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部书内部记载的比较
一部书的形成,有一人自始至终完成的,如《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南史》《北史》等,也有官方组织群体合作完成的,如“唐修八史”,还有虽为集体劳动,但经过一人总领编定的,如《资治通鉴》。“唐修八史”是集体合作,虽有宰相监修,但并没有统筹编定,前后常有抵牾之处。即便一人所修,由于篇帙浩大,也难以完全消除前后矛盾之处。而前后记载的差异常常是由于材料的来源不同,因此,比较不同来源的材料,分析其差异,也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
如杜希德所言,正史的本纪与列传等部分“这些门类的每一种都经历了各不相同的编纂过程。”“正史只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编纂、再编纂以及编辑的全过程的终端产品。”[26]在漫长的编纂、修订过程中,同一部史书往往会出现前后抵牾的现象。我们以《旧唐书》为例,唐代开馆修史,不仅编出“唐修八史”这样的前代史书,还编撰了本朝的史书,主要是编年体的实录和纪传体的国史,唐代二十一位皇帝中,武宗以上十六帝均有实录流传至五代,为后晋编修《旧唐书》所采用。宣宗以后实录不存,仅《顺宗实录》五卷由于保存在韩愈的《韩昌黎集》中,得以流传后世。唐代也曾多次修国史,如唐初的吴兢、玄宗时的韦述、肃宗时的柳芳都曾编撰过唐代国史。赵翼说:“唐之实录、国史,本极详备,然中叶遭安禄山之乱,末造又遭黄巢、李茂贞、王行瑜、朱温等之乱,乃尽行散失。”[27]《旧唐书》的编修,就大量取材于当时可见的国史、实录。赵翼说:
五代修唐书,虽史籍已散失,然代宗以前尚有纪传,而庾传美得自蜀中者,亦尚有九朝实录,今细阅旧书文义,知此数朝纪传多钞实录、国史原文也。凡史修于易代之后,考覆既确,未有不据事直书,若实录、国史修于本朝,必多回护。观旧书回护之多,可知其全用实录、国史,而不暇订正也[28]。
赵翼不仅指出《旧唐书》前半全用国史、实录原文,并且提出其问题,即“回护之多”“不暇订正”。
国史中列传主要取材于传主的后代或门生撰写的行状,因此,行状也间接成为《旧唐书》列传部分的资料来源,黄永年先生指出,唐代国史传记多根据行状或据行状撰写的家传、碑刻等[29]。但“行状绝非由一位立场客观的官员或官方哪史家所撰写,而是由与某人、某官有关的人或与死者家庭有关及与死者相知甚深的人写成的。”[30]因此,行状不能不加审查地相信。刘知幾曾批评牛凤及撰《唐书》,“凡所撰录,皆素责私家行状,而世人叙事谓家状,罕能自远”[31]。便指出行状的问题在于,写行状的人不能免俗,常常虚饰浮夸。后唐同光四年(926)史馆奏疏也指出这一问题:“大凡行状,皆是门人故吏叙述,多有虚饰文华,今请此后所纳行状,并须直书功业,不得虚文饰词。”[32]另外,修史者个人素质也影响了史书的可信度,如唐高宗龙朔年间,太子少师许敬宗奉诏修史,“《高宗本纪》及永徽名臣、四夷等传,多是其所造”。刘知幾说:“敬宗所作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33]正因为《旧唐书》纪、传有这些问题,将其比较阅读,才会多有抵牾之处。如赵翼的《廿二史札记》中有一篇《新旧书各有纪传互异处》,指出《新唐书》《旧唐书》都有本纪与列传记载相互矛盾的现象[34]。《新唐书》也多有前后矛盾之处,如吴缜撰《新唐书纠谬》一书,在自序中说:“此书讹文谬事,历历具存。予方从宦巴峡,僻陋寡闻,无他异书可以考证,止以本史自相质正,已见其然。”翻阅该书,可见《新唐书》也常有前后矛盾之处。有些矛盾之处,便有问题可以研究。因此,前人推崇的阅读正史的方法,强调前后参照,即在阅读本纪部分时,所记载的事件涉及哪些人,要同时翻阅相关人物的列传,比较异同,这样更能够发现问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