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
急性药物性肝损伤缺乏特异的治疗措施。轻者在停药后或经一般对症处理后可很快好转,重者则需住院治疗。对于有明显临床表现和(或)出现中毒症状的患者,宜严密监护病情的发展,并采取以下措施:
(1)停药。立即停用与肝损害有关或可疑的药物,并注意观察患者在几天内病情是否得以改善。轻症病例在停用药物后肝损害可迅速好转,但也有一些患者在停药后几周病情仍继续加重,并需要数月的时间才能恢复。
(2)支持疗法。患者应卧床休息,饮食宜含足够的热量与蛋白质、维生素,饮食不佳者可静脉输注葡萄糖。急性肝损害以支持疗法为主,旨在维持内环境稳定,维护重要器官功能,促进肝细胞再生。热量应维持6270~8360kJ/d,可输注高渗糖液配制的能量合剂、富含支链氨基酸的注射液,以及新型脂肪乳剂,以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3)加速药物的排泄。急性中毒的患者,可通过洗胃、导泻、活性炭吸附等措施清除胃肠残留的药物,还可通过渗透性利尿、血液透析促进血液中肝毒性药物的清除。
(4)一般保肝药物治疗。多数药源性肝损害的治疗与病毒性肝炎相同,采用维生素类药物,以及抗炎、抗氧化、降酶药和对症治疗等,肝功能可迅速好转。
(5)促进黄疸消退。黄疸深者可静脉滴注甘草酸类药物,如甘草酸二铵(甘利欣)、强力宁等。该类药物具有类似皮质激素的作用,药理实验证明能减轻四氯化碳、硫代乙酰胺和半乳糖所致的急性肝损害,少有皮质激素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还可选用门冬氨酸钾镁、茵栀黄注射液等药物治疗。熊去氧胆酸(UDCA)是治疗药物所致肝内胆汁淤积的首选药。
(6)促进肝细胞再生。急性肝衰竭的治疗主要是:①促进肝细胞生长素:它能刺激肝细胞DNA 合成及促进其再生,常予200mg/d加于葡萄糖注射液内静脉滴注;②多烯磷酯酰胆碱:该药含有人体内不能合成的必需磷脂,即多烯磷脂胆碱(PPC),可结合于肝细胞膜结构中,对肝细胞再生和重建具有非常重要作用,能明显减轻毒性肝损害的组织学变化及改善肝功能;③新鲜冻干血浆:重症病例可酌情适量输注新鲜冻干血浆,有助于纠正凝血机制障碍。
(7)前列腺素E(PGE)。PGE分PGE1与PGE2两种,两者的生物活性相似。肝实质细胞并不生成PGE,但其有PGE的受体,是PGE的靶细胞。离体鼠肝细胞培养实验证明,PGE2对四氯化碳致肝细胞损害有保护作用。
(8)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肾上腺皮质激素在药源性肝损害中的治疗作用,目前仍有争论。近年来,有研究者根据临床实践证明激素并不能缩短药源性肝损害的病程,提高存活率,且可引起许多不良反应,故不推荐应用。
(9)特殊解毒剂治疗。药物经药酶系统生成的反应性代谢物亲电子物质及自由基,均是在消耗细胞内谷胱甘肽(GSH)的基础上,才导致肝毒性作用。GSH是一种含巯基(—SH)的低分子量化合物,占肝细胞可溶部分巯基的90%以上,它可促进体内GSH的合成或提供外源性的GSH,可阻断或减轻药物致肝损害作用。
(10)肝移植。药源性肝损害出现黄疸时,发生急性肝衰竭(AHF)的危险性为20%。凡患者年龄在40岁以上,血清胆红素浓度>300µmol/L(17.5mg/d),凝血酶原时间超过50s,临床诊断为药物性急性肝功能衰竭,常规治疗难以奏效时,宜积极准备肝移植手术,并尽可能在严重并发症(如脑水肿、功能性肾衰竭)出现前施行。