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结 语

在南北对峙的格局下,淮南地区在南北政权中处于不同地位。于北朝政权而言,淮南似是边缘区[120];但于南朝政权而言,淮南是执行“守江必守淮”战略的核心区,淮南之得失关乎南朝政权之存亡,故南朝政权更重视淮南之地的经营,其与淮南地方豪族的关系应当也更为深厚。当北齐获得这一地区时,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将这一习惯上属于南朝的区域纳入北朝国家的政治模式。文宣帝高洋借鉴历史经验,针对淮南地区的特殊性,给予淮南十年优复,并采取“绥抚”民众并抑制豪强的政策,企图在淮南地区实现国家对民众的直接控制。但传统的社会结构短期内并非北齐政权的力量可以撼动,北齐政权也无法真正在此地立足。北齐后期,恩倖势力抬头,“绥抚”政策改变,淮南地区的离心倾向就更加明显,在反扑的淮南地方势力和陈军的打击下,北齐的统治走向奔溃。南北朝末期,时代的主题是重振君主专制与中央集权,使中国政治模式返回历史的常态。北齐政权,从中央上看无法建立强有力的嫡长子继承制以强化君权[121];从地方上看似也未能将淮南这一新附之地纳入国家的有效治理之中。

图3 北齐淮南地区示意图

根据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改绘。

另一方面,淮南地区也可以为我们提供“以边缘看核心”的视角,是窥探北齐国家战略及政治特征的窗口。淮南在天保一朝是北齐势力唯一可能的拓展方向。北齐勋贵集团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保守性,束缚了北齐持续扩张的步伐。北齐前期的高洋、高演时代,国力虽然强盛,但都走不出勋贵集团塑造的历史困境。统一中国的历史使命,需要由融合胡汉贵族、凝聚中央地方之力的“关陇集团”来完成。

【注释】

[1]《隋书》卷二二《五行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633页。

[2]本文所论之淮南地区,是指北齐治下整个淮南江北之地。具体而言,根据施和金先生所考,北齐淮南地区共29州。参见施和金:《北齐地理志》卷五《淮南地区》,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538—681页。

[3]司马光及胡三省都把东魏尽占淮南之地的时间定于梁太清三年(549)十二月。(《资治通鉴》卷一六二梁武帝太清三年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5033页)根据李万生先生考证,《通鉴》中所说太清三年东魏尽有的淮南之地,其实仅指淮河以南且紧邻淮河的十州三郡。天保六年攻克梁谯、秦二州之时,北齐才完全占据淮南江北之地。参见李万生:《侯景之乱与北朝政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转下页)(接上页)20 03年,第104页。本文遵从李说。

[4]代表性的研究主要有: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合肥:黄山书社,1987年,第281—300页;缪钺:《东魏北齐政治上汉人与鲜卑之冲突》,收入其著《缪钺全集》第一卷《冰茧庵读史存稿》,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88—302页;黄永年:《北齐政治斗争的真相》,收入其著《六至九世纪中国政治史》,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第5—39页;[日]谷川道雄:《北齐政治史与汉人贵族》,收入其著《隋唐帝国形成史论》,李济沧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96—238页;王怡辰:《东魏北齐的统治集团》,台北:文津出版社,2006年;薛海波:《5—6世纪北边六镇豪强酋帅社会地位演变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等等。

[5]涉及北齐地方和中央关系的研究,有何德章:《高乾兄弟的命运——东魏解散豪族私家武装的过程》,收入其著《魏晋南北朝史丛稿》,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6—40页。此外,侯旭东先生在《地方豪右与魏齐政治——从魏末启立州郡到北齐天保七年并省州郡县》(《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4期,第53—80页)一文中,系统考察了北齐地方豪强受国家打击的史实,但此文所论并没有充分涉及北齐淮南地区。

[6]参见李万生:《侯景之乱与北朝政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南北朝史拾遗》,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年;程涛:《王琳与南朝后期政局》,硕士学位论文,上海社会科学院,2015年。

[7]关于南北朝政权中间地带的研究,可参看陈金凤:《魏晋南北朝中间地带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

