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是政治史研究的基石
廖基添
自从博士阶段至今,我本人主要从事北朝政治史方向的研究。除了阅读基本史料外,我也有意识地学习前辈学者的论著,揣摩比较他们的研究方法,以汲取养分。这堂课就以我所熟悉的中古政治史领域为例,和大家分享一些粗浅的心得体会。
有学者用“中心陷落、边缘崛起”来形容中国中古史的研究现状。“陷落”的“中心”便是传统的政治史、制度史和经济史研究。具体到中古政治史领域,则是“研究的对象、内容以及方法论,似乎都已经面临捉襟见肘的学术瓶颈”。[1]新史料与新方法,固然是突破学术瓶颈的重要助力。但对于经典研究范式的继承与灵活运用,同样不容忽视。近年来,中古政治史研究的一个普遍趋势是重视历史情境而轻视历史线索,重视个案研究而轻视整体叙述。对此,我是持保留意见的。我以为,历史情境与个案研究,乃是对历史线索与整体叙述的反思。倘若在线索与整体还没有弄清的情况下,便急于反思、批判,只会加剧历史研究的“碎片化”。
中古政治史领域,可谓群星璀璨,名家辈出。其中尤以陈寅恪、田余庆二位先生的研究最具典范意义。陈先生的《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田先生的《东晋门阀政治》,堪称这一领域里的两座高峰。大致言之,陈著提纲挈领,气魄宏大,而田著严谨周密,曲尽精微。这两本书都值得反复咀嚼。不知大家是否留意到,二位先生的政治史研究又具有方法论层面上的共通性。田先生认为,他与陈先生在治史方法上的共通之处便是:在考证的基础上对历史现象作出通贯解释[2]。
尽管二位先生的研究旨趣是相近的,但他们呈现出的学术风格却存在显著的差异。应当说,田先生的论著更加符合今天的学术审美,也更值得年轻后进仿效。对于田氏政治史研究的特点,胡宝国先生曾予以概括。其中有两点尤其值得注意:一是对历史细节的细密考证,胡先生称之为“细节嗜好”;二是把问题具体化,向“具体”索要答案[3]。当然,田先生并不满足于对个案的解答,他所追寻的是一个通贯性的解释。
从事清初政治史研究的姚念慈先生也有近似的学术主张。他在一篇题为《实证史学并未山穷水尽》的自序中指出:“政治史若仅从所谓大势着眼,回避个案,无视具体史实,历史叙事就很容易落空,变成概念和逻辑的演绎,政治制度演变的内涵也无法得到显示,而且极有可能发生误解。”又说:“史学的宏观只能得自大量‘经验’的累积,即具体史实的综合概括,而史实的准确把握又只能来自实证。”[4]
在我从事北朝政治史研究的过程中,不免会感慨若干论著在实证层面上的薄弱。在此仅举一例。定姓族是北魏孝文帝改革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可是,却有不少研究者搞不清究竟发生在哪一年。《资治通鉴》在记载北魏太和二十年(496)正月,孝文帝下诏改用汉姓之后,又叙述了几件与定姓族有关的事,诸如孝文帝纳汉女为嫔、为诸弟聘汉女为妃以及定汉人郡姓、定代人姓族,等等。后面几件事并非发生在这一年,只不过《通鉴》未再分别系年,故而合并叙述于此。这是多数研究者都能看出的。可是问题是:这几件事分别发生在哪一年呢?它们之间是怎样的先后关系呢?研究者大多于此缄口。而事实上,这几件事的时间都是可以考证出来的[5]。如果脱离了对具体过程的考察,而仅仅是把定姓族作为汉化改革的一个环节来阐释的话,那么这种研究就仍然停留在逻辑的层面上,无助于我们走进那个时代。
政治史领域的实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史实的考证;二是对史料的考证。接下来,我主要结合自己的研究,对这两点略作展示。
