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证

(一)考证

考证是史学之所以成为史学的根本,不过,史学研究语境下的考证并非“言之有据”四个字那么简单。因为能够与“言”完全对应的“据”本就无需考证,恰恰是模糊、暧昧、不完全的“据”才需要研究者通过考证得出“言”(结论)。就秦汉六朝史的论文写作而言,学生一般都能够认识到考证的重要性。关键在于如何通过考证形成逻辑完整的证据链,以得出合理的结论,这往往需要高校教师给予引导。

首先要明确用什么史料展开考证,这需要学生掌握史源学的思维方法。简单来说,关于某一史实的记载实际可以分为多个层次,有的最早,有的最可信,而有的最完整,三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理想状态自然是最早的记载最可信也最完整,但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对于某一史实,找到最早的相关记载是必须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可信、完整等要素,选择最合适者。故而学生在论文中引用史料展开考证时,最初的工作应是介绍该段史料及选择的缘由。而本科生在撰写论文时往往会忽视这一点。

第二是如何考证的问题,具体来说就是怎样综合利用直接材料、侧面材料与反面材料。学生一般比较重视直接材料,因为最易搜集也最易把握,论证逻辑较为明了,但也正因如此有时会陷入同质性材料反复考证的陷阱中,行文累赘。实际上,同质性材料如果数量众多又需要展现,以简表的形式即可解决。高水平的考证一定是多类型、多向度材料的综合分析,研究者不仅需要呈现直接材料,更为重要的是侧面材料的发掘与反面材料的处理。侧面材料的发掘有助于加强考证的精细度与深度,反面材料的则直接关系到考证能否成立。如果不注意反面材料的搜集,甚至故意忽略,则不仅考证的逻辑过于简单,且结论的可靠性也难以保证。因为在人类过往浩如烟海的活动信息中,留存下来的有限史料不过是“劫灰中之烬余也”[4]。无论是直接或反面材料,其数量多寡都不是结论得以成立或否定的决定因素。真正的决定因素,是考证角度的丰富程度与逻辑链条的合理性。

第三是考证的目的,即考证与结论的关系。经过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学生一般能够认识到论文写作中应避免“以论代史”,但要做到“论从史出”仍颇具挑战。实际上,许多学生并非没有“论从史出”的意愿,但对于考证与结论的关系理解有时偏于简单,仅将考证作为证明预设结论的手段。无可否认,研究者在展开考证前总会有一些预设。不过,成熟的研究者并不会为这些预设所束缚,这就决定了在考证过程中随时修正乃至于推翻原有预设是一种常态。本科生则往往不容易意识这一点,为了迁就预设结论而在考证中削足适履的动作变形时有所见。除了急于成文的焦虑心态,更深层次原因在于学生的预设观点更多地脱胎于经典学术框架,但对于这些框架的使用限度理性认知不足。而对于这种倾向的纠正,实际就牵涉到了专业思维养成的另一个主要方向——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