[8]《北齐书》卷四二《卢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555—556页。

[9]《隋书》卷二四《食货志》,第676页。

[10]《资治通鉴》卷一六四梁元帝承圣元年条,第5091页。

[11]《隋书》卷二四《食货志》,第676页。

[12]《陈书》卷一《高祖本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6页。

[13]《梁书》卷五《元帝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34页。

[14]《北齐书》卷一六《段韶传》,第210页。

[15]《北齐书》卷二四《杜弼传》,第353页。

[16]《通鉴》亦称东方白额为“齐宿预民”,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判断,足见司马光等人考史之细。《资治通鉴》卷一六四梁元帝承圣二年条,第5107页。

[17]《陈书》卷一四《南康愍王昙朗传》,第210页。

[18]《北齐书》卷一六《段韶传》,第210页。

[19]《北史》卷五〇《辛术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823页。

[20]《北齐书》卷四二《暴显传》,第536页。

[21]《资治通鉴》卷一六四梁元帝承圣二年条,第5107页。

[22]《南史》卷五二《萧泰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300页。

[23]李焘撰,胡阿祥、童岭点校:《六朝通鉴博议》卷一《总六朝形势论》,南京:南京出版社,2007年,第154页。

[24]《魏书》卷二一《献文六王下·彭城王勰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78页。

[25]《魏书》卷六三《王肃传》,第1411页。

[26]《陈书》卷一《高祖本纪下》,第37页。

[27]《北史》卷五〇《辛术传》,第1822页。

[28]《北齐书》卷二一《封子绘传》,第305—306页。

[29]《北齐书》卷四二《阳斐传》,第554页。

[30]《北齐书》卷四《文宣帝纪》,第58、61页。

[31]《北齐书》卷四二《阳斐传》,第554页。

[32]《北齐书》卷二三《魏兰根传》,第332页。

[33]《隋书》卷二四《食货志》,第676页。

[34]《北齐书》卷一六《段韶传》,第210页。

[35]《北齐书》卷四三《源彪传》,第577页。

[36]《北齐书》卷二五《王纮传》,第366—367页。

[37]《北齐书》卷四二《卢潜传》,第555—556页。根据本传,卢潜“在淮南十三年”,具体而言应指从乾明元年(560)“肃宗作相,以潜为扬州道行台左丞”,到“武平三年,征为五兵尚书”。

[38]参见苏小华:《东魏北齐重北轻南的原因及其影响》,《社会科学评论》2009年第4期,第80—87页。

[39]薛海波:《5—6世纪北边六镇豪强酋帅社会地位演变研究》,第381页。

[40]《北齐书》卷四二《卢潜传》,第556页。

[41]《北史》卷五一《高元海传》,第1854页。

[42]参见薛海波:《吴明彻北伐与南北朝统一新论》,《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第28—34页。

[43]《周书》卷六《武帝本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101页。

[44]《北齐书》卷四三《李稚廉传》,第572页。

[45]《北史》卷八六《苏琼传》,第2879页。

[46]《北齐书》卷四二《卢潜传》,第556页。

[47]《北史》卷八《齐本纪下·后主帝纪》,第292页。

[48]《陈书》卷五《宣帝本纪》,第81页。

[49]《北史》卷八《齐本纪下·后主帝纪》,第294页。

[50]《梁书》卷三二《陈庆之传》,第463页。

[51]参见[日]川胜义雄:《货币经济的进展与侯景之乱》,收入氏著《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徐谷芃、李济沧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53—289页。

[52]《北齐书》卷三二《王琳传》,第434页。

[53]韩树峰先生所论的豫州,包括了刘宋初期分置的豫(治寿阳)、南豫(治历阳)二州。

[54]参见韩树峰:《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的边境豪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77—116页。

[55]《北齐书》卷二一《裴英起传》,第300页。

[56]《北齐书》卷三三《萧明传》,第442页。

[57]徐陵撰,许逸民校笺:《徐陵集校笺》卷六《为贞阳侯与太尉王僧辩书》,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601—602页。

