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方案验证方法
(1)纳入标准:①符合慢性乙型肝炎的诊断标准,并且ALT≤2ULN;②年龄18~65周岁。
(2)排除标准:①合并其他嗜肝病毒感染的肝炎;②慢性重型肝炎和肝硬化;③伴有心、肾、肺、内分泌、血液、代谢及胃肠道严重原发病者,或精神病患者;④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3)样本量:设空白对照组100例、观察组200例,观察组与空白对照组比例为2∶1,共入组300例。
(4)疗程:疗程为6个月。治疗周期内如出现完全应答,则进入随访观察;疗程结束时如未出现完全应答,则根据肝功能、病毒水平的情况,或延长疗程,或更改治疗方案,并作为无效病例纳入统计。
(5)观察指标:
1)安全性指标:①一般体检项目:心率、心律、血压、体重;②血、尿常规化验(治疗前后必检项);③心电图、肾功能(Cr、BUN)检查(治疗前后必检项)。
2)效应性指标及观察时间窗:①肝功能:包括ALT,AST,γ-GT,AKP,TBIL,ALB(治疗前、治疗后6个月每月1次)。②病毒学指标: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每6个月1次),HBV-DNA(荧光定量PCR法,每3个月1次)。③B超:肝脾大小、门静脉、脾静脉宽度(定机定人,治疗前后各1次)。④生存质量量表:引用美国医学结局研究组开发的普适性量表SF-36、慢性肝病生活质量问卷(治疗前、治疗后6个月每月1次)。⑤肝纤维化指标:HA,PIIIP(治疗前、后各检测1次)。
3)中医证候变化:应用结构化的中医四诊信息采集软件(治疗前、治疗后6个月每月1次,此后每3个月1次),于干预结束后,进行组间疗效评价。重点观察胁痛、乏力、纳差、黄疸等中医证候。
4)结局指标:建立入组病例数据库,长期随访观察死亡率、肝硬化发生率、原发性肝癌发生率、并发症发生率。
(6)临床疗效和安全性评价方法(2005年12月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感染病学分会制订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
1)疾病疗效:
A.单项应答:①病毒学应答,指血清HBV-DNA 转为阴性或低于103IU/mL。②血清学应答,指血清HBeAg转阴或HBeAg血清学转换,HBsAg转阴或HBsAg血清学转换。③生化学应答,指血清ALT 或AST 恢复正常。
B.时间顺序应答:①初始或早期应答,即治疗12周时的应答。②治疗结束时应答。③持久应答:治疗结束后随访6个月或12个月以上,疗效维持不变,无复发。④反弹:达到了初始应答,但在未更改治疗的情况下,HBV-DNA 水平重新升高,或一度转阴后又转为阳性,可有或无ALT 升高。有时也指ALT 和AST 复常后,在未更改治疗的情况下再度升高。⑤复发:达到治疗结束时应答,但停药后HBV-DNA 重新升高或阳转。有时亦指ALT 和AST 在停药后的再度升高。
C.联合应答:①完全应答:指出现生化学、血清学和病毒学联合应答,如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后ALT 恢复正常,HBV-DNA 小于最低检测值(PCR法)和血清HBeAg转换;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后ALT 恢复正常,HBV-DNA 小于最低检测值(PCR法)。②部分应答:介于完全应答与无应答之间。如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后ALT 恢复正常,HBV-DNA <105IU/mL,但无血清HBeAg转换。③无应答:未达到以上应答者。
2)中医证候疗效:重点观察食欲不振,倦怠乏力,胁肋疼痛,尿黄,身目发黄,面色萎黄,失眠多梦,健忘,口苦,口舌生疮,胸闷,便溏,便秘,蜘蛛痣,肝掌。
按照证候条目分级标准,参照尼莫地平法进行评定。
3)生活质量量表和生活质量问卷的疗效:与常模比较,观察其变化,并进行治疗前后和组间比较。
4)结局指标观察:所有纳入病例均建立随访制度,观察肝硬化、原发性肝癌等出现时点和住院治疗次数等。
(7)不良事件的记录和报告方法:
1)研究者应向患者说明,要求患者如实反应用药后的病情变化。医生要避免诱导性提问。
2)在观察疗效的同时,密切注意观察不良事件或未预料到的毒副作用(包括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分析原因,作出判断,并追踪观察和记录。
3)对研究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应将其症状、程度、出现时间、持续时间、处理措施、经过等记录,评价其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并由研究者详细记录,签名并注明日期。
4)发现不良事件时,观察医师可根据病情决定是否终止观察。对因不良反应而停药的病例应进行追踪调查,详细记录处理经过及结果。
5)在研究中如出现严重不良事件,承担临床研究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受试者安全,并立即口头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单位,随后以书面形式报告国家和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单位和伦理委员会。研究者要在报告上签名并注明日期。申办者将保证满足所有法律法规要求的报告程序。
(8)研究质量控制:
1)数据采集方法:采用统一制作的慢性乙型肝炎电子病历登录软件收集临床数据,包含中医证候、人口学资料、实验室检查等详细资料。舌象、脉象客观描述。
2)牵头单位负责整个研究过程的质量控制,定期派专职监察员巡视研究单位。每个参加单位指定专职研究质量监察员,负责本单位研究质量控制和研究进程。
(9)诊疗方案的适用推广对象:从事相关专业的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