]

钟行素则称自己并未有遗弃行为,至于重婚、另有恋爱等罪名也是王礼馥捕风捉影、故意捏造。钟行素认为是妻子五年来对他避而不见,反而是妻子要遗弃他,“正不知是我遗弃伊耶,抑伊遗弃我耶”[72],钟行素表示将从复旦辞职,回家乡四川谋职,请求法院判令两人(回四川)同居,并要求王礼馥今后“孝养家母,和睦家人,不得再有以前之辱骂情事”“以夫之住所(四川)为住所,不得任意擅离家庭”[73]。据钟行素称,这已经是王礼馥第三次向他提起要求同居的诉讼了,“一次声请不遂,二次状诉,又被驳斥,今其三矣”。

王礼馥在这一事件中显得格外硬气与任性,面对被遗弃的可能,她没有像其他旧式女子那样被动地接受,而是用法律武器来发出自己的诉求。虽然整件事仿佛是一场由王礼馥的任性蛮横而引起的闹剧,但王礼馥为我们展现了不一样的旧式女子的面貌,让我们看到,面对“离弃”,旧式妇女不只有顺服、凄苦的一面,还有泼辣、积极的一面。

受人道主义和调和派主张的影响,不少男青年总是试图改良自己的未婚妻/妻子,要求她们放足、读书。但代代相传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所带来的惯性力量不容小觑,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旧式女子面对改良的要求总是显得为难和抗拒。

1937年,四川成都的一位杨女士控诉丈夫陈某虐待于她,不堪忍受,请求法院判令别居。杨女士于1936年由家人介绍嫁予陈某,同居三月后,陈某便因求学心切赴沪读书。结果未及一月,陈某便身染疾病,扶病返家。杨女士称,陈某回家后便“逼令看书”,对自己施加精神虐待,是有意为难自己。法院却认为双方既为夫妇,男方便有教导劝勉的责任,令妻子看书,不过是为了提升妻子的智识,是善意之举,并非虐待[74]。于外界看来,丈夫督促妻子学习是善意的举动,但于杨女士看来,读书让自己不堪忍受,几乎是虐待行为,作为旧式女子,杨女士对丈夫的改良要求充满不解与反感。

也有一些旧式女子愿意听从丈夫的要求,试图改良自己,但由于这种改良的意愿并非自发形成,她们常常在新、旧的夹击下无所适从,一位新青年的妻子一面深受传统审美的影响不愿放足,一面又在丈夫的几番质问和要求下被迫“放了,大得多了”[75],旧式女子在新旧之间依违两难的彷徨心态跃然纸上。另一些女子则被丈夫送去上学,但因年龄已大,很不适应学校生活。一位三十多岁的旧式女子进入学校后,常常因子女不在身边而感到伤心,再加上功课较难,也没有熟人帮忙,这位女性总是像“吃毒老鼠”般慌乱无措[76]

1929年胡也频在《东方杂志》上发表的《小县城中的两个妇人》剖现了这样一种彷徨无措的女子心态。故事记述了两个被遗弃在家的妇女,在小年夜互诉伤情。两人都曾与丈夫相亲相爱,曾经是他们“最可爱的宝贝”“他的皇后”,她们的小脚也曾令丈夫喜爱沉迷。可她们的丈夫进城读书见了世面后,她们便因缠脚、没有上过学而被嫌弃。面对婚姻危机,她们一边怨恨丈夫的无情,一边努力改造自己试图迎合丈夫的喜好,当丈夫表达了对女子天足的向往后,她们便“悄悄的躲在房里,把裹脚布解开,把可怜的脚放在冷水里去泡”,生生忍痛将缠了二十多年的脚强硬放大,除了放脚,“一切新鲜的——不,实在是奇怪的,凡是她丈夫告诉给她,她完全都做了”,可是最后依旧避免不了被遗弃的命运。

这两位妇人因丈夫的嫌弃而对自己“旧式妇女”的身份感到羞愧,她们努力按照丈夫的要求改良,希望尽快摆脱身上旧的印记,面对得到丈夫喜爱的时髦新女子,她们充满向往,希望自己能和她们一样。但她们的种种改良并非是自发自愿的,而是来自男性施加于她们的压力,她们并不认同“奇怪的”新式审美和理念。

“使丈夫上进竟等于她自己的没落,在这人世上被遗弃而且被说是旧式的”“这世界真不是我们的世界,我们早就该死了”“说来说去,吃亏的还是女人”[77]……两位女子发出的悲叹将旧式妇女在传统、新潮、男权三重冲击下难堪无措、进退两难的心态展现的淋漓尽致。

当然,并非没有自发进行积极改良的女性。一位名叫陈濂观的女士记录了她是如何在丈夫的引导下积极学习、成为一名新女性的。陈濂观本是没有上过学的旧式女子,十四岁时便与丈夫结了婚。丈夫曾对她感到不满,但在离婚未果后,便转而积极地教育她,“他在年假回家来,他要我在每晚到他房里认识几个字……他第一日晚上便讲给许多家庭的常识、时局的大势、潮流的去向,妇女处现在地位以及新奇的故事”。后来,除了年假,丈夫每周六便回家一次教育陈濂观读书、写作、作算,更是帮妻子求得了赴外上学的机会,两人的感情也在教学中日益亲密融洽。两人一同在外上学时,陈濂观不仅自己要求上进,还常常反过来在丈夫学习有所松懈时鼓励丈夫,要求丈夫与她一起读书“他常常因陪着我百事不管,学校的功课或有懈怠时,我恐他要眷恋着爱而英雄气短了……所以时时激励他节制他,更令他伴我而齐读”[78]