[58]《北齐书》卷二一《李希光传》,第300页。

[59]《北齐书》卷三五《皇甫和传》,第467—468页。

[60]韩树峰:《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的边境豪族》,第83页。

[61]《魏书》卷七一《夏侯道迁传》,第1580页。

[62]《魏书》卷七一《皇甫徽传》,第1592页。

[63]韩树峰:《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的边境豪族》,第106页。

[64]《北齐书》卷四二《源彪传》,第577、578页。

[65]《北齐书》卷三二《王琳传》,第432、434页。

[66]程涛:《王琳与南朝后期政局》。

[67]《北齐书》卷三二《王琳传》,第431、432、434页。

[68]《北齐书》卷三二《王琳传》,第435页。

[69]《北齐书》卷四二《卢潜传》,第556页。

[70]《北齐书》卷四二《源彪传》,第578页。

[71]《北齐书》卷三二《王琳传》,第435页。

[72]《资治通鉴》卷一七一陈宣帝太建五年条,第5328页。

[73]《北齐书》卷三二《王琳传》,第434、435页。

[74]《北齐书》卷三二《王琳传》,第435页。

[75]《北齐书》卷四二《源彪传》,第578、577页。

[76]参见侯旭东:《地方豪右与魏齐政治——从魏末启立州郡到北齐天保七年并省州郡县》。

[77]乐史撰,王文楚等点校:《太平寰宇记》卷一二九,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550页。

[78]参见吕春盛:《北齐政治史研究——北齐衰亡原因之考察》,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1987年,第175—181页。

[79]罗新、叶炜:《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553页。

[80]《陈书》卷一二《徐敬成传》,第191页。

[81]《陈书》卷一三《周炅传》,第204页。

[82]《陈书》卷五《宣帝本纪》,第88页。

[83]《北史》卷二五《安德王高延宗传》,第1881页。

[84]《北史》卷四七《祖珽传》,第1743—1744页。另,谷川道雄先生《北齐政治史与汉人贵族》一文中写到:“祖珽死后,藉以他事杀崔季舒等‘汉儿文官’的,正是其(韩长鸾)所为。”([日]谷川道雄:《北齐政治史与汉人贵族》,收入氏著《隋唐帝国形成史论》,李济沧译,第212页)案,据《北史》卷八《齐本纪下·后主帝纪》,崔季舒等文官被杀在武平四年十月辛丑;陈人寇淮北在武平五年五月(见第295—296页)。北徐州在淮北,其地发生异动当在陈军渡淮之后。故祖珽在北徐州的战斗不早于武平五年五月,其死亦必在其后。也就是说,崔季舒等被杀是在祖珽死之前而非其死后,谷川先生文章此处说法似有不妥之处。

[85]《陈书》卷五《宣帝本纪》:“(太建五年十一月)己丑,鲁广达等克北徐州。”(第85页)此处鲁广达所克之北徐州显非因祖珽而保全不陷之北徐州。

[86]《资治通鉴》卷一七一陈宣帝太建五年十一月甲戌条,第5330页。

[87]《北齐书》卷四《文宣帝纪》,第67页。

[88]《资治通鉴》卷一六六梁敬帝太平元年条,第5149页。

[89]天保一朝,北齐在军事和国力上更占优势。“文宣时,周人常惧齐兵之西度,恒以冬月,守河椎冰”(引自《北史》卷五四《斛律光传》,第1968页)。

[90]《北史》卷五三《彭乐传》,第1924页。

[91]勋贵集团在东魏北齐政权中的地位极为重要,相关研究可参看王怡辰《东魏北齐的统治集团》(台北:文津出版社,2006年)一书。

[92]《北齐书》卷一六《杜弼传》,第348页。

[93]《北齐书》卷四《文宣帝纪》,第54页。

[94]《北齐书》卷二一《封子绘传》,第305—306页。

[95]《北史》卷五三《潘乐传》,第1922页。案,《北齐书》卷一五《潘乐传》原缺,后人以《北史·潘乐传》补之。该卷《校勘记》云:“《通志》卷一五二此下有:‘神武再破周文也,乐皆先锋摧阵。邙山之役,乐因势追之。至其营所,仍大抄掠,乐获周文金带一袋。贪货稽留,不即东返。于时周文于阵可擒,失而不获者,实乐贪货之由也。神武忿之,以大捷之后,恕而不问’一段文字。按此事见于《北史》卷五三《彭乐传》而更详。郑樵似不致窜改《北史·彭乐传》中语入《潘乐传》,且今《通志》同卷自有《彭乐传》,全同《北史》。如果郑樵以彼乐为此乐,就应删去《彭乐传》中此事,何以两传重出?《北齐书》无《彭乐传》,疑《北齐书》本以此为潘乐事。《北史》别据其他史料为《彭乐传》,则以为彭乐事。《通志》两取之,以致重复。”(第206页)此说值得商榷。此事不太可能为潘乐事。潘乐既然主张追宇文泰,就不太可能“贪货稽留”。此外,高欢临终前曾言:“潘相乐(即潘乐)本作道人,心和厚。”(《北史》卷六《齐本纪上·高祖神武帝纪》,第231页)故从个人品性上看,潘乐也不太可能“贪货”。

