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文书书写时间之法

二、确定文书书写时间之法

我们采用的方法是,先确定事主的大概生活年代,再依据文书提供的干支信息对照事主主要生活的时间段内的干支信息,从而确定文书书写的大概或确切时间。以《姜恩瑞造门楼择日单》文书为例,具体说明前述方法。首先要确定姜恩瑞的主要生活年代,在缺乏族谱等信息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姜恩瑞的主要生活年代呢?这里我们需要借助校勘学的方法。陈垣先生曾将校勘方法归为四类,即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和理校法。所谓对校法是指,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遇不同之处,则注于其旁。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为本校法。以他书校本书,则是他校法。在无古本可据的情况下,结合个人学识,对某一书籍所载作出是非判断之法,称为理校法[5]。我们借用本校法以确定姜恩瑞的主要生活年代。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谓本校法和陈垣先生所言有所不同。我们采用的方法是即从《清水江文书》中搜寻姜恩瑞的信息,找出其最早和最晚参与订立契约的时间,由此确定他的大致生存年代。这一方法是否可行呢?同一村落或相邻村落中是否有甲乙同名的情况,会不会因此造成误甲为乙的错误呢?笔者认为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的错误,具体理由有二:

(1)依据《清水江文书》整理者的编辑说明可知,《清水江文书》第1至3册均来源于贵州锦屏加池寨。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文书均由姜恩瑞后人持存,不会掺入其他名唤姜恩瑞之人的文书。

(2)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传统中国的村落是没有陌生人的熟人社会[6],即以血缘或亲缘关系为纽带的“面对面的社群”或“圈子社会”,这一群体中的成员不但对人,对物也十分熟悉。所以同名者之间,或与某一村落重名之人建立契约关系,必定在契约中区分二者,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综合上述理由,我们认为通过搜寻文书中姜恩瑞的活动信息以锁定其主要生活年代的方法具有可行性。查《清水江文书》可知,姜恩瑞最早、最晚出现于文书且有明确记述的时间分别为道光三十年(1850)十一月二十八日、[7]民国四年六月二十八日[8],即姜恩瑞主要活跃于1850至1915年。这是根据文书所得。那是否有更为确凿如族谱之类的证据呢?在查阅其他出版的文书过程中,笔者发现王宗勋所编《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的第四卷中收录有姜恩瑞家族的世系图(见图1),据此可知,姜恩瑞的生卒年分别为1843年和1916年,和前述笔者推断之误差较小。再者参与签订契约一般是成年后或与父亲兄弟分家之后,父亲与诸子分家后,一般不再参与交易类契约的签订,扣除这一时间差,其大致活跃的年份和实际生活年龄的误差更小。综合这些因素,笔者前述方法更具可行性。而且我们只是推断事主的大致活跃时代,并不需要确切的生卒年。所以在无更具说服力史料的情况,采用笔者所谓“本校法”以锁定文书中某一人物的大致生活年代具有较高可行性。

图1

(资料来源:王宗勋:《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卷四,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5年,第668页。)

接下来,我们依据《姜恩瑞造门楼择日单》文书提供的“戊寅年”这一干支纪年信息,查询在1850年至1915年之间,符合前述干支信息的年份。在此我们需要借助历史纪年干支信息的工具书,首选当为陈垣先生的《二十史朔闰表》,该书初版于1926年,是一部检换中国汉代以来两千多年间中历、西历、回历的极好工具书,为研究中外关系,查考年月日期提供方便。又有薛仲三、欧阳颐合编的《两千年中西历对照表》[9],该书从公元元年到公元2000年各年均有公历与中历的日历对照,是目前通行的比较完备精密的历表之一。利用此表,可以由已知的中历月日查出公历月日,也可以按照书中所讲的推算法,算出某日是星期几,纪日干支是什么。相较而言,《两千年中西历对照表》更加适合初学者。

查《两千年中西历对照表》,在1850年至1915年之间,只有光绪四年(1878)干支为戊寅。由此我们初步认定“戊寅年”为1878年。为保证准确性,我们将《姜恩瑞造门楼择日单》所载其他如戊寅年十二月初二日的纪日干支为“丁未”、己卯年三月初十日的纪日干支为甲寅、又三月(即闰三月)十六为己丑、四月初十为癸丑、八月二十四为乙丑等其他干支信息,同《两千年中西历对照表》(第376页)中光绪四年、五年的干支信息比对,知二者完全吻合。故此,可以确定《姜恩瑞造门楼择日单》文书所说“戊寅”年即为光绪四年(1878)。此外,《姜恩瑞造门楼择日单》文书载“造主癸卯”,应当是说姜恩瑞生于癸卯年,即道光二十三年(1843)。此点可以从《姜恩瑞为母立造长生枋择日单》[10]获得验证。该文书内容主要为:姜恩瑞因其母年过花甲,欲为其母建长生枋(即棺材),风水师为恩瑞择定兴工日期为“十月廿丁未”,根据前述核查干支方法,清代只有光绪二年(1876)的干支信息与之相符,再据“花甲”之语,则姜母生于1817年左右(以虚岁计),恩瑞生年在其母生育年龄之内。这进一步精确姜恩瑞生活年代,即在1843年到1915年之间。我们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是为在缺乏其他资料的情况下提供解决之法,所得结论也证明笔者的方法具有可行性。

遗憾的是,因《姜恩瑞造门楼择日单》文书没有提供更多信息,无法确认该文书的书写时间是否就是光绪四年,但可以确定该文书书写的时间绝不会迟于光绪四年(1878)十一月。又因是为造门楼而课吉日,所以也不会距此年太久,笔者推测当在光绪四年之前一到三年左右。依此方法,可以根据《姜恩瑞乔迁新屋择日单》(引文见前)文书提供的干支信息判断其大致书写年份。文书中“吉课登梯乙亥”中之乙亥应是年份干支,而且和《姜恩瑞造门楼择日单》之文书时间相去不远,结合“正月廿三日辛酉”“二月初七乙亥”“十月十三日丙子”等信息,核对《两千年中西历对照表》可知,“乙亥”确为年份干支,即光绪元年(1875)[11]。加之文书书有“本年”字样,因此可以确定本份文书的书写时间为光绪元年,且在此年正月二十三日(1875年2月28日)之前。同理,《盖屋择日单》文书的时间也可以此类推,其记曰“盖屋上瓦吉日取又五月廿七乙亥定日……安碓吉日取前五月廿六丙辰开日……造门起工吉日取九月廿五壬午危日……上门取十月庚子除日……地支丙子”,核查干支信息后可知,该年为光绪二年(1876),根据该文书的行文,我们知道其书立时间即为光绪二年,且在该年五月二十六日(1876年6月17日)之前。至此,我们校证出前述四份文书书立的大致时间。此外,我们还可据此对《命理推算单》[12]和《安葬期单》[13]文书加以校补并加以释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