陈濂观的幸运之处在于她不仅有一个愿意悉心教导她的丈夫,还在于她年龄还小并得到了求学的机会,能够从“旧”的生活环境中挣脱、在“新”的环境中学习成长,在新潮的耳濡目染下,她产生了自发的趋新意识。但其他的旧式女子却因年龄、经济、生育等问题错失了上学的机会,她们的生活环境里除了丈夫是“新”的,其余的一切仍是传统保守的,这便使丈夫的改良要求显得十分唐突和异样,自然让她们难以认同。“如果她们的丈夫能够平心静气,循循善诱,人非木石,未有不为之感动的。然实行之者甚稀”[79],不少男子常以强迫、恫吓的态度命令妻子改良,并不尊重妻子真实的想法和客观的学习进度,只一味逼迫,这也导致改良的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当时社会上的男青年总是将婚姻不幸的原因归咎于他们的旧式妻子:“一回顾他的旧式的妻,便拳胸顿足起来,气愤愤的说:‘误我一生幸福的,是她是她。她真是埋没我幸福的魔鬼,她真是杀害我恋爱的仇敌呀!我怎的和魔鬼,仇敌同居共食呢?’”[80]妻子成为他们高频率、直接的攻击与发泄对象。

发表在《妇女杂志》“离婚问题专号”上的一篇小说《叶蕙芳》,真实地刻画了男青年对他们旧式妻子的嫌恶,旧式女子在婚姻中的艰难处境可见一斑。叶蕙芳是新时代觉醒青年“王醒吾”的妻子,从小在父亲的管制下,恪守“女子无才便是德”,未曾上过学。嫁给王醒吾后,王醒吾便对她十分挑剔、厌恶,每日一见她便咬牙切齿、发出恨声:“一窍不通!一窍不通!也是我晦气,碰着这种人。”有一天,王醒吾恰巧翻阅了有关恋爱的书籍,于是更加愤恨:“我这种人,娶这样妻子,唉!唉!不给人家笑死。” 叶蕙芳只好向母亲哭诉,想要逃离夫家。母亲虽心疼她,但考虑到她只能给予叶蕙芳一时庇佑,便劝叶蕙芳还是待在夫家:“我在世时候,你住在家里,还不妨事。设或我死之后,你又怎样呢?你哥哥又和你不睦。你想那时候又有谁养你终身?”叶蕙芳无处逃离,只能日日忍受醒吾的辱骂和怨恨。逃脱不得的贬低与辱骂给叶蕙芳的精神和身体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渐渐的,叶蕙芳便“终日愁眉苦脸起来,有时还抱了病不能起床”[81]

1922年《小说月报》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人道主义的失败》的小说,细致地描绘了旧式女子遭受社会凝视时的窘迫与屈辱。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一位在“极顽固家庭”中生长起来的旧式女性,而她的丈夫是一位留过洋、接受过优质高等教育的新青年,他秉持着“为人道主义而牺牲”的信念,不顾同学们对他婚事的反对,和女主人公结了婚,“牺牲”了自己。婚后,丈夫的同学们每次来家中做客,都会好奇地仔细“见见”这位旧式妇女,互相嬉笑着评价打趣她,这每每都让会女主人公感到紧张与窘迫。一日,丈夫携带妻子去参加上流社会的晚宴,这位旧式妇女一下子成了全场的“焦点”——“早有一般人出来迎接,大家都知道他娶了个不识字的女子,这时候都睁大了好奇的眼相看……走进客室,一群的眼光都射在她身上”,这位旧式女子在众人好奇探究的打量下感受到了他们的鄙夷,愈发狼狈无措,她突然无比痛苦地感悟到:“我做了名人的妻子……连常人都比不上了”。后来,妻子偶然知晓了“人道主义”和“牺牲”的意思,明白了丈夫的举动,但并没有因此感动,她认为丈夫的行为和“慈善家收恤乞儿”没有什么不同:“他牺牲了,很有人替他可怜,但是单剩了侮辱和怜悯给我哟!他以为养活了一个人,算是人道,唉!他可错了,他虽有恩于我,比杀我还难受”。[82]

这则故事中的丈夫虽然牺牲了自己,一时保全了旧式女子的幸福,但是却将旧式女子陷入了更难堪的境地——妻子像是新兴物种一般成为了众人的“视线对象”,她的行为举止、思想观念都遭到新派人士的指点与打量,所有的尊严和隐私都剖之于众。

故事中女主人公被“审视”的困境是近代以来女性群体不断遭受“审视”的缩影。在新文化运动的反传统浪潮中,妇女解放一直是其重要议题,这便导致传统妇女的方方面面都遭到了新文化人士的密切审视与重新评估——她们的思想被认为是不合时宜的,需要改造;她们的教育是不良落后的,亟待改良;她们的审美打扮是粗俗浅陋的,亟待摒弃;她们的处境是黑暗不堪的,需要解放……从穿着打扮到思想学识,女性的一切都遭受着社会的凝视与指点,并被粗暴地以某种标准贴上“新”“旧”的标签。在这一过程中,女性所获得的是成为“视线的对象”的不安与屈辱,以及被不断评价不断定义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