[96]高洋欲称帝时,其母亲娄太后曰:“汝父如龙,汝兄如虎,尚以人臣终,汝何容欲行舜、禹事?”(《北齐书》卷三〇《高德政传》,第408页)

[97]李万生先生也认为淮南地区是高洋攻击江南的跳板。(参见李万生:《南北朝史二题》,《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第57—60页)但他未能揭示出高洋对淮南的经略存在西伐受阻这一重要背景。

[98]《北齐书》卷四《文宣帝纪》,第67—68页。

[99]《北史》卷七《齐本纪中·孝昭帝纪》,第273页。

[100]《北史》卷五一《高元海传》,第1853页。

[101]《北史》卷七《齐本纪中·孝昭帝纪》,第271、281页。

[102]黄寿成先生认为高演遗诏的真实性可疑,且高演死后,高湛即位实际上是一场宫廷政变的结果。这场政变的主谋是娄太后,主要参与者和获益者是与娄太后关系密切的勋贵和宗室,政变的目的在于阻止高演之子高百年即位,维持娄太后的实权(参见黄寿成:《北齐高演高湛兄终弟及考释》,《北大史学》第15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0—111页)。黄先生对高演之死原因的分析值得商榷。无论是高演还是高百年,都不足以动摇娄太后的实权地位,相对于高演、高百年,受娄太后扶持即位的高湛其实更难驾驭,且高演在位时几乎等同于勋贵的傀儡。所以从权力或继承人之争的角度看,无论娄太后还是勋贵都无杀高演的动机。若高演真是被害,唯一的解释可能只有其与勋贵在国家战略上的矛盾。

[103]王怡辰:《东魏北齐的统治集团》,第309页。

[104]《资治通鉴》卷一六六梁敬帝太平元年条:“都督刘桃枝曰:‘臣得三千骑,请就长安擒之以来。’帝壮之,赐帛千匹。赵道德进曰:‘东西两国,强弱力均,彼可擒之以来,此亦可擒之以往。桃枝妄言应诛,陛下奈何滥赏!’帝曰:‘道德言是。’回绢赐之。”(第5149页)

[105]《北齐书》卷四二《卢叔武传》,第559—560页。

[106]参见王怡辰:《东魏北齐的统治集团》,第287—311页。

[107]《北齐书》卷四二《卢叔武传》,第560页。

[108]《北齐书》卷三二《王琳传》,第435页。

[109]《北史》卷五四《斛律光传》,第1968页。

[110]参见薛海波:《5—6世纪北边六镇豪强酋帅社会地位演变研究》,第430页。

[111]《北史》卷七《齐本纪中·孝昭帝纪》,第274页。

[112]《隋书》卷二二《五行志上》,第633页。

[113]薛海波:《吴明彻北伐与南北朝统一新论》。

[114]《北齐书》卷二五《王纮传》,第366—367页。

[115]《北史》卷五二《文襄诸子·兰陵王长恭传》,第1879页。

[116]参见薛海波:《5—6世纪北边六镇豪强酋帅社会地位演变研究》,第379—381页。

[117]《北史》卷五二《文襄诸子·兰陵王长恭传》,第1879页。

[118]参见王怡辰:《东魏北齐的统治集团》,第397—399页。

[119]《北史》卷五二《高思好传》,第1854—1855页。

[120]北魏时期,淮南重镇寿春即有“鸡肋”之说。《元瓒墓志》载:“景明三年,除给事中。而时寿春始降,鸡肋初附,频岁无年,边储未积。”(赵君平、赵文成编:《河洛墓刻拾零》,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第21页)

[121]参见姜望来:《高洋所谓“殷家弟及”试释》,《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0年第2期,第152—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