先看对史实的考证。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被误解的史实的澄清,另一种是对未知史实的发覆。我们分别举例说明。以往学者在讨论高欢信都起义时,往往信据《北齐书·神武纪》(即高欢本纪)的记载。这一记载最为集中详细,可是其真实性却值得怀疑。核诸更早成书的《魏书》,就会发现,《神武纪》对若干史事的发生时间以及先后顺序做了篡改。不仅如此,《北齐书》列传中也有与《神武纪》矛盾抵牾之处[6]。总的来说,我们的思路是用《魏书》来校正《北齐书》。类似的还有北魏道武帝拓跋珪的例子。关于拓跋珪的身世和早年经历,南朝史书(《宋书·索虏传》《南齐书·魏虏传》)和《晋书·载记》有着与《魏书》全然不同的记载。最早对《魏书》所记提出质疑的是周一良先生。其后,李凭先生又做了重要补充。值得怀疑的还不限于此。《魏书》所记载的北魏开国制度建设方面也颇有一些令人费解之处,例如国号问题、宗庙世系,等等。于是,在对上述具体问题作细致考辨的基础之上,我系统地论述了质疑《魏书》所记北魏开国史的真实性的观点[7]。
上述两例都是对被误解的史实予以澄清。此外,北朝政治史上还有若干不为研究者所知的史实有待于开掘。例如,北魏于太和十七年(493)自平城迁都洛阳,这是大家习知的。可是绝大多数研究者都不知道,北魏在迁都之初曾经短暂地实行过两都制。这一认识是怎样得来的呢?《魏书》记载:“初,高祖迁洛,而在位旧贵皆难于移徙,时欲和合众情,遂许冬则居南,夏便居北。”[8]以往研究都把“冬则居南,夏便居北”的主语理解为“旧贵”,而我却不这样看。我认为,这句话的主语是朝廷。北魏迁洛之初的两都制,颇类似于元代的两都巡幸之制。这是北族政权在政治重心南移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的国都形态。为此,我又做了一些细节考辨,对两都制的存废问题及其与朝廷政局的关系做了梳理[9]。至于我的新说能否成立,尚待学界检验。
再看对史料的考证。史料是史实的载体。对史实的考证,往往离不开对史料的考证。前面所举的高欢和拓跋珪的例子,也可视作对《北齐书》《魏书》相关部分史料价值的评估。还有一些经常被研究者使用的史料,其实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我们还是举定姓族的例子。《资治通鉴》记载:“魏主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10]这则记载仅见于《通鉴》,而不见于《魏书》。不少人相信,《通鉴》的记载另有可靠的来源。甚至有人推测,司马光等人看到了孝文帝的诏书。其实,这条《通鉴》独有的史料,是编纂者自己概括出来的,而且其中还有错误。孝文帝纳卢敏、崔宗伯、王琼之女为嫔,在太和十七年(493);而纳郑羲之女为嫔则在太和十四年以前。翻检《魏书》,在太和十七年,孝文帝还纳荥阳郑胤伯、博陵崔挺、京兆韦崇之女为嫔。我们可以得出两点认识:其一,《通鉴》引文中的“郑羲”当为“郑胤伯”,这是出于司马光的考证错误;其二,孝文帝不仅纳“四姓”女为嫔,还有崔挺、韦崇之女,实为六家,因而不能直接把“四姓”与“纳女”划等号。此外,《通鉴》径称范阳卢敏等四人为“四姓”,这是套用太和十九年定姓族的观念来解释太和十七年的史料,不免有以后释前之嫌。《通鉴》后文又述及陇西李氏和赵郡李氏,将其与“四姓”合称作“五姓”。所谓“五姓”及“五姓七家”,其实是隋唐时代的观念。
近年来,在中古史领域,史料批判研究蔚然成风。不同于传统的以去伪存真为目的的史料考证,史料批判研究更侧重于对编纂意图的探究,也就是“史料为什么会呈现现在的样式”[11]。这一研究取径,为中古史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不过,现有的史料批判研究主要集中在史学史和制度史领域,优秀的政治史成果并不多见。而且,从整体上看,当前的史料批判研究中,“解构”的成分远大于“建构”。正如在“古史辨”运动之后还需要“古史重建”,在史料批判之后同样需要史实重建。
我以为,史实重建包括但不限于对具体史实的考证,对于历史线索的提炼也是其中的应有之义。田余庆先生做了极好的示范。祝总斌先生评价道:“一部史学著作不但需要有宏观方面的理论概括和创造性见解,而且需要有微观方面的严谨处理和史料的细致考订和巧妙运用。前者欠缺,后者便易流于饾饤、烦琐;后者单薄,前者又会失之空洞、缺乏说服力。田余庆先生的《东晋门阀政治》是两者有机结合的一个典范。”[12]
