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仁身份的特殊性:与最澄、圆珍案例的对比
圆仁在唐求法巡礼的整个过程都是极其特殊的。最初,作为遣唐使团队的成员入唐,圆仁具有请益僧与还学僧的官方身份。[12]请益僧指进一步深造而请教的僧人,还学僧指需要随遣唐使团队一同返回的僧人[13]。请益和还学实质上是从入唐目的和在唐期限两个不同方面对同一身份的不同称呼,都代指在唐短期进修而要随遣唐使船队一同回国的僧人。
李济沧曾援引小野胜年的做法,用最澄和圆珍前往台州求法的事例与圆仁类比,但是这一类比是不完全恰当的。圆仁虽然和最澄身份一致,均要和遣唐使团队一同回国,但也正如李济沧所指出的那样,最澄所在的遣唐使船队当时在明州登陆,在华期间所经过的明州、台州、越州都在浙东观察使辖境内,公验和文牒比较容易发放[14]。圆仁则很不幸地随遣唐使船队在扬州登陆,想要去台州沿途要经过淮南节度使、浙西观察使和浙东观察使三个辖区。而圆珍是通过自己向日本朝廷申请,以个人身份入唐求法,并不属于遣唐使人员[15]。因此,圆珍不具有还学僧这样的官方身份,更不存在归期限制,因而可以不用担心时间问题,得以畅行无阻。
更何况,圆珍入唐时已经到了唐宣宗年间,唐朝政府对佛教态度有所放宽。《唐会要》载大中六年(851)十二月祠部奏:“其僧中有志行坚精,愿寻师访道,但有本州公验,即任远近游行”,“制可。”[16]僧侣只要持有本州公验,就可以任意求法。这一规定恰好出台于圆珍赴唐前夕。虽然圆仁在唐时适用的规程未见,但在文宗、武宗两朝排佛的背景下,应该要比宣宗朝出台的这项规定严格,否则宣宗朝不必再出台这样的规定。因此,在圆珍与圆仁的身份背景等条件完全不同的情况下,圆珍的畅行无阻并不能说明圆仁也存在畅行无阻的可能。
同样地,葛莹认为处理圆仁事务时李德裕与登州、青州各地官员态度不一致是由于藩镇类型不同等社会历史背景因素,这也不够恰当[17]。因为在登州、青州等地时,圆仁的身份已经由以官方身份入唐的僧人变为以个人身份求法的僧人了,不再存在归期限制,因而登州、青州等地官员可以宽松对待。圆仁在唐朝的官方身份(即请益僧或还学僧),在脱离遣唐使团队后已经终止,后来以个人身份求法的圆仁与最初以官方身份求法的圆仁在身份方面大相径庭。即使圆仁脱离遣唐使团队后确实畅行无阻,但那已经是后话了。不论如何,此时的圆仁仍然受到归期限制,仍然必须考虑时间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由于圆仁存在归期限制,因此大使藤原常嗣向李德裕提出请求:“留学僧暂住扬府,请益僧不待敕符,且令向台州”[18]。实际上圆仁是在开成四年二月十八日离开扬州的,亦即是说只要圆仁能够在这一期间内往返扬州和台州,就可以完成种种任务,实现在天台求法巡礼的夙愿。从开成三年八月中旬到开成四年二月十八日共有七个月左右的时间(开成四年存在闰正月),而呼啸在估算圆载的行程时,认为从扬州到国清寺的路程理想状况下一个半月足够[19]。即使满打满算,单程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来回四个月的用时是远小于七个月的期限的,圆仁还有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扬州与台州活动。所以时间上的前提条件成立,只要圆仁能够尽快动身,就可以去台州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