对历史线索的追寻,乃是多数政治史研究者的共同追求,但也极具难度。它不仅要求研究者具备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想象力,甚至还要有一定的运气。可以说,对于多数研究者而言,尽管大家心向往之,却未必能至。不过,在实证的基础上提供一种新颖的历史解释,以小见大,却是大多数人所能做到的。这也是初学者努力的方向。再举一则我本人的研究经历。前面提到,我指出,北魏在迁都之初曾经短暂地实行过两都制。具体来说,是在太和十八年(494)三月开始,于太和十九年九月废止。这一新发现,会给我们带来哪些新认识呢?太和十九年初,太师冯熙卒于旧都平城。平城的留守官员上表,请求孝文帝返回平城,参加冯熙的葬礼。这一看似合理的要求却惹怒了孝文帝,他不但拒绝,而且还处罚上表官员。这又是为什么呢?有学者推测,这是由于平城的反对派势力密谋挟持孝文帝,而被孝文帝识破。然而此说并无证据支持。我认为,这与两都制格局有关。按照“冬则居南,夏便居北”的原则,北魏朝廷一年之内迁徙两次:秋季自平城迁往洛阳,春季又自洛阳迁往平城。太和十八年正是如此。按照之前的商定,太和十九年春,朝廷又将自洛阳迁往平城。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孝文帝借南伐之机,阻挠朝廷北迁。当太和十九年三月,他得到冯熙的死讯以及平城留守官员的上表后,他再也没有“正当”的理由拖延了,只好祭起皇帝权威,通过打击上表的官员来压制异议。这才是孝文帝作出过激反应的真正原因。不仅如此,孝文帝强行终结两都制,还直接激起了太和二十年的平城叛乱。上述新见,便是由两都制这一新发现推演而来的。
田余庆先生的政治史研究固然具有典范意义,但大家也应注意到,田先生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制度问题。这或许是他的学术兴趣使然,又或许是研究对象的特点所致。东晋时代的确没有重大的制度演变,而讨论北魏前期的制度则不免陷入“文献不足征”的困境。事实上,一个政治剧烈变动的时代,往往是孕育新制度的温床。离开了政治史,便无从探究新制度演生的动力;而缺少了制度史,政治史研究又容易流于表面、失之细碎。我们大可不必追求研究方法的“纯正”,而应着眼于具体问题之解决。当然,无论是政治史还是制度史,实证都是研究的基石。
【注释】
[1]范兆飞:《中古地域集团学说的运用及流变——以关陇集团理论的影响为线索》,《厦门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
[2]侯旭东:《哲人其萎,教泽永存——送别田余庆先生》,《文汇报》2015年1月9日第T07版。
[3]胡宝国:《读〈东晋门阀政治〉》《在题无剩义处追索》《以学术研究为宗教》,均收入《将无同:中古史研究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
[4]姚念慈:《定鼎中原之路:从皇太极入关到玄烨亲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第2、3页。
[5]廖基添:《再论世家大族与北魏政治——以“四姓”集团为中心的考察》,《中华文史论丛》2017年第4期,第37—40页。
[6]廖基添:《高欢“建义”史事考辨——对〈北齐书·神武纪〉的订正》,《中华文史论丛》2021年第4期,第53—77页。
[7]廖基添:《对〈魏书〉所记北魏开国史真实性的质疑》,《史学月刊》2021年第12期,第5—20页。
[8]《魏书》卷一五《昭成子孙·元晖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78页。
[9]廖基添:《两都制兴废与北魏太和后期政局》,待刊稿。
[10]《资治通鉴》卷一四〇齐明帝建武三年正月,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4393页。
[11]孙正军:《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中的史料批判研究》,《文史哲》2016年第1期,第22页。
[12]祝总斌:《评田余庆著〈东晋门阀政治〉》,《历史研究》1993年第1